高端精密齿轮箱智能制造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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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伊莱特(济宁)高端装备科技有限公司高端精密齿轮箱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伊莱特(济宁)高端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0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高端精密齿轮箱智能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301-370812-07-02-86559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扬州北路路西地理坐标(东经116度47分18.775秒,北纬35度34分20.65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建设性质门新建(

2、迁建)口改建区扩建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门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兖州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1-370812-07-02-865591总煲货(万元)220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0.9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门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属于专项评价设置表中有毒有害污染物,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2、本项目循环冷却水水质简单,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大偏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能够满足污水排入城镇卜水道水质标准(

3、GB“31962-2015)表IB级标准及大禹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3、本项目处在环境低敏感度区,涉及的物料主要是天然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可知,QV1,环境风险潜势为1只需对评价工作等级进行简单分析。因此,本项目不需要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4、本项目不属于取水口下游500m范围内有重要的水生生物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需要设置生态专项评价。5、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需要设置海洋专项评价。综上所述,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本项目位于

4、原兖州经济开发区,根据省商务厅关于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的请示(鲁商呈201727号),同意撤销兖州经济开发区,将其并入兖州工业园区。合并后的兖州工业园区规划面积IO平方公里(系原两家开发区审核公告面积之和,保持总面积不变)。山东兖州工业园区(原名:兖州市新兖镇工贸区)隶属于新兖镇人民政府,是按照农业部2000年9月农企发200011号文件批准建立的。合并后的兖州工业园区共分为两个片区,分别为北区和南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山东兖州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5月23日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鲁环审200884号);兖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9月16日通过山

5、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鲁环审2008207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位于兖州区新兖镇扬州北路路西,不新增用地面积。山东兖州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金属加工;化纤纺织;机械电子;食品加工。此外,在发展这四大产业的基础上,可适当引进其它与“四大产业”相关、配套的清洁型、无污染或轻微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为高端精密齿轮箱智能制造项目,符合兖州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发展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

6、允许建设项目。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扬州北路路西伊莱特(济宁)高端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原有的50000平方米锻造车间内进行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同时不属于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及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中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用地。项目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和耕地;项目不处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地区。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用地规

7、划。3、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扬州北路路西公司现有厂区内,位于山东兖州工业园区。交通便利,便于原料及产品运输。项目所在区域水电供应充足,道路等基础设施齐全,项目配套制定了完善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染物经过合理的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置。本项目距离最近水源地为西郊水源地约0.6km,西郊水源地保护范围为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向外径向距离为20Om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0.51kn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区域无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因此该项目厂址选择是合理的。4、项目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南水北调东线

8、工程山东段水质保证方案的总体思路是:实行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与河流生态恢复并重的“三保险策略”。即以每个小流域为控制对象,在综合采用工业结构调整、清洁生产、点源再提高工程、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清淤疏浚等治污措施的同时,因地制宜,充分利用闲置荒地及废弃河道,建立中水调蓄设施,合理规划污水回用工程,实现污水就地资源化,非汛期污水不再进入干线,彻底解决污水出路,减少输水干线水质污染的风险,同时,通过人工复氯、湿地建设等措施对河流生态恢复过程进行主动干预,使之向提高自净能力,改善水质,恢复自身应有的生态功能的有利方向尽快转变,从而确保山东段水质达到In类水质标准。南四湖东平湖

9、流域范围包括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莱芜市、荷泽市5市全部区域。为满足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要求,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划分为下列三类控制区:A、核心保护区域指:南四湖、东平湖大堤、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干渠大堤和所流经其他湖泊大堤内的全部区域,没有大堤的区段以设计洪水位淹没线作为大堤位置;B、重点保护区域指:核心保护区域沿汇水支流上溯15km的汇水区域;C、一般保护区域指:除核心保护区域和重点保护区域以外的其他调水沿线汇水区域。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扬州北路路西现有厂区内,距离南水北调济宁段最近距离约为29km,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沿线一般保护区内,具体详见附图4。本项目无生活污水外排,

10、循环冷却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兖州大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不会对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产生影响。5、项目与兖州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关系兖州区主要水源地有东郊水源地、龙湾店水源地、西郊水源地、谷村水源地、小孟水源地、大安水源地、新兖水源地、颜店水源地、兴隆水源地,为地下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目前运行良好,未受到污染,所有水都取自地下深层中砂孔隙水。辖区水源地的划分范围为:兖州东郊水源地(高庙为一级保护区:高庙村地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向外径向距离为200m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0.16k兖州龙湾店水源地为一级保护区:为以龙湾店水源地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向外径向距离为18Om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0.17k

11、兖州西郊水源地为一级保护区:西郊水源地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向外径向距离为200m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0.5Ikm2。兖州兴隆水源地为一级保护区:以兴隆水源地1#井为中心,30m为半径向外径向距离为30m的圆形区域,范围为0.0028knA兖州谷村水源地为一级保护区:谷村水源地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向外径向距离为IOOm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0043k木项目距离最近水源地为西郊水源地约0.6km,西郊水源地保护范围为外围井的外接多边形,向外径向距离为20Om的多边形区域,范围为0.5Ikm2o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在做好厂区各项防渗措施的情况下,对水源地影响较小,不会对附近居民饮用水造成

12、影响。6、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运营过程消耗一定的电、水等能源,整体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而言较小,不属于高耗能行业,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扬州北路路西,位于山东兖州工业园区。不占用耕地及农田,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与大气环境质量的相符性分析木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6月2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济宁市环境质量状况(简报)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判定济宁为不达标区。根据兖州区2023年I

13、月-12月大气环境质量污染物浓度的全年例行检测数据,兖州区2023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I2)中二级标准要求,PMi。、PM2.5超标,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可吸入颗粒及细颗粒物为影响该区域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目前兖州区人民政府正积极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通过实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减少煤炭消费,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管理,加强VOCs专项整治,控制机动车污染,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等方面的行动,

14、加快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会逐步得到改善。本项目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较大的影响。项目与水环境质量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省控地表水水质状况发布网站,泗河断面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标准。本项目无生活污水外排,循环冷却水经市政管网进入兖州大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对周边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地下水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分局公布的2023年农村万人千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第一季度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的地下水水质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U类标准的要求。项

15、目生产车间和原料存放区、化粪池等进行硬化,用防渗材料进行防渗,防止项目废水污染地下水,企业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声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通过采取隔声、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该项目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3)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327号),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优先保护单元为兖州兴隆省级湿地公园(代码ZH3708121OOOD,位于厂区东南侧约9.97km处,本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范围内,符合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位于济宁市兖州区新兖镇扬州北路路西现有厂区内,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2327号),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济宁市各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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