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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学籍管理方法心得3篇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学籍管理方法心得(3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伴侣。学籍管理方法心得篇一一、入学、注册和学籍第一条班级根据国家成人招生规定录用新生。新生接到录用通知书,凭本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材料,按规定日期缴费并到各专业班级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方能取得学籍。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本人所在单位证明或相应证明,事先向各专业班级请假,无故不缴费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
2、,取消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各班级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由成教院区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第三条凡在籍就学学生,每年必须在规定日期内向学校缴费,每学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到校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凭所在单位或相应证明向专业班级书面请假。不缴费或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四条成教学员的班级以入学的年份称。如20xx年入学的简称“06”班级。二、考勤与请假第五条成人技能职业教育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学校规定的面授课、上机课、实验课,考试等都执行考勤。教学考勤的结果与学员的成果、奖惩挂钩。第六条学员因病因事一定要做到事先向班主任请假。病事假者,需凭乡
3、、镇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单位证明。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被批准或超假者均按旷课论处。第七条面授学习期间,请假应由学员本人填写请假条,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须经班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送班级办公室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须经班级办公室同意并签署意见,送班级分管领导审批。第八条请假者必须准时销假。第九条对缺、旷课情况作如下规定:1)期缺课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者作重读一年处理旷课累计5天以上(含5天)者作退学处理。2)一期年旷课累计5天以下者,将视情节轻重作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学员工作单位。3)缺课超过某门课程面授时间的三分之一者,该门
4、课程的结业考试成果无效。在补足课时后,经本人申请,由班级办公室签署意见后,报班级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补考。4)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缺课1节计旷课1节按缺课6节计。三、成果考核第十条成果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果采纳百分制,考查成果可采纳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不及)。课程成果由卷面成果和平时成果两部分组成。平时成果包括考勤、作业、提问、测试等方面情况,其比例根据课程不同分别占总评成果的30%,详见成教学员平时成果评定方法。第十一条每门课程一般只进行一次全面的结业考试。开课两学期以上的课程中途是否安排考试(或测验),由主讲老师决定。每门课程只计一次总评成果。第十二条学员一律凭学
5、员证参加考试。无证者不得进入考场,已进入考场者该门课程的考试成果无效。学籍管理方法心得篇二一、学生学籍管理采纳信息化方式,执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学校详细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正确、完整。二、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三、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留级学生或授意学生留级。由于学生留级所造成的后果(指小一学籍注册不上、初一学籍注册不上、不能参加中考),学生留级的学校自行承担。四、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学生学籍
6、档案内容包括: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3、综合素养进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4、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5、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6、享受资助信息7、其他信息和材料。五、转学。学籍管理执行“籍随人走学生向转入学校提供完整转学手续后,转入学校在不超规模或班额有学位空额情况下方可接受,查看转学手续上的班级与其所要就读班级是否全都,禁止转入留级。各学校不得任意接受转学手续不完整或无转学手续的学生。对手续齐全、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方和转出方均可在管理平台发起转学申请,不得
7、推诿刁难。1、学生本县内相互转学全县统一在学期开学前两周或开学后两周集中办理转学手续,其它时间不再办理。期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学生先在转入学校就读,在规定时段再办理转学手续。2、学生市内跨县区、省内跨地市、跨省转出必须先由转入学校盖章、转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接受后,在到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跨省转出的在学校收到转入学校盖章、转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盖章同意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上提交转出申请,同时告知县教育局进行审批。跨省转入的学生提供转出学校盖章、转出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县区教育局盖章同意、带全国学籍号的手续(跨省转入到本校学生,前提是本校不
8、超计划、不超班额,有学位空额才可接受),学校在收到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上提交转入申请,同时把有关手续报到县教育局进行审批。六、休学、复学。学生因特殊原因提出休学申请,如符合休学条件(山东省一般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学生因病需长期治疗,可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成年学生本人持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和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学籍部门核准后准予休学),学校应根据学生或监护人申请到教育局审批,并准时在管理平台为其办理休学手续。起止时间根据管理平台审核通过的时间计算,休学期满方可申请复学。休学期满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书面
