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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黔东南丹寨洗涤帮扶车间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黔东南易达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0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3六、结论55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周边关系及保护目标图附图4项目区域水系图附图5项目排水路径图图附图6项目区域水文图附图7项目与黔东南三线一单位置关系图附件附件1环评委托书附件2立项文件附件3租赁合同附件4业主委托函附件5业主承诺
2、函附件6环评中介机构承诺函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黔东南丹寨洗涤帮扶车间项目项目代码2206-522636-04-05-501-242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107o56.560%26。1158.779”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08030洗染服务建设项目行业类别91.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E1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丹寨县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6-5226
3、36-04-05-501-242总投资(万元)450环保投资(万元)24环保投资占比(%)5.3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50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原称贵州省丹寨金钟产业园区,位于丹寨县城东部,为省级经济开发区,于2011年8月3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的批复(黔府函2011313号)批准设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贵州省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最终稿);审查机关: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原为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文号:关于贵州省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
4、查意见(黔环函2012138号)编制单位:贵州省化工研究院1、项目与贵州丹寨金钟产业园区规划符合性(1)贵州丹寨金钟产业园区简介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于2011年7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位于黔东南州丹寨县城东部国营丹寨金钟农场,批复规划面积10.85平方公里,首期开发建设面积5平方公里,起步期面积2平方公里。东至扬武镇瓦厂村、干河村,南至龙泉镇新塘村和扬武镇密告村、羊排村;西起龙泉镇卡拉村、富贵村及国营金钟农场、北至扬武镇羊丁村、长青村、排中村、联盟村。规划于丹寨县县城总体规划(20102030年)和丹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范围内,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与丹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
5、划一致,允许建设区面积5.2642平方公里,有条件建设区面积2.128平方公里,限制建设区面积3.4565平方公里。规划工业用地占比为73.9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金钟经济开发区2010年12月正式启动开发建设,建成近24公里道路网络,厂房42万平方米、公租房2.8万平方米、商业配套5.7万平方米、学校4万平方米、医院1万平方米等生产生活设施建筑面积近55.5万平方米。建成给水管网35公里、排水管网40公里、污水管网60公里、电路架设30公里、燃气管道铺设15公里、建成气站一个2500平方米、建成加油站2个5000平方米。余(庆)安(龙)高速穿境而过,在开发区设有匝道口(丹寨站
6、)、距机场70公里、距高铁30公里。(2)符合性分析结合园区的总体定位、未来贵州的产业发展重点和趋势、周边产业发展趋势,确定园区重点发展六大产业:装备制造、电子电器、生物医药、木材家具、食品加工、旅游商品等;同步发展其它四个产业: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清洁化工等;统筹发展六个配套产业:仓储物流、批发零售、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园区内严禁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及有毒、有害及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入主,尽量发展清洁能源、生态型企业。本项目为洗涤帮扶车间项目,属于统筹发展六个配套仓储物流、批发零售、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中的商务服务,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园区内严
7、禁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及有毒、有害及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故本项目选址合理。此外,项目取得了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场地证明,详见附件4。2、项目与贵州省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性分析(1)与贵州省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分析规划结合园区的总体定位、未来丹寨县的产业发展重点和趋势、周边产业发展趋势,确定园区重点发展六大产业:装备制造、电子电器、生物医药、木材家具、食品加工、旅游商品等同步发展其它四个产业: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清洁化工等;统筹发展六个配套产业:仓储物流、批发零售、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而由于存在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合理、污
8、染物排放大、环保基础设施不完备等问题。规划产业选择趋同现象仍然存在,工业的大规模发展在带来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可能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必须要严格控制高污染产业的准入条件和规模,同时高水平的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本项目为洗涤帮扶车间项目,属于统筹发展六个配套仓储物流、批发零售、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中的商务服务,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园区内严禁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及有毒、有害及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故本项目选址与贵州省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相符合。(2)与贵州省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分析贵州省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位于黔东南州丹寨县,北
9、起长青乡长青村,南至龙泉镇新塘村和扬武乡密告:村,西起国营大平果园场,东至扬武乡瓦厂村和干河村,总面积为10.65km20规划将重点发展六大产业,即装备制造、电子电器、生物医药、木材家具、食品加工和旅游商品;同步发展四个其它产业,即纺织服装、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清洁化工;统筹发展六个配套产业,即仓储物流、批发零售、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住宿餐饮、文体娱乐,形成具有水乡特色的工业园区,产业类型实现向都市型工业转换,最终实现都市型生态产业园的规划目标。严格环境准入,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总量控制。入区建设项目应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应立足于区域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立足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
10、跨越的总要求,立足于循环经济、扶优劣汰和节能减排的理念,进一步优化规划的产业定位、布局和产业链设计,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资源和减少负面效应,着重发展高产值、高附加值、低能耗、低污染的建设项目着力打造高标准、高准入门槛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本项目为洗涤帮扶车间项目,属于统筹发展六个配套仓储物流、批发零售、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住宿餐饮、文体娱乐等中的商务服务,同时,本项目不属于园区内严禁高污染、高耗能企业及有毒、有害及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故本项目选址与贵州省丹寨县金钟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评价结论相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
11、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9第29号)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不生产国家命令淘汰的落后产品。本项目产业政策上定为允许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2、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根据环保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号),为适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更好地
12、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1)项目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符合性分析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
13、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如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确保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重要生态系统和保护物种及其栖息地等得到有效保护,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45900.76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17.61万平方公里的26.06%O生态保护红线格局。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格局为“一区三带多点”:“一区”即武陵山一月亮山区,主要生态功能是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源涵养;“三带”即乌蒙山一苗岭、大娄山一赤水河中上游生态带和南盘江一红水河流域生态带,主要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多点”即各类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和其他保护地。主要类型
14、和分布范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功能区分为5大类,共14个片区。项目未涉及水源涵养功能生态保护红线、水土保持功能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控制生态保护红线、石漠化控制生态保护红线。项目符合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16号)中的相关规定。2)与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发(2023)9号)符合性分析根据黔东南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黔东南府发(2023)9号)可知:全州共划定206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23个,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
15、态环境敏感区;重点管控单元63个,主要包括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20个,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鼓励按照规划开展维护、修复和提升生态功能的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进行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的准入管控。从严控制生态空间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禁止生态保护红线空间违法转为城镇空间和农业空间。鼓励城镇空间和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的农业空间转为生态空间。(2)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应优化空间布局,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