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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4S店纳税评估案例目前,我局所辖各类汽车销售企业共计53户,其中销售轿车的27户,占50.94%;销售卡车及轻卡的10户,占18.87%;销售微型面包车的7户,占13.21%;销售面包车的4户,占7.55%;销售工程车的3户,占5.66%;销售大客车的2户,占377%o2005共实现销售收入1678823798.76元,应纳增值税4195678.98元,整个行业税负为0.25虬剔除较高税负的维修收入是因素,汽车的税负仅为0.15%,其中实际税负低于0.1%的16户,占30.19%;在0.1%0.5%的24户,占45.28%;在。5%1%之间的7户,占13.21%;高于1%的6户,占11.3
2、2%。实际税负低于0.5%的企业占绝大部分,达到75.47%。影响汽车行业税负的主要因素最近我们税务局抽调了专门力量组成了两个检查组利用近3个星期的时间对随机抽取的18户不同的汽车企业进行了调查、分析评估和约谈,发现影响企业当期税负的主要因素除存货因素和因竞争激烈薄利多销外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返利的影响为取得厂家的返利而大量低价销售汽车,而返利的形式又多种多样,尽管多数企业能在进项发票上看到折扣形式的返利,但因返利的计算办法的不固定和复杂性,无法确定该企业的返利全部是在一张发票上的折扣形式运作。通过约谈和调查以及过去检查的经验,返利形式还有以下几种影响税负的情况。一是现金返利的情况大多不入账
3、,也就不冲减进项税,二是供货方以报销费用的形式给予返利,直接在往来账中进行收、付款处理,也未冲减进项税。三是收到实物返利不入账,销售后不计收入,有的直接返给汽车不入库存账,销售后发票由厂家直接开给消费者,而收入却进入小金库。(二)提供汽车装潢及附件配套业务不计收入为增加利润,很多经销商售车的同时,提供汽车装潢及附件配套业务,但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对这项业务不能正确核算,采取各种手法隐匿收入。有的收现金不入账,有的入账也挂往来不作收入。(S)采取购车赠礼品,送保险等促销手段,不计收入作为商家的促销手段,购车送礼品等种种优惠条件,实际操作中其形式也可谓五花八门。一是账外赠送实物,不作视同销售。某汽车
4、商经销低档系列小汽车,为促销随车赠送礼品,但所赠货物的采购资金、实物去向均是体外循环,账面上没有任何痕迹,只有在银行对账单中才能发现端腻。二是间接以低于正常市场价格销售汽车,差价部分作为给客户购置赠品的费用,不按正常销售价格计提销项税。有的企业经销的品牌汽车,当发现部分客户对购车赠送的货物不感兴趣时,为揽住生意,就主动降价让利,从价格上让出客户购置礼品的费用,使得所售汽车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同类产品市场正常销售价,降低了税基。三是采取购车送保险增加费用的方式。汽车经销商通过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应由客户负担的车辆保险费,而保险费的名称却是个人的名字,(四)外购货物自用,不作进项税转出外购汽车由库存
5、商品转为自用,构成了固定资产,属于企业转变用途,按增值税条例规定,应作进项税转出。但少数经销商作账时,只调整“资产”科目,不调整“应缴税金”科目;或实物已经改变用途,却长期不作账务调整,造成多抵进项税。(五)随意调控收入,滞后缴纳税款国税之家有的企业对向各经销点销售批发的汽车,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或以发出收到的货款挂往来账而影响当期税负。(六)维修收入核算不实汽车经销商的维修收入的多少对毛利和税负影响很大,经测算维修的毛利率一般在30以上,而有的企业的维修业务却亏损很大,而且核算内容很不完整。汽车的销售必须开发票一般的无法隐匿收入,维修业务随意性就比较大。针对汽车行业的特点,有些问题不在账面上
6、反映而难以查账,为了有效的解决汽车行业申报税负偏低的问题,我们经过调查和测算制定了税负控制办法。二、汽车销售行业的税负测算根据以上影响汽车销售行业税负的几个客观因素,企业当期整车销售的理论税负应剔除影响当期税负的几个因素,计算公式为整车零售当期应纳税额+存货增减(不含估价)X17%一维修增值额X17%理论税负=一X100%销售收入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整车销售收入一维修收入存货增减=(期末库存余额一期末留抵税额17%)一(期初库存余额一期初留抵税额17%)维修增值额=维修收入一配件及其他材料一电力(有进项抵扣部分)整车零售的税负控制数的计算公式:整车零售的税负控制数=核定的整车零售平均毛利率X
7、17%-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测算出汽车零售的合理毛利率来核定整车零售的毛利率,进而计算出整车零售的税负控制数来控制企业整车零售的理论税负。经过对我局所辖18户汽车销售企业2005销售情况的摸底调查,测算出平均毛利率为:4.23%其中各类轿车:微型面包车:3.89%面包车:3.52%大客车:1.83%卡车及轻卡:2.06%工程车:3.70%计算出的税负控制数为:0.72%各类轿车:0.75%微型面包车:0.66%面包车:0.60%大客车:0.31%卡车及轻卡:0.35%工程车:0.63%由于轿车价位相差比较悬殊,不同价位轿车的零售毛利率也相差较大,因此还另外对轿车分三个价位进行测算,测算出的毛利率为
8、:12万元以下:4.29%1219万元:3.71%19万元以上:5.40%计算出的税负控制数为:%12万元以下:0.73%1219万元:0.63%19万元以上:0.92%对于集整车销售、配件供应、售后服务、信息反馈于一体的4S店的整体税负的测算与控制,由于不同企业维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同,因此不能测算出整个行业的税负控制数。但是,维修环节的合理增值率可以测算出来,由此我们可以根据核定的整车零售毛利率及维修增值率计算出企业的整体税负控制数来控制企业的整体理论税负,具体计算公式为:当期应纳税额+存货增减(不含估价)17%*理论税负二100%销售收入存货增减=(期末库存余额一期末留抵税额17%)一
9、(期初库存余额一期初留抵税额17%)整体(整车零售收入X核定毛利率+维修收入X核定增值率)X17%税负二100%销售收入通过对8家汽车销售4S店的维修收入及维修耗用材料成本情况的摸底分析,测算出维修环节的合理增值率为:维修环节维修收入一配件及其他材料一电力(有抵扣部分)增值率二X100%维修收入三、汽车行业税收负担率的测算一通过对18户各类汽车销售企业2005经营情况的汇总计算,其整体实际税负不应低于0.54%计算过程:(整车销售毛利一期末存货增减)17%整车销售收入X即:(30835892.58+1222494.27)17%1007270794X100%二054%由于新办企业存在前期投入较大,新增存货较多,为打开市场让利较大的客观情况,我们在计算税负控制数的时候为其设定了计算系数,即:开业不满一年的,系数为0.6;一至两年的为0.8;两年以上的为Io对汽车行业的日常管理中用两个指标来控制企业的税负,即:实际税负不能低于0.54%同时理论税负不能低于税负控制数。通过用税负控制数来控制汽车销售企业的税负,可以给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如果企业的当期税负低于0.54%或虽然当期税负高于0.54%但理论税负低于税负控制数,则视为税负异常,应立即对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或检查。这样基本可以确保税负不会受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偏低,使税收收入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