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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一、项目概况: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内江经开区)是1992年设立的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名称内江西双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内江西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1992407号)。1998年更为现名(“四川省计委关于确认隆昌、资中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和内江西双经济技术开发区更名的批复”(川计综合19981312号)。2013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四川内江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13102号)。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委公
2、告2018年第4号),内江经开区核准面积935.09公顷,主导产业含生物制药。拟认定的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在内江经开区管辖范围内,分为2个区块,合计约1平方公里,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有效防控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3220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函202323号)的要求,需编制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整体性
3、安全风险评价报告。二、建设地点:位于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内所有投产企业及在建项目(已完成安全条件审查的项目)均纳入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8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资金。五、服务内容:1 .严格按照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DB51/T2590-2019)中的工作程序及要求编制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报告通过专家审查。2 .协助配合采购人将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报送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并取得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意见。六、现场勘测
4、: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勘查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勘查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勘查不能影响采购人工作秩序。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一)总体服务内容依据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DB51/T2590-2019)、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23220号)和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办函202323号)等文件的要求,对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二)具体实施要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和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化工园区(集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导则(DB51/T2590-2019)中的工作程序及要求,编制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1 .全面收集园区的各类基础资料,实地勘查区域自然条件,真实掌握园区内现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园区规划情况。主要内容包括:(1)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园区所在地区的综合经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区域位置、辖区面积,资源、人口、教育、交通、文化、医疗情况等。(2)周边环境。园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居民点、学校、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设施分布情况,集中区内常住居民的分布情况。(3)自然环境。园区所在地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地质构
6、造、水文、气象、生态环境)等。(4)规划情况。园区总体规划、产业定位和产业特点,用地规划、企业分布、园区总平面布置图等。(5)入园企业基本情况。园区内的企业名称、所处位置及占地面积,主要原辅材料及储存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现状。核实园区企业雷电检测报告的有效性,核实企业三类人员的岗位资质及有关学历要求。(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园区内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及其分布,重大危险源的等级和监控措施,园区重大危险源集中监控情况等。(7)应急救援准备情况。(对园区及企业应急预案的符合性进行评价)园区消防设施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运行情况,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的分布和特点,环境应急监测、应急救援物资、医疗救护
7、(包括依托的医疗救护能力)、园区应急指挥和监控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等。(8)生产安全事故记录。园区近5年内事故总体分析以及各事故企业名称、事故类型、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和事故处理、采取的对策措施等。(9)交通运输情况。包括园区道路监控系统、限速、红绿灯、斑马线、人车分流、路面排水等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及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从业人员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线路以及主要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及流向等。(10)公用配套设施现状及规划。园区内供电、供气及通讯系统,污水处理、固体废弃物处理系统,给排水、公用管廊(含地下管线)等。(11)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园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安全生
8、产管理职责分工、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及目标考核情况,日常安全管理情况等。2 .对园区及入园企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应重点分析和列出园区在区域规划、产业定位、功能定位,产业链等方面,己建企业、特别是涉及涉爆粉尘企业、受限空间企业、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方面,园区公用工程配套能力、自然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阐述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过程,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发生作用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3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采用适用的评价方法以实地调查、现场勘察的结果为基础,对园区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急性危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定性
9、、定量评价与分析,涵盖园区总体布局、产业政策、安全条件、事故后果、保障能力等。主要应包括外部安全距离、社会环境及自然条件、功能区划分安全性、企业布局安全性、企业安全风险、园区安全风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后果、安全容量合理性、园区运输安全风险、园区安全保障(园区基础设施、公辅设施建设)、园区及入园企业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对重点部位和关键装置进行定性定量风险分析,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和个人与社会可接受风险值。4 .为保障园区的安全条件,从园区布局、安全风险、产业规划、安全保障、人流物流控制、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可行性的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从保证园区安全条件的需要提出其他安全对策措
10、施和建议。5 .应概括评价结果,给出园区在评价时的条件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符合性结论,给出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明确评价对象能否具备安全条件的结论。()具体成果要求提交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正式文本纸质版10套,电子版(WorC1格式)1套。(四)质量标准1 .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工作程序和成果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2 .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通过专家评审,并按照专家提出的要求修改完善报告内容。3 .协助配合采购人将内江生物医药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11、报送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并按照内江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内容。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服务期限:60个日历天。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6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内江市应急管理局的审查并获得批复后60日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注: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四、验收1 .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3)22号)和采购文件等的要求组织验收。2 .验收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人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修正;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成果修正或修正后仍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暂停支付后续服务费用,还会视项目具体情况报告相关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五、政府采购项目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