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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招标采购行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信息化建设、基建工程、物业管理、物资、维修及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维护医院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招标采购项目质量,有效促进医院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二)医院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和优质服务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和性价比最优相统一,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接受监督。二、组织管理(一)医院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招标采购工作
2、的监督管理和实施。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申请使用科室负责人组成。(二)招标办公室在医院招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牵头起草、发布招标采购公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投标,组织招标管理委员会成员开展项目考察、邀请谈判、议价询价等工作,及时对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三、招标采购方式及范围(一)招标采购分为以下三种:1政府招标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2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3 .医院自行采购:邀请谈判,议价。(二)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的拟采购项目一律纳入政府招标采购,
3、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后,由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源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三)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资金的拟采购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信息化建设、基建工程、物业管理、物资、维修及服务等未纳入政府招标采购的项目,金额在壹佰万元及以上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开进行招投标;金额在壹佰万以下的由医院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自行采购。四、招标采购项目审批(一)一般(或计划内)招标采购项目审批应遵循以下规定:科室申请购置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信息化建设、基建工程、物业管理、物资、维修及服务项目时,逐项详细填写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经申请科室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报相关职能科室;职能科室接到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后,结合医
4、院发展规划及需求,于5日内报职能科室分管院长审批;经职能科室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提报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每一年一次,同意票达到三分之二为通过)。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审议讨论后批准购置的项目,经院长签字后,由职能科室将签字齐全的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预算金额、技术参数等资料进行汇总,于7日内交至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采购程序。(二)非计划性招标采购项目审批应遵循以下规定:科室申请购置非计划性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信息化建设、基建工程、物业管理、物资、维修及服务项目等,逐项详细填写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经申请科室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交由职能科室进行审核,于5日内提报职能科
5、室分管院长,由职能科室分管院长提请医院领导会议进行讨论。经医院领导会议集体审议讨论后批准购置的项目,由职能科室于7日内将签字齐全的采购项目申请审批表、预算金额、技术参数等资料一并交至招标办公室,进入招标采购程序。(三)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在批准购置前,职能科室要按物价部门要求对收费项目的准予进行审核,对无收费标准的应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后再进入申购程序。五、招标采购程序(一)根据拟招标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金额大小、项目需求等要求,由招标管理委员会确定具体招标采购方式,原则上公开招标应作为主要招标采购方式,不同的招标采购方式,应分别按各自的程序规定依法开展工作。(二)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的拟招标采购
6、项目,一律纳入政府招标采购。招标办公室将拟招标采购项目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审核批准后,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沂源分中心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公司、公开发布招投标公告、审核报名公司资质、组织评审专家开标评标等各项法定程序后公布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招标办公室接到中标单位持加盖医院及招标代理公司公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会审及签订工作,并通知职能科室按规定验收货物、安装、入库,进入使用维护流程。(三)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资金的,金额在壹佰万元及以上的拟招标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公开招投标。经招标代理公司公开发布招投标公告、审核报名
7、公司资质、组织评审专家开标评标等各项法定程序后公布中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招标办公室接到中标单位持加盖医院及招标代理公司公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会审及签订工作,并通知职能科室按规定验收货物、安装、入库,进入使用维护流程。(四)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资金的,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下的拟采购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分别采取邀请谈判、议价的方式进行自行采购。1邀请谈判。拟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由职能科室提报,经职能科室分管院长及招标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可采取邀请谈判的方式进行自行采购。邀请谈判方式应当选择不少于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由职能
8、科室将拟邀请企业名单提报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组织医院招标管理委员会成员对拟采购项目进行集体谈判。由医院参加谈判的全体成员根据谈判情况进行投票决议,按照得票多少确定供货单位,现场公布采购结果,并将采购结果及时在医院院务公开栏等进行公示。由招标办公室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会审及签订工作,并通知职能科室按规定验收货物、安装、入库,进入使用维护流程。2.议价。拟采购项目为单一来源或采用邀请谈判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紧急需要的,由职能科室提报,经职能科室分管院长及招标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可采取议价的方式进行自行采购。由职能科室将前期考察的拟供货单位信息提报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组织医院招标管理委员
9、会成员对拟采购项目进行集体议价。议价结束经招标分管院长同意后,招标办公室根据参加议价人员签字齐全的议价决议书,于5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会审及签订工作,并通知职能科室按规定验收货物、安装、入库,进入使用维护流程。(五)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资金的,在近6个月内医院已组织过招标采购的同类或同款项目,由职能科室提报,经招标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可对此同类或同款目直接进行续标或续签采购合同,不再重复进行招标采购。由招标办公室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的会审及签订工作,并通知职能科室按规定验收货物、安装、入库,进入使用维护流程。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一)医院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对所有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与指导。(二)医院招标管理委员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有原因分析、整改落实、追踪评估、持续改进。(三)医院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受理院内外和社会对招标采购工作的信访投诉、举报,设立举报投诉电话(XXXXXXX),并对举报情况及时调查核实反馈。七、责任追究对在招标采购工作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或提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违反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八、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二)本办法由医院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