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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 (标准代号)xxxx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标准X/XXXX ZL20020XX20XX-02-20 发布防空地下室报废、拆除审批办理规程20XX-02-20 实施XXX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防空地下室报废、拆除审批办理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人民防空办公室窗口防空地下室报废、拆除审批工作。2设定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 2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3受理范围聊城市规划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4申报材料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的书面申请书(A4纸)。5办理程序5.1 人防工程拆除报废单位提出申请;5.2 受理人审核有关材料,打印材料接受单;5.3 市人防办现场查看人防工程情况;5.4 准予行政许可的打印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5. 5报省人防办,同意、备案;5.6 经省人防办同意、备案后,颁发行政许可批准通知书;5.7 通知申请人是否可以拆除报废人防工程;5.8 同拆除单位签定补建、补偿协议书;5.9 缴纳报废拆除人防工程补偿经费。6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内报省人防办,省人防办批复后,按批复即办。7收费依据及标准7.1 收费依据7. 1. 1 X 价费发20XXX 号8. 1.2 X 价费发20XX25 号9. 1.3 X 价费发20XX14 号7.2 收费标准7.2. 1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X元/in?7. 2. 2 6B级防空地下室X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