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贸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全].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工贸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1、违法行为/执法内容描述: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有效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一项: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方式方法:1.查阅资料:(1)是否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责任制,是否明确全体人员承担的安全责任以及监督考核情况;(2)主要负责人履职材料,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盯守现场情况。2.现场检查:与主要负责人谈话交流,主要负责人履职是否符合规定。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
2、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2、违法行为/执法内容描述: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式方法:查阅资料:(1)设置安全生产管
3、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2)建立安全技术团队情况。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3、违法行为/执法内容描述:未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四项: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
4、的后果承担责任。方式方法:查阅资料:(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2)是否按照制度实施,确保隐患整改资金到位。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4、违法行为/执法内容描述:未有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
5、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方式方法:查阅资料:(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九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第九十四条:生产经
6、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5、违法行为/执法内容描述: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
7、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方式方法:1.查阅资料:(1)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有效落实;(2)是否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并报告。2.现场抽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
8、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6、违法行为/执法内容描述: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并有效实施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方式方法:1.查阅资料:(1)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否建立覆盖所有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3)是否建立以师带徒制度;(4)是否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5)是否建立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并接受监督。2.现场抽查:岗位员工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置措施。处罚依据:安全
9、生产法九十一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7、违法行为/执法内容描述:未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方式方法:查阅资料:(1)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和行业评定标准内容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2)年度自评工作开展情况,自评报告与企业实际情况是否符合。8、违法行为/执法内容描述:未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方式方法:查阅资料:(1)是否建立风险辨识评估制度,对辨识出的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并确定风险类别和等级;(2)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制度,以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为重点,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管控措施;(3)是否建立风险警示报告制度,公告安全风险,设置警示标志;(4)是否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