9、通知学生或其监护人。学籍管理方法心得篇三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一般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用的新生,持录用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提前向学校教务处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行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
10、籍。情节恶劣的,送交有关部门查究。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在一定时期内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要求的,由本人申请,经校医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通知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一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当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向教务处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校医院复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院(系)报到、注册。每学年第一学期注册时,学生
11、应向院(系)交验学费等缴费凭据注册。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注册。休学或其他原因离校而未经教务处批准入学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到所在院(系)办理暂缓注册手续。除因不行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而不注册者,院(系)应准时报教务处备案,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二章学制与修业年限第五条各专业本科学生学制为四年(对口招生本科学制为五年)。第六条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制度,执行弹性学制。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为四年制不得少于三年,五年制不得少于四年,四年制不超过六年(含休学),五年制不超过七年(含休学)。第七条学生取得的学分累计达到本专业培育方案总学分要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
12、必要条件。各专业的总学分要求详见各专业培育方案。第三章课程考核、学分绩点与考勤第八条课程考核(一)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果记入成果册,并归入本人档案。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方式根据课程性质确定。(二)课程考核成果采纳百分制记载,60分为合格。课程考核成果合格,可取得学分成果不合格,不能取得学分。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应当参加重修。(三)课程考核成果由期终考试成果和平时成果两项组成。课程平时成果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该课程期终考试,考核成果在成果册上登记为0分。参加期终考试成果合格时,考核成一1一绩二期终考试成果义70%+平时成果X30%
13、参加期终考试成果不合格时,期终考试成果即为考核成果。(四)学生体育课的成果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熬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因生理缺陷或其它疾病不宜参加体育课程某些项目者,需持校医院诊断证明,经院(系)审核同意,体育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可以改修保健课,考核合格后成果按60分记载。(五)每门课程的考核成果在学生成果册上只记载一次。(六)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果记为无效,在成果册上登记为。分。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判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确有悔改表现,在受处分至少6个月后,可参加课程的重修。(七)详细
14、规定参照考试管理规定执行。第九条学校用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全部课程都参加学分绩点的计算。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二绩点义学分数平均学分绩点二所学课程学分绩点之和所学课程学分之和。考核成果与绩点的折算方法为:考核成果60分,绩点二060考核成果70分,绩点二170考核成果80分,绩点二280考核成果90分,绩点二390考核成果W1OO分,绩点二4。第十条考勤(一)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当请假凡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缺席论。缺席学时按实际学时计算。(二)一学期累计缺席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三)因
15、缺席已受处处分,仍不改正,再次累计缺席12学时(含12学时)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四)学生经批准免修和免听的课程不作缺席处理。(五)因故需要请假者,应当向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一周以上者,经辅导员签字同意,院长(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在校外进行教学活动期间,请假一律由带队老师批准。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请假期满,应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者,按休学处理。(六)学生请假应事先办理手续,经批准后视为有效。除因不行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不得事后补假。第四章选修、辅修、免修、免听、重修、缓考第十一条课程选修(一)培育方案规
16、定的必修课程,学生必须修读。(二)课程选修一般在每学期期末前组织学生选课。学生选课确定后,一般不许更改,若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者,应当在下学期开学注册期内提出,由所在院(系)到教务处统一办理。(三)学生不许选修低于本专业教学大纲要求的课程,对未修先修课程或先修课程不合格者,不许选修后续课程。(四)未办选修手续而自行听课者考核成果不予承认。(五)凡成果优秀、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3.5的学生,经本人书面申请,院(系)审核一2一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可以在下学期选修本专业高班级必修课程。第十二条辅修专业(一)二班级及其以上的本科生,其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合格或学分绩点23.0,且学有余力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