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管理考核规定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产品质量管理考核规定制度.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产品质量管理考核规定制度产品质量决定着企业的生命力,质量管理决定着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提高员工产品质量意识,保证公司质量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和产品符合市场发展需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一、质量要求1、生产物资的进厂(指原材料、工装模具、备品备件等),都必须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对合格品应开入库单,不合格的必须开退货单;2、在生产过程中严格实行“四检”制原则:(1)、首检:每批零件、每道工序首件都必须进行自检;(2)、巡检:操作工应经常对生产中每道工序的零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完检:操作工对每批完工的零件,要按图纸整体进行复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或处理;(4)、交检
2、:对制作完成的零件,再转入下一道工序时,应与该工序人员进行交接检查,确保符合图纸制作要求。3、对废品零件要涂红油漆做记号,并放入指定的地方。对回用品零件,要做黄色油漆标记,并在出厂前将标记清理干净;4、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废品和回用品,质检员必须开具相应的废品单和回用单,并标明废品、回用品责任人及价值大小;5、整机或零部件在出厂上车装货前,应再检查一次外观是否有锈蚀、零件是否有破损等现象;6、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制作的零件尺寸,应先进行检查后再开始制作,便于发现问题时及时向上道工序或相关人员反映,若未能及时检查发现或反映问题的,由此造成的责任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工承担;二、质量考核1、公司各级技术人
3、员和管理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经查属实的坚决给予从严处理;2、生产中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的,根据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具体处罚标准为:(1)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直接给予100-400元的经济处罚;(2)损失在200110000元之间的,按20%比例给予经济赔偿;(3)损失在10001-20000元之间的,根据具体情形先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再按15%比例给予赔偿;(4)损失在20000元以上的,由经理办公会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决定确定赔偿标准和数额;3、凡发生质量事故的,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外,还应对质检员和经理进行连带责任处罚,处罚金额
4、按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现-20%的标准进行;4、各岗位操作人员要严格按图施工、严格按机床操作规程和工艺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参数,否则按造成的损失金额给予1220%的处罚;5、整机在发货出厂后,因零件制作或装配等质量问题造成需进行返工的,按造成的损失金额给予20%-50%的处罚;6、对公司客户退回的零件,由质检员调查原因和判定责任人,该返修的开返修单并注明责任人,并按造成的损失金额给予1096-50%的处罚;7、因操作工责任造成的零件返工,其返工时间连同材料费用和其它费用一并计算损失,并按造成的损失金额给予10%-5096的处罚;8、对外协回厂的不合格件,废品由协作单位全额赔偿,回用品按品质好
5、坏按5%20%的比例扣除货款;9、因产品不合格导致客户进行质量投诉的,依据客户投诉内容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给予1%-30%的处罚;10、因违章操作而发生质量事故且拒不听劝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需全额赔偿公司所有损失外还将追究其法律责任。11、对在产品质量方面连续三个月表现比较突出的机床操作人员,在综合其它完成指标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的嘉奖;12、能及时预见或发现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经改正后能为公司挽回一定经济损失的,可给予适当的奖励;13、连续三个月无质量事故且综合质量指标达97%以上,可给车间相关人员予以适当的质量奖;14、全年无一起质量投诉事故的,在当年年底时将对公司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三、附则1、每人每月累计超过2次违规或连续2月出现同样的违规情况,车间应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培训后仍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工资待遇按待岗处理;2、本规定未尽事宜的,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