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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30000吨环保片材、1500吨塑料打包带项目建设单位(盖章):连云港海博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0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000吨环保片材、15000吨塑料打包带项目项目代码2208-320722-89-01-3307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大道南侧地理坐标E118度43分17.554秒,N34度30分34.12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其他85
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塑料建设性质P1新建(迁建)门改建Cr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6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海行审备(2023)447号总投资(万元)11800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0.17%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6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9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原江苏环境保护厅苏环
3、管200713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是1995年10月7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199595号”文批准设立的省级开发区。当时的名称为“东海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06年第37号公告,确认东海开发区审核通过,同时批准“东海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正式更名为“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根据2006年11月15日国土资源部第十四批落实四至范围的开发区公告,江苏东海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幸福路、玻璃巷,南至东陇海铁路、雨润路,西至卫星河,北至西双湖、和平路,规划面积400公顷。东海经济开发区在发展过程中曾进行规划调整,现形
4、成以县城为分界线的东区和西区。2003年5月,东海县人民政府在县城东侧,紧靠323省道建立东海经济开发区东区,东海经济开发区原有部分位于县城西部,习惯上称之为西区。2007年5月,东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其进行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7年6月15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对该经济开发区(西区)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苏环管2007133号)。环评批复要点如下:(1)产业定位: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开发区西区产业定位,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区。开发区西区主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技术优势的硅资源加工、轻工纺织(不含印染)、机械制造、电子和电光源产
5、品(不含线路板)、新型建材、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产业,优先发展电子、新型建材和专用设备制造;提升改造现有的三类工业项目,严禁新建三类工业项目。(2)用地规划: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西区用地布局规划,生活服务应充分依托城区,按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区西区内居住及商业用地面积,不得扩大。重视对区内居住区等敏感目标的保护,废气排放量大、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项目应尽可能远离居住区。邻近敏感目标的所有新建、技改、扩建项目在环评阶段应充分征求附近居民意见,不得建设有噪声扰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并设置足够宽度的空间防护隔离带。(3)基础设施规划区内实行污水集中处理,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
6、内截污管网,完善排水系统,确保生产、生活废污水能全部接管处理。入区各企业废污水应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自设排放口。入区企业不得自建锅炉,生产所需加热炉应使用电、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低硫燃料油等清洁能源,不得使用燃煤作燃料。入区企业生产废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格控制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所,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处置应纳入连云港市危废处置系统,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防止产生二次污
7、染。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也属于轻工业。项目所用土地为工业用地,500m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厂区实现雨污分流,废水接管东海县西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产生废气环节均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2、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2015年11月12日,江苏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筹建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同意在原东海经济开发区西区基础上,筹建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5年12月,江苏省东海高新区委托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19-2030)o2018年9
8、月21日,根据省政府关于设立江苏南通通州湾经济开发区等26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苏政复201882号),同意设立省级开发区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3年04月,江苏省东海高新区委托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3-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正在审批中。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产业定位以硅材料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建材产业等为主导的特色产业集聚区,东海县的现代服务业和培育型产业发展示范基地,规划形成3个主导产业,见表表14规划区产业门类细分产业门类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占地面积(公顷)主导硅(新材料)材料加工产业高纯磁脑微吻离
9、及制品;硝P瓷;太阳能级多晶硅等高纯多晶硅;新型灯具;高纯压电晶体;硅有机材料、无机材料:微粉及超细微粉等244.47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鲜切花、草莓制品、葡萄制品、肉制品等优势特色农产品;冷冻保险果蔬、肉类;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为主的现代旅游、休闲食品等200建材新型建材;机械制造及汽配等;253培育型产业先进制造业缸纺织(不含印染)、新能源、静脉产业等:409生物科技产业园生物医药、实验科研等;70电子科技产业电子和点光源产品(含线路板)等;69.67现代服务业物流仓储、交易市场、邻里中心、总部经济区、公共配套服务中心、居住用地、区域合作园、发展备用地-本项目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及塑料制
10、品业,属于翰脉产业及轻工业。项目所用土地为工业用地,项目污染理措施有效,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周边的环境质量,因此选址是合理的且符江苏省东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园区规划要求。1“三线一单”相符性(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距离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750m,距离国家级生态红线保护区东海县西双湖水库应急水源地保护区1025m,不在其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要求。2)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西双湖重要湿地1105m,不在其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3)1
11、号)的要求。其生态保护规划如表1-2所示。表12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空控范态管域围生间区国家级生态空生态保间管控护红线区域面面积(平积(平方方公里)公里)总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地态护统湿生保系江苏东海西双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体规划所确定的范围(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3.79/3.79N750m东海县西双湖水库应急水源地保护区源质护水水保一级保护区:以东海县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的水域范围;取水口东侧正常水位线以上至背水坡堤脚外8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保护区:
12、一保护区外延至水库四周大坝堤脚外80米之间的水域和陆域范围/6.83/6.83N1025m西双湖重要湿地地态护统湿生保系/西双湖水库库区范围/7.557.55N1105m(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分析项目相符性。表13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相符性分析表指标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气境量控求大环质管要到2023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比下降20%以上,确保降低至44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到2030年,我
13、市PM25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要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2023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02:控制在3.5万吨,NoX控制在4.7万吨,一次PMi5控制在2.2万吨,VOCS控制在6.9万吨。2030年,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含船舶)SO2:控制在2.6万吨,NoX控制在4.4万吨,一次PM2.5控制在1.6万吨,VOCS控制在6.1万吨。根据2023年度东海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PMh。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连云港市制定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24条的通知(连污防指办202392号)、关于印发
14、连云港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相符划的通知(连大气办20234号)等方案,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在区域超标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3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I类)比例达到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
15、复。2023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为西双湖水库,“十四五”期间西双湖水库改为按In类标准评价。根据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2023年5月连云港市地表水质量状况,西双湖北湖控制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类水质标准。相符壤境险控求土环风管要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无相关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