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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山区地方税务局文黄地税(2013)9号关于转发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局属各单位:现将黄山市地税局关于转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黄地税函(2013)1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在遵照执行省市局各项规定的同时,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处理AhtaX2009行政执法模块中监控的税务违章事项,认真查找产生税务违章事项原因,减少执法过错,降低执法风险。对AhtaX2009行政执法模块中未被监控的其他税务违章事项,在处理时,应增补录入AhtaX2009行政执法模块中按照规范流程统一进行处理,坚决杜绝体外
2、执法,严肃税收执法刚性。二、对丢失发票存根的税务违章行为,应定性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依据第三十五条第九项规定,对照省局规定的基准予以处罚。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抄送:黄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力、,黄山区司法局黄山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股承办办公室2013年2月28日印发黄山市地方税务局黄地税函(2013)13号关于转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地方税务局、市局局属各单位:现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皖地税函2012713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3、一、进一步加强对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的监督。各单位在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时,应当经过法制员审核。在做出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决定前,必须经分局集体审议或稽查局案件集体审理会议决定。须着重加强对做出减轻处罚决定的监督,要对相关证据认真审核,确认是否符合减轻处罚的情形。对已做出减轻处罚决定的案件,今后遇到情形类似的案件,在一个地区范围内要比照处理。二、对若干问题的具体规定。(一)对逾期申报行为的处罚。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税收违法行为(以下统称为逾期申报),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按以下规定执行:1、新
4、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首次发生逾期申报行为,在限期内改正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2、逾期申报未超过规定期限5天的,每超过法定期限一天,个体处10元/天、单位处50元/天的罚款,由办税服务厅执行;3、逾期申报超过5天以上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及时(在应申报月份内)制作送达限改文书,每超过法定期限一天,个体处20元/天、单位处50元/天的罚款,在税务机关规定期限内改正的,罚款最高不超过2000元,超过规定期限仍未改正的,罚款最高不超过WOoo元;4、由于纳税人失踪导致限改文书确实无法送达的,文书送达人员应及时向分局报告,并在下一个申报期之前做非正常户认定,今后对纳税人恢复正常管理之前,必须对其逾期申报行为
5、依据上述规定做出处罚;5、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二)对丢失发票和擅自损毁发票的处罚。对擅自损毁发票的,按照省局规定的基准处罚,对丢失发票的处罚按以下规定执行:1、丢失发票10份以下的,处200以上I(X)O元以下的罚款;2、丢失发票10份(含)以上、100份以下的,处每份100元的罚款;3、丢失发票100份(含)以上的,处每份200元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黄山市地方税务局2013年1月29日(对下只发电子件)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黄山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2023年9月3日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皖地税函71
6、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地方税务局,广德、宿松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为规范各级地税机关依法合理行使税务行政处罚权,充分维护广大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地方税收职能作用,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税发65号),省地税局在广泛调研论证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以下简称裁量基准),现将该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地税局(法规处)。一、规范明确裁量基准中的处罚种类。裁量基准遵循法定、公开、公正、过罚
7、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等原则,结合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重点从减轻、从轻、从重或免予行政处罚等层面对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作出规定,其中,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幅度内,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按照较低处罚数额或适用较低处罚比例进行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幅度的最低限以下,依法对税务行政相对人给予的处罚;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对税务行政相对人按照较高处罚数额或适用较高处罚比例进行的处罚。各地在贯彻实施过程中,要准确把握上述处罚种类,切实将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严格履行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裁量基准从实体方面对是否给予及如何给予税务行政处罚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具体程序上仍然
8、要严格执行涉及行政处罚的相关法律依据。实施处罚前应当履行告知程序,依法听取税务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要及时告知听证权。对税务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要认真进行复核,不得因税务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而力憧处罚。调查取证要注意收集是否具有免予、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证据,并在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罚建议和附相关证据材料。处罚案件的审核,审批人员应当对案件进行综合把关,对相关人员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将案卷退回,并要求提供补充说明。三、科学把握实施裁量基准的基本原则。各地在实施裁量基准中,要根据以下原则,决定具体给予的处罚种类:对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违法行为轻微并自行纠正,且税款已全缴纳入库,没
9、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发生较为轻微的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为“可以”、“并可处”、“可以并处”等条款规定,但情节轻微艮在限期内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的等可以免予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积极配合查处税务违法行为且主掰檬旗款、滞纳金的;检举他人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并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报告尚未掌握的其他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违法行为的等情形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减轻处罚一般不得低于10%的罚款幅度。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受到税务行政处罚后又继续实施同类税收违法行为的;逃避、拒绝或者
10、以其它方式阻挠税收检查,情节严重的;虚假陈述、拒绝提供资料、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或阻挠他人反映真实情况的;恐吓、威肋、报复执法人员、证人或举报人的;违法手段恶劣,严重干扰税收秩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拒不改正的等情形应当从重处罚。此外,税务行政相对人以实施某一税务违法行为为目的,其行为、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处罚条款的,可以适用数个处罚条款的,应当选择适用其中处罚幅度最重的条款实施处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四、不断强化炖亍吏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力度。各地要以实施裁量基准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力度,对需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案件,应当按照权限规定由
11、集体审议决定。同时各级地税部门要注意通过法制员审核、集体审议、执法检查、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群众举报、来信来访、执法投诉等途径及时发现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中存在的问题,对突出问题和事项要开展专门督查,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具有违法违纪情形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五、认真开展对裁量基准实施情况的调研分析。各地应当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处罚统计报告制度,及时统计、分析、总结本地区发生的各类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发生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开展行政处罚计算栅甫助裁量试点工作。裁量基准自201诈1月1日开始试行,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既要加强对裁量基准的后续评估,又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对裁量基准进行细化,并逐级上
12、报备案。另外,裁量基准是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具体参考,不得将其作为对税务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定引用依据。同时考虑到税收工作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各地在执法实践中,对不属于裁量基准列明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姐里。二C)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本件只发电子文件)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基准(试行)序号执法类别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裁量基准税务登记类1、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
13、上IOOOO元以下的罚款:1、情节轻微并在限期内改正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2、在限期内未改正的,每超一天,个体每日处2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IoOO元,单位每日处5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2000元;3、情节严重的,或是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IoOOO元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处2000元以上1OoOO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IO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1、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转借、涂改、损毁税务登记证件,处2000元以
14、上7000元以下的罚款;3、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处2000元以上IOOOO元以下的罚款;4、上述情形严重的,或是多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的,处IOoOO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IooOo元以下的罚款1、情节轻微并在限期内改正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2、在限期内未改正的,每超一天,个体每日处2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IOOO元,单位每日处50元罚款,最高不超过2000元;3、情节严重的,或是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I
15、OOOO元以下的罚款。4、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IOOOO元以下的罚款1、未造成少缴税款的,个体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2、造成少缴税款的,对个体处IOoo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IOoOO元以下罚款。5、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1、在限期内改正的,未造成少缴税款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2、在限期内未改正的,或造成少缴税款的,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6、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规定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登录账户账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1、情节轻微并在限期内改正的,可以减轻处罚;2、情节严重,或在限期内未改正的,处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7、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