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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处置突发事件预案14篇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篇1一、释义本方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指非正常状况下可能严重危及人的生命及学校重大财产安全的事件。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类: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风雪等;2、发现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隐患、苗头、事故;3、突发重病;4、学习、体育锻炼、集体活动、生活中发生人身伤亡;5、发生严重的偷盗、破坏行为;6、出现其它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情况。二、处置原则1救助:生命第一。同时力求减少财产损失,尽快查清肇事的人、物;2、首接责任制。发现情况或接到报告的第一个教职工,必须立即采取各种有效措海,尽量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或发展,同时迅速报告学校有关面。
2、三、工作环节1团结互助,齐心应对。遇自然灾害或外来人肇事,在场人员应在符法律的前提下见义勇为,齐心应对;同时要合理分工,努力避免或减轻害程度。遇师生中的突发困难,人人都应给予热情关心和帮助。2、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和有:关方面(如班主任、学校保卫人员)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负责者,也是接受报告的主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报告,上述人员,可以就近、从快报告在校教师、宿舍管理人员或传达室门卫。3、妥善处置。同学中因自己处理得当而无需学校继续采取措施的,应在事后向班主任报告。4、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与有关学生、家长联系。5、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书面材料;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彻底清除各种隐患。四、其
3、它学校对见义勇为,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师生给予表彰,对避免了重大损失的师生给予物质奖励;对未能按本工作方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当事人或责任人况其产生的后果,给予批评、处罚,直到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置突发事件预案篇2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
4、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二、目标任务(-)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
5、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E3)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三、组织领导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能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组长:贾旭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6、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四、重点任务(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
7、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
8、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
9、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
10、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
11、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
12、管局等)(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
13、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
14、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五、部门职责(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
15、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
16、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