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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行政指导类1、 教师职务年度考核办法(试行)52、 校内课时津贴标准与计算方法113、 教职工考勤管理条例144、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岗位设置办法175、 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竞聘上岗量化评估细则一览表196、 教职工出外考察培训管理条例237、 评先工作条例248、 行政人员管理条例269、 值班工作条例27教育教学类9、教学工作考勤管理实施意见2910、关于骨干教师选拔与管理的意见2911、关于建立青年教师四年考核期档案的条例3112、教师继续教育条例3313、教研组长工作考核条例3514、备课组长工作职责3615、校园网管理条例3718、教师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4119、多媒体教室管
2、理制度4220、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4321、实验室管理条例4422、电脑机房管理条例4523、语音室管理条例4624、模拟客房管理条例4725、模拟餐厅管理条例4726、烹饪操作间管理条例4827、班主任聘任条例49总务后勤类28、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几项规定5129、物品采购制度5330、固定财产管理制度5631、学校总保管室管理制度5632、教师宿舍管理制度5933、电脑房管理制度6034、会计档案管理制度6035、模拟厨房、刀工间管理制度6138、总保管工作职责6239、分保管工作职责6340、水电工岗位职责6441、医务人员工作职责6442、美术室管理制度6543、体育保管员工作职责66
3、44、音乐器材管理制度6645、语音室管理制度6746、阅览室管理制度6747、阅览室借书规则6848、学生借书室规则6849、学生阅览室规则6950、班级财产管理制度6951、班级财产奖惩制度7052、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737453、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条例行政指导类福州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教师职务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一、思想政治表现(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办公室负责)优:(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自觉地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乐意接受学校分配的任务,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有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3)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令
4、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并受到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4)出满勤(出勤情况得9分)(5)评为校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良:(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服从工作需要、团结协作、自觉完成本职工作。(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成绩,得到学校好评。(4)出勤较好(出勤得分在7分以上)中:(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工作能服从分配,基本上能履行职责。(3)能遵纪守法,但有时工作不够负责任,并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
5、一般性错误,教学、业务效果一般。差:(1)有违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错误言行,情节严重的。(2)违反国家法律、法令,以及道德品质败坏、或作风不正派、严重妨碍安定团结影响恶劣的。(3)或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4)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5)或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或有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说明:(1)必须分别具备优、良、中的各个条件,才能评为优、良、中。(2)凡是涉及“差”条件的一条就可定为差。二、出勤情况(10分)(办公室负责)(1)出满勤者得10分。(2)病假:每10天扣1分。(3)事假:
6、每5天扣1分。(4)旷工:每半天扣1分。(5)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校、年段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0.5分。说明:(1)无故旷工达半个月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2/3以上不参加者,可视为不称职教师。(2)病假达四个月、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教师。(3)经学校批准的公假和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分娩假、学习假不扣分。(4)扣分扣至本项零分为止。三、教学工作情况:(60分)1、教学工作量情况(12分)(教务处负责)(1)完成省教委闽教改(90)277、278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教学时数者,得12分。在完成上述规定教学时数1.5倍的基础上,每增加15节奖励1分,但
7、奖励最多不超过5分。(校级2节,中层4-6节,行政6-8节,英语10节,专业课11节,其他为12节。)(2)每学年度完成任教总课时数少于规定的最低时数,每缺10节扣1分。(3)教师要求每人每学年听课不少于30节,每缺一节扣0.5分,考核期任课老师每学年听课按考核期规定时数。说明:教务处安排的代课,第二课堂教学亦可列为教学时数,就分配的教师坐班两年,“四年,考核期的年青教师坐班制教学课时不满者轮流坐班制,(代课金按8元计算的,监自修的折半列为教学时数)。(6)安排代课缺课者,按以上规定扣分。(7)任课教师(含行政兼课)未办好请假手续和不接受职教处安排调、代课者,参照校20021号考勤细则规定扣除
