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资本招商引资指南范本与资本招商做法参考.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739653 上传时间:2024-05-03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36.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全市资本招商引资指南范本与资本招商做法参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全市资本招商引资指南范本与资本招商做法参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全市资本招商引资指南范本与资本招商做法参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全市资本招商引资指南范本与资本招商做法参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全市资本招商引资指南范本与资本招商做法参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全市资本招商引资指南范本与资本招商做法参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市资本招商引资指南范本与资本招商做法参考.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全市资本招商引资指南范本与资本招商做法参考为加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激活引导基金招商功能,发挥市引导基金作用,充分释放产业资本招商效能,推动我市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市资本招商引资政策。第一章核心政策一、面向上市企业的政策市引导基金通过参与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发行(定向增发)等方式对符合项目引入条件的企业进行投资,单次投资金额原则上不多于2亿元人民币。(一)市引导基金拟投资企业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境内外资本市场己上市的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已挂牌交易的企业,且没有被证监部门列入退市风险名单;2

2、.企业注册地不在的,市引导基金投资于企业的金额须全部用于企业落地在市的投资项目;3 .项目获得市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的推荐。(二)申请材料1 .企业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3 .在市的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4 .市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出具的市投资招商项目推荐函。二、面向重点引进企业的政策市引导基金对符合项目引入条件且愿意迁入市的企业,或企业在市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投资后市引导基金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o市引导基金投资资金的至少70%指定用于被投资企业在市购置土地、建设或购置厂房及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建筑物。被投资企业满足市引导基金投资协

3、议约定的纳税额等条件后,可申请市引导基金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投资协议约定的被投资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对价按以下公式计算:股权转让对价=市J导黑金投钱成本1+5%灿鳖数)-市方导基金因持“本次转i责权以分红等杉式已获利的收益实际投资天数从被投资企业收到市引导资金的投资资金之日起计算。(一)市引导基金拟投资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项目须为市支持产业发展目录和鼓励产业发展正面清单的产业之一:食品药品、装备制造、绿色矿业、生态环保、旅游康养、轻工、建筑、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现代商业服务业、现代型劳动密集类企业等;2 .企业近两年营业收入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 .项目获得市引导基金

4、管理公司的推荐。(二)申请材料1 .企业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若经营记录不足三年,提交企业设立以来所有年度的审计报告;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 .市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出具的市投资招商项目推荐函。三、面向高新技术及“专精特新”企业的政策市引导基金对符合项目引入条件且愿意将注册地址及实际经营场所迁入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投资,投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60%o原则上市引导基金投资资金的至少70%指定用于被投资企业在市购置土地、建设或购置厂房及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建筑物。被投资企业满足市引导基金投资协议约定的纳税额等条件后,可申请市引导

5、基金可将其所持股份转让给投资协议约定的被投资企业股东。股权转让对价按以下公式计算:股权转ibt寸价=巾引导将金投资成本(1+5%珀鳖人)Job-市引导基金因持行本次转“股权以分红等形式已佚得的收益实际投资天数从被投资企业收到市引导资金的投资资金之日起计算。(一)市引导基金拟投资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 .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企业;2 .高新技术企业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专精特新”企业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3 .项目获得市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的推荐。(二)申请材料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证明材料;4 .企业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若

6、经营记录不足三年,提交企业设立以来所有年度的审计报告;5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6 .市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出具的市投资招商项目推荐函。第二章配套政策配套政策是市资本招商引资核心政策的附属配套政策,适用企业为:已享受核心政策且已由市引导基金投资入股的市企业;或已享受核心政策且已由市引导基金投资入股的外地上市企业在市设立的子公司。一、贴息补助对企业获得市金融机构贷款所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贴息补助。贴息补助实行先付后贴原则,单个企业的贴息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当年度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期为市引导基金投资入股完成且注册于的项目主要运营实体投产后次年及

7、后续两个年度。对未按贷款合同规定归还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和罚息等,不予补助。申请材料:1补助申请表;7 .营业执照复印件;8 .授信协议、贷款协议免印件;9 .金融机构贷款本金发放凭证(借据)复印件;10 银行利息单复印件;11 企业信用报告。二、融资租赁补助对企业通过直接租赁方式融资租赁生产设备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补助金额按融资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租赁本金)的2%计算发放,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期为自市引导基金投资入股完成且注册于市的项目主要运营实体投产后次年及后续两个年度。本条政策所述生产设备不含家具、家电、车辆、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且应由申报企业在市使用。设备购置发票发生时间

