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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化学、实验室仪器仪表卷色谱仪册)色谱仪通用技术规范(编号:1309089-0000-0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二。二O年二月目录1总则32性能要求43主要技术参数54外观和结构要求55验收及技术培训56技术服务61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1.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色谱仪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1.1.3 本招标文件采购标准规范提出了对色谱仪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o1.1.4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
2、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采购标准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采购标准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1.1.6 本采购标准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采购标准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1.1.7 本采购标准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
3、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1.1.8 本招标文件采购标准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采购标准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填写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的技术参数响应表;(2)填写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的投标人技术偏差表;(3)提供业绩资料;(4)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货物组件材料配置一览表填写仪器配置表;(5)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原件或具有国家CNAS认可/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1.3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3.1 本采购标准规范仅适用于技术规范专用部
4、分货物组件材料配置一览表中所列色谱仪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供货和服务等技术要求。13.2 交货时间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说明。13.3 术资料13.3.1 备交付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产品(包括进口产品)正确完整的中文技术手册及使用说明书;(2)出厂检验报告;(3)产品合格证;(4)装箱清单;(5)每台仪器均需提供一份第三方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书原件或具有国家CNAS认可/CMA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原件。13.4 准和规范除采购标准规范和图纸中要求的技术条件外,卖方还将再次确认下表标准的最新版本(以文
5、字形式通知买方),并遵照最新标准要求执行,并将最新标准通知买方。表15.1标准和规范序标准号标准名称号1GBZ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2GB4793.1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3GB/T17623绝缘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4GB/T6587电子测量仪器通用规范5GB/T6592电工和电子测量设备性能表示6GB/T6593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7GB/T25478色谱数据工作站8GB/T30431实验室气相色谱仪9JJG700气相色谱仪枪定规程10D1/T722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11DUT1355变压器油中糠醛含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12
6、Q/GDW1168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13Q/GDVV11304.1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罂技术规范第1部分:带电检测仪通用技术规范14Q/GDW11304.41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第4-1部分: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气相色谱法)注:上述标准是招标方最低要求。除此标准以外,投标人可以推荐其他标准,但事先必须通过招标方认可,或选择其中较高标准。13.5 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13.5.1 个投标人应提供12中要求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数据应为产品的性能保证数据,这些数据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任何与这些数据的偏差都应经过买方的同意。13.5.2 方提供色谱仪