8、课时计扣分。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分)(教务处、教科室负责)(1)四年考核期内的教师全部详案。(考核期后的教师可以写简案)(2)能按课时进度写教案、备课,出入较大者扣1分。(3)不按规范者扣1分。每个教案用两年,否则按无教案计。3、批改作业情况(5分)(教务处、教科室负责)(1)能按规定布置作业,并认真批改作业的得4-5分。(2)按规定,各科布置的作业次数每缺一次扣0.5分,批改作业不足者,每缺一次扣0.5分。(教务处、教科室负责)(3)对跨年段和跨学科任课的教师适当给予优惠。4、授课情况:(15分)(教务处、教科室负责)(1)能准时上、下课,讲授好每节课,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反映好
9、,听课教师评价好,课堂秩序好的。(得12T5分)(2)学生代表座谈会,问卷满意度百分比和学生信息员反馈,有问题的经查实,酌情扣分。(3)经教务员巡课查实和学生报告,旷课1节扣1分,出现明显乱班,每次扣1分。(4)上课需带好教案,接受校领导和职教处抽查,上课,无教案者一经发现扣0.5分以上,扣分情况按巡课记录和信息意见核准扣分。5、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教务处负责)(1)学年总评成绩在提高率、及格率、优秀率、巩固率等全面衡量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得7-8分)(2)在以上四率全面衡量做得一般的;(得4-6分)(3)以上四率全面衡量做得比较差的(得1-3分)6、公开教学情况(5分)
10、(教务处、教科室负责)(I)参加市级以上组织公开教学的,获好评者;(得4-5分)(2)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者,获好评者得4分。(3)考核期老师每学年需开两节汇报课,每缺一节扣2.5分。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教科室负责)(1)学生获国家级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得4分;(2)学生获省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3.5分;(3)学生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3分;(4)学生获市级三等奖或县区级一、二等奖,指导教师得2.5分;说明:指导学生获奖的教师得分以一位教师为主,协助指导培养的教师至多只能1至2人,可给予适当得分,但不得与为主教师等同。8、辅导差生情况:(4分)(1)能参与
11、辅导差生的课任老师,加2分。(提供“特珠生”和“进宿舍”的材料)。(德育处负责)(2)辅导差生学习工作。(得12分)(教务处负责)四、班主任工作和党政及其他工作(7分)(一)班主任工作(德育处负责)(含生管、年段长)(7分)此项分值由德育处根据相关条例予以等弟评分。(二)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1)中层干部及享受中层干部待遇的,本年段评先的为7分。(2)没有评先,也没有重大责任事故的为6.5分。(3)没有评先,有责任事故的为6分以下。(三)其他工作:(1)教研组长工作(5分)(教务处负责)此项分值由教务处根据相关条例予以等第评分。(2)备课组长工作(3分)(教务处负责)三人以上的备课组长满
12、分为3分。2人的备课组长满分为2分。1人的备课组长满分为1分。(3)教师兼行政工作的参照副班主任,满分为5分,原则上评先的为5分,其次为4.5分,工作中不够积极的,或请假较多的为4分以下。说明:其他非班主任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一部分协助班主任工作;一部分兼任党政和其他工作,在评分时,上述两个项目不能同时得分;协助班主任工作的最多只能5分(副班主任)与班主任一并参评;兼任生管工作的教师参照班主任考核办法。只取一项,不累计加分。五、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1、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每学年承担指导1个以上活动小组任务,计划、内容、形式明确,并有指导工作的总结。
13、(得13分)(教务处)2、参与组织活动的教研组长、年段长、班主任、中层干部、校级领导可得1分。(德育处)3、此项、封顶为3分。六、教研(教改)工作(满4分)(1)教研组活动和集备组活动为2分,每缺一次扣0.2分,因公请假不扣分。(2)参加学校总课题活动,并已有展示的得1分,在集备组主讲满分1分。(教科室负责)七、编写教材教参、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满5分)1、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有CN刊号、专业刊物)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出版者。(得5分)文章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宣读或获奖者(得4.5分)2、文章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4分)文章在市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
14、奖者(得3.5分)3、文章在县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出版者(得3分)文章在县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或获奖者(得2.5分)4、文章在中学(学区)校内交流并收入汇编者(得2分)5、有按论文要求写作,上缴论文而未入编的(得1分)说明:(1)教研(教改)的经验总结在上栏已得分,本栏中不再得分;(2)论文一稿多投或一稿多种文本,均以一篇论文计分。八.指导培养教师情况(满3分)(教务处负责)1、指导教师或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附有相关材料者,(得1-2分)协助指导教师至多1人,得分与为主教师不等同。2、能给教师开课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在校教工大会或每年一次的教学研讨会上交流的,反映效
15、果好的(得1分);3、长期性的老带新(即师徒协议者:高级教师一带二,中级教师一带一)能认真指导培养教师,使受培养的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较大进步的;附有相关材料者(得2-3分)。4、教研组长、年段长、中层干部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有指导得1分。说明:长期性的老带新(即师徒协议者)必须办理有登记和学校的确认手续。(本项满分为3分)九、进修培训(或继续教育)情况(4分)(办公室负责)(1)参加高等院校本专业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得4分;成绩不及格者,得(1分)(2)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在职进修提高,并有自学笔记或撰写心得体会的。(得1-4分)说明:被指定要参加进修培训,而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十、奖惩情况(4分)(1)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