8、须在市引导基金投资入股企业之日起3年内。申请材料:1 .补助申请表;2 .营业执照复印件;3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设备采购合同、融资租赁设备采购发票、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4 .企业信用报告。三、上市工作经费补助对拟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的我市企业给予工作经费补助:(一)拟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完成改制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50万元;经证监局辅导验收合格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5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100万元;拟上市企业在境内证券市场

9、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200万元。(二)拟上市企业在境外证券市场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300万元。(H)拟上市企业以境外公司到境外证券市场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包括但不限于红筹方式上市),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300万元。(四)对计划在新三板挂牌且申请材料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受理的拟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20万元;对正式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30万元;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50万元;对于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在北交所成功上市的,给予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200万元。(五)新三板基础层

10、、创新层企业转板到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按照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奖励标准扣除新三板己兑现部分后予以奖励。申请材料: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 .企业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免印件;3 .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工作协议第印件;4 .企业申请上市或挂牌的相关申请和获批文件的第印件。四、优先满足用地需求对需要安排新增用地指标的,优先纳入土地利用指标年度计划,在土地规模、规划调整等方面予以支持。申请材料:1优先用地申请报告;5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五、租金返还企业租赁我市国有产业园区物业的,自市引导基金投资入股当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租金返还政策:(一)全额返还市引导基金投资入股当年度及下一年度企业实际

11、支付的租金和管理费。(二)50%返还市引导基金投资入股后第三至五年企业实际支付的租金和管理费。(H)租金返还期限为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末前。申请材料:1 .租金返还申请表;2 .租赁合同更印件;3 .租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六、搬迁补助企业将外地实际生产经营实体迁入市的,按照转入的核心生产设备(不含家具电器、车辆、非专用电脑等日常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净值的10%给予搬迁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搬迁补助自企业设立于市的经营实体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投产后分两年发放,每年发放补助金额的50%。申请材料:1 .市经营实体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 .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表;3 .核心生产设备清单;4 .核心生产设备

12、价值的证明文件,如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或评估报告复印件。七、企业用工保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设立有关专班协助落实企业人员招聘、岗前培训等用工需求。优先保障企业的用工后勤配套,国有产业园区的员工宿舍优先提供给企业使用。申请材料:1企业用工需求报告;5 .企业住宿配套需求报告。第三章基础政策基础政策适用于所有在市投资设立的企业。一、用地及厂房政策根据企业用地与厂房的性质与需求,市国有产业园通过先租后让的方式提供标准厂房给入驻企业使用。企业与市国有产业园签订先租后让协议。企业在协议约定的评估期间(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入驻后五年)满足协议约定的纳税额等条件后,可按资产取得成本一次性或分期受让所使用的厂

13、房建筑物。采取分期受让方式的,租金的计算基础依据尚未转让资产的价值进行调整。资产转让价款全部缴清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人才和劳动力支持政策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发O号)、关于印发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配套实施细则(第一批)的通知(人才办O号)、关于印发市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试行)配套实施细则(第二批)的通知(人才办O号)、市有突出财政贡献企业骨干人才子女入学补充办法(暂行)(人社O号)等政策,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加大我市国有产业园区员工的后勤保障力度,设立专员协助解决

14、国有产业园区企业员工住宿问题。三、科技创新奖励政策(一)对我市企事业单位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二等奖、三等奖的团队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我市企事业单位作为参与单位获上述奖项的,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奖励。(二)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整体迁入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H)加大对“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支持,对新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资金50万元奖励;对经省级认定的“

15、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和“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对获得多项认定的企业进行叠加奖励,对多次获得同一认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整体迁入我市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四)加快推进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获批准组建或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给予100万元支持;对获批准组建或新认定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5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院土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30万元支持;对获批准组建或新认定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20万元支持。(五)省和市出台的有关招商引资及企业扶持优惠政策,由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协助适用企业向相关部门申请。第四章附则市投资促进中心作为申请有关资本招商引资政策的统一受理部门。市国有企业或引导基金参与投资金额在2亿元以上的项目,属于重大战略投资项目,适用一事一议流程,不适用于本政策。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具体由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专有名词解释】上市企业:指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