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作用餐管理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工作用餐管理暂行规定.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学院工作用餐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与监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师生员工在校内外用餐安全卫生、营养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工作用餐是学校各单位(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款在校内外安排工作人员(含学生)就餐。第三条工作用餐应当坚持务实节俭、从严控制、从紧安排、严格标准、方便工作的原则。第四条下列情形可酌情安排工作用餐1各类评审、咨询、答辩、论证等重要会议或招生录取、封闭阅卷、大型考务等工作,工作人员不能离开工作现场的;2 .迎新、毕业、招聘以及各类竞赛及文体等大型活动,工作人员不能离开工作现场的;3 .因重要突击性任务,工作人员不能
2、离开工作现场的;4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值班等过程中,工作人员不能离开工作现场的;5 .符合规定的接待来访人员。第五条校内工作用餐应由活动承办单位(部门)在食堂或校内其他餐饮服务机构(门店)统一订餐。校外公务活动(如迎新接站、校外实习、竞赛、外出调研或联系工作等)需订餐的,应对有关提供餐饮单位进行卫生评估,确保用餐安全。第六条工作用餐从学校或单位(部门)专项经费中开支,有关报销手续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第七条各单位(部门)要切实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严禁虚设事由就餐,严禁以工作用餐名义进行聚餐或变相报销其他接待费用。第八条未经批准在校外订餐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