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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检科(超声)“危急值”管理制度为加强对超声检查“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杜绝患者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超声室“危急值”是指超声检查发现内脏破裂伴出血、肝癌破裂、急性化脓性胆管炎、宫外孕伴腹腔内出血、子宫破裂或胎盘早剥、怀疑大面积心肌坏死、大量心包积液合并心包填塞等疾病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二、在确认仪器正常使用、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三、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患者生命,保障医疗安全。四、具体操作流程:当超声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操作人员立即请示高年资医师会诊,确认结果无异,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检查日期、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检查时间、危急值项目、危急值结果、报告时间、报告者、接听者、备注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