7、的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3.5.3 方提供色谱仪使用单位的使用报告。2功能和性能要求1.1 基本功能基本功能满足以下要求:a)具有数据查询、存储和导出功能,应采用统一的数据格式,特殊情况下采用自有数据格式的,应公开所用数据格式,并负责解释其含义;b)宜具备告警阈值设置和指示功能;c)宜具有干扰抑制功能:d)若使用充电电池供电,电池应便于更换,单次连续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4小时。1.2 故障报警功能具有仪器自检、仪器功能异常报警等:1.3 工作站功能仪器的工作站应具备以下功能:a)基线自动跟踪功能:可实现基线的自动跟踪和归零;b)谱图处理功能:能设置峰积分参数,进行自动或手动谱峰处理,可
8、实现缩放谱图、显示色谱峰信息、设置峰起点和终点、峰谷谷和垂直等切割方式、调整峰、增加峰和删除峰等;C)标定功能:具备归一法、内标法和外标法等定量计算功能,历次校正因子应能列表展示,并可选择校正因子进行重算;d)专家诊断功能:工作站的专家诊断系统应内置符合D1/T722中的故障诊断方法,如三比值法、平衡判据法、立体图示法、大卫三角形法等,对分析数据可自动进行诊断;e)数据对比分析功能:具有历史数据备份功能,并提供历史数据的趋势图,且能提供产气速率数据;。数据库管理功能:具有分析结果数据库、谱图库、设备档案库等多种数据库,并能根据需要进行各种数据库检索与数据统计分析管理;g)开放式数据管理功能:具
9、有开放式数据格式,实现多用户数据共享,其他数据库管理软件能够访问。h)报表定制功能:具有报表格式自编辑:、数据和图文动态加载等功能;i)打印功能:具有分析结果、谱图和报表打印功能。1.4 性能要求a)仪器机箱应采取必要的防电磁干扰的措施。机箱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在电气上连成一体,并可靠接地;b)机箱应满足发热元器件的通风散热要求;C)机箱模件应插拔灵活、接触可靠,互换性好。d)外表涂敷、电镀层应牢固均匀、光洁,不应有脱皮锈蚀等。e)柱箱控温能力稳定可靠;f)针对便携式色谱仪的接触电流、介电强度试验、温度试验、湿度试验、振动试验、冲击试验、振动试验(包装运输试验)、自由跌落试验、翻滚试验、静电放电抗
10、扰度试验、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防尘试验、防水试验应满足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第1部分:带电检测仪器通用技术规范(Q/GDW11304.1)要求。3主要技术参数气相色谱仪应满足的技术参数要求3. 1检测对象:绝缘油;4. 2测量组分:H2、CO、Co2、CH4、C2H4、C2H6C2H2(O2、N2可选);5. 3气相色谱仪(实验室/基本型)应满足的技术参数要求见专用技术规范;6. 4气相色谱仪(实验室/高性能型)应满足的技术参数要求见专用技术规范;7
11、. 5气相色谱仪(实验室/全自动型)应满足的技术参数要求见专用技术规范;8. 6气相色谱仪(现场便携式/基本型)应满足的技术参数要求见专用技术规范;9. 7气相色谱仪(现场便携式/全自动型)应满足的技术参数要求见专用技术规范。4外观和结构要求9.1 仪器的外形尺寸及零部件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9.2 仪器整机表面应清洁无凹痕、划伤、变形。零部件整体和元器件装配位置要牢固,不应有虚焊、折裂和机械损伤。9.3 仪器面板字迹应清晰,各操作键接触良好,转换复位正常。9.4 仪器应有明晰的铭牌和说明书等文件,内容如下:a)仪器名称的全称及型号;b)制造厂名全称及注册商标;C)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d)按
12、钮、开关等应有功能标志;e)仪器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出厂检测报告、装箱清单、附件、备品备件应齐全。10. 5仪器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要求。包装箱上应有如下标记:a)发货厂名、装置名称、型号;b)包装箱外形及毛重;c)包装箱外面书写“防潮”“小心轻放”“不可倒置”等字样。5验收及技术培训10.1 货后供方须派技术人员指导用户进行1次现场实测,以验证仪器性能。10.2 货检验是指按到货检验项目对待验收的所有台次(全检)色谱仪进行的质量检测,全部项目检验合格的色谱仪予以接收,对于检验不合格仪器不予接收,可根据相关规定启动退货程序。所有仪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具验收合格证明和安排付款
13、事宜。11. 3到货验收项目:a)实验室色谱仪:包括外观、气路系统、功能要求、柱箱温度稳定性、教气流速稳定性、基线噪声、基线漂移、灵敏度、检测限、定性重复性、定量重复性、稳定时间等项目的检测,相关检测方法参见GB/T17623绝缘油中溶解气体组分含量的气相色谱测定法、GB/T30431实验室气相色谱仪、GB/T25478色谱数据工作站、JJG700气相色谱仪检定规程、Q/GDW11304.41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第4T部分: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气相色谱法)。到货检验时一并对投标响应参数进行核实。b)现场便携式色谱仪:包括结构和外观检查、基本功能、专项功能、分离度、基线
14、噪声、基线漂移、灵敏度、检测限、测量范围与测量误差、定量重复性、接触电流、介电强度试验、稳定时间等项目的检测,相关检测方法参见Q/GDW11304.1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第1部分:带电检测仪器通用技术规范、Q/GD1V11304.41电力设备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第4-1部分: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带电检测仪器技术规范(气相色谱法)O到货检验时一并对投标响应参数进行核实。c)5.4卖方须在仪器供货截止日期前向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和用户提交完整的中标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核对无问题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5.5卖方应负责对买方进行现场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料。6技术服务6.1仪器的免费质保期3年;6.2仪器终身维修;6.3系统软件终身免费升级;6.4卖方对售后服务的需求必须在24小时答复,在48小时内提供技术服务;6.5卖方长期为买方提供备件采购和供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