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2022-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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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2023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考核内容序号考核指标考核要点分值评分标准一、质量管理工作(75分)(一)质量管理措施201质量管理制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应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地方水利建设质量管理规章制度2(1)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制度应包含以下内容,缺少相关内容的,每项扣1分:落实水利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划分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责任;确定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组建层级;保障项目法人履职能力的管理措施。(2)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管理制度中包含上述内容,但要求不具体、不明确或未结合

2、本地实际的,每项扣0.5分2项目法人履职检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对项目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1)未对省级组建的项目法人履职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的,扣1分;(2)未对市级及以下组建的项目法人履职情况进行抽查的,扣1分;对市级组建的项目法人履职情况抽查占比未达到10%的,或对县级组建的项目法人履职情况抽查占比未达到5%的,扣0.5分;(3)对项目法人履职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未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的,扣0.5分;检查记录不全或无记录的,每项扣0.5分3质量管理监督检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质

3、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突出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的监管,提升监管效能2(1)未对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开展监督检查的,扣2分;(2)开展在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时未包括以下内容的,每项扣1分;检查记录不全或无记录的,每项扣0.5分: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及质量终身责任落实情况;工程实体质量考核内容序号考核指标考核要点分值评分标准4质量问题整改落实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督促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责任追究2(1)未对水利部、流域管理机构及省级监督检查发现的

4、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建立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的,每个问题扣1分:(2)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整改工作未实现闭环管理的,每个问题扣O5分;(3)需照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应予以责任追究而未追究的,每个项目扣0.5分5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罚;全面实施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2(1)未开展打击围标串标、出借借用资质投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1分;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扣0.5分;(2

5、)未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认定工作的,扣1分;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扣0.5分;(3)未开展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的,扣0.5分;(4)未实现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二级资质证书和二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发放的,扣0.5分6进度和竣工验收管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工程建设进度监管责任,确保工程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时组织已完建水利工程竣工验收4(1)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进度滞后重大水利工程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办建

6、设函(2023)910号)中明确的挂牌督办项目,2023年6月30日尚未完工的,每个项目扣1分;(2)2016年以来开工并应在2023年底以前完工的列入中央补助范围的大中型水利工程,按照工程开工时间和批复工期,竣工验收完成率未达到80%的,扣0.5分;竣工验收完成率未达到60%的,扣1分;(3)未组织对2000年以来中央或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水利工程进行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建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台账的,扣1分;未实行动态滚动管理的,扣0.5分;(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对部分重大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办建设函(2023)911号)中明确的挂牌督办项目,2023年6

7、月30日尚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每个项目扣1分考核内容序号考核指标考核要点分值评分标准7质量举报投诉受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举报渠道,受理水利工程质量投诉、举报1(1)未设立水利建设质量举报投诉电话、传真、信箱或平台,或已设立但未向社会公开的,扣1分;举报投诉受理后未开展调查处理工作或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不到位的,每项举报扣0.5分;(2)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转办的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工单,存在未办理情况的,扣1分;存在办理结果提交不及时或办理结果不详实的,每项扣0.5分8安全度汛监督检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2023年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关于进一步

8、做好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落实度汛安全责任,组织做好度汛安全准备,开展全覆盖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和防洪安全5由各流域管理机构根据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抽查情况进行评分:(1)有度汛任务的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未实现全覆盖的,扣2分;(2)未按照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监督检查重点问题清单内容开展监督检查的,每项(次)扣0.5分;(3)未按要求建立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及整改情况台账的,扣2分;台账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4)未按要求建立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的水利工程安全度汛问题台账的,扣2分;台账内容不完整的,扣1分;(5)对重大风险隐患,未实行挂牌

9、督办的,每项(次)扣1分;(6)未按要求对穿(破)堤施工、建设拦河围堰的水利工程情况进行周报告的,扣2分;(7)未督促落实问题整改的,每项(次)扣1分;未对整改成效进行复查、实行闭环管理的,每项(次)扣05分;未按整改时限完成整改的或整改情况不实的,每项(次)扣0.5分(二)质量管理效果159在建项目质量管理本地区典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及实效15随机抽取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和中小型水利工程(优先选择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或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各1项,对其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和质量工作效果进行现场考核评分(三)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40考核内容序号考核指标考核要点分值评分标准10水利工程

10、质量监督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责情况,开展或委托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情况,以及日常监督检查反映的各地质量工作整体状况35由监督司根据考核年度内质量飞检、稽察、巡查等工作成果进行评分11水利工程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日常监督检查反映的流域内各地质量工作整体状况5由各流域管理机构根据考核年度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成果进行评分:(1)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每项扣0.51.5分;(2)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每项扣0.51.5分;(3)发现质量问题数量较多的,每项扣0.51分;(4)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每项扣0.51分;二、质量提升工作(25分)12质量提升行

11、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强化质量监管,大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推动新阶段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4(1)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普遍性问题专项整治的,赋0.5分;(2)根据地方实际增加排查范围和排查内容的,赋0.5分;(3)阶段性成果报送时,对本地区在建水利工程排查整治项目数量超过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总数50%的,赋0.5分;(4)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依照有关

12、规定记入其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的,赋0.5分;(5)组织开展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学习培训的,赋0.5分;(6)对提升水利工程质量作出突出贡献单位进行奖励的,赋0.5分;(7)对提升水利工程质量做出突出贡献个人进行奖励的,赋0.5分;(8)组织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劳动技能竞赛等质量活动的,赋0.5分13信息化引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数字化应用水平,推动数字技术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深度融合,推进BIM、GIS等技术在水利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深度应用,加快推动新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数字挛生工程,强化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切实提升水利工程智能建造和智慧监管能力5(

13、1)水利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全过程应用BIM、G1S等技术进行质量过程控制和质量管理的,每个项目赋0.5分,满分1.5分;(2)省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平台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覆盖率达到100%的,并可对水利工程质量信息进行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赋1.5分;(3)全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中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信息填报及时、准确的,赋2分考核内容序号考核指标考核要点分值评分标准14科技引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引导水利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应用,组织质量攻关活动,促进水利工程质量技术水平的进一步提升1(1)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14、推广活动,且实效明显的,赋0.5分;(2)考核年度内,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水利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项的,赋0.5分15创优引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开展质量创优活动,开展质量奖项评选表彰;积极推动本地区水利工程参与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奖项评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1)建立水利优质工程评选制度,并组织开展水利优质工程评选的,赋1分;(2)水利工程获得鲁班奖、詹天佑奖、大禹奖和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项的,每个项目赋0.5分,满分1分;16党建引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积极总结“党建进工地”试点活动的成功经验,以“党建+质量”为实施载体,把党

15、的领导贯彻到质量管理工作的各环节2(1)本地区10项以上水利工程建设开展“党建进工地”的,赋1分;超过5项但不足10项的,赋0.5分;(2)“党建进工地”在推进工程建设、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明显实效的,赋1分17信用体系建设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完善失信约束和修复机制,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1(1)将质量管理信息纳入信用管理主要内容,按规定将信用信息报送至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并将信用信息应用到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表彰评优等方面的,赋0.5分;(2)对申请信用修复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按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处理的,赋0.5分考核内容序号考核指标考核要点分值评分标准18质量管理水平进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考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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