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项)的控制、召回及退货品操作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不合格品(项)的控制、召回及退货品操作程序.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1、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地判别和处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项),防止其非预期流转、交付和提供,确保产品的质量、服务质量达到客户满意,从而实现企业持续拓展市场和增殖的目的。2、适应范围适应于公司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不合格品(项)的判别和处置3、职责3.1 质检部门是不合格品控制的责任部门3. 2生产管理部是各类不合格品判别和产品实现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置的主管部门。4. 3销售部门是采购和售出不合格产品处置的主管部门。5. 4经理办公室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其他过程中不合格项的判别和处置的主管部门。4、工作程序5.1 不合格品(项)的发现和判别5.1.1
2、 产品质量方面的不合格品(项)由质检部门负责发现并判别5.1.2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其他方面的不合格品(项)发现和判别以公司内部审核时内审员的审核发现为主要发现和判别方式.各职能部门应对所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不合格品(项)及早发现和判别,必要时报有关领导,以及时采取纠正措施.5.1.3 可能发生的不合格品(项)的潜在原因分析,由各部门(人员)案所管辖职责范围以书面(表格)形式提出,报本部门及分管领导进行评审,以便采取适宜的预防措施.6. 1.4重大可能发生的不合格品(项)原因的分析应报总经理召开转头会议进行研究。4.2不合格品(项)的控制1. 2.1原料、辅料的接收过程中的不合格4. 2.1.1国外
3、购进原料进口时须供方提供输出国卫生证书、原产地证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国内采购原料购进时须提供捕捞船捕捞许可证、捕捞作业渔区证明和检验检疫报告证明。5. 2.1.2国外购进辅料进口时须供方提供输出国卫生证书、原产地证、辅料成分证明和出入境检睑检疫局出具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国内采购辅料须提供供方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辅料成分证明、出厂检验合格证以及检验检疫报告证明。6. 213上述证明必须齐全、合格方可接收,有一项无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合格原辅料应予以退回。7. 214上述证明全合格后,由质检部门人员抽样作感官检验,填写原辅料感官检验记录,并由质检部门化验室
4、人员抽样进行微生物检验,出具原辅料微生物检验报告,两项检验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加工,否则视为不合格,处置如下:微生物检验不合格,不能用于生产加工,由销售部门如实详细以书面形式汇报客商,由客商以书面文函方式做出处置方案.感官检验(包装、外观、重量、规格)不合格,允许让步、投入使用,但须符合定单要求或取得客户同意(出口)。移作他用,如转销等。8. 2.2产品加工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9. 221产品加工过程中出现的规格、重量、品质出现不合格由检验人员判定时,由检验人员填写半成品返工记录,进行返工,返工后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对返工后仍不合格的不能再返工,应转入内销(但不应有影响人身健康的合格
5、因素)或销毁处理,并填写不合格品处置记录。10. 2.2.2摸刺工序中负责人员要连续复查所有产品,发现有硬刺的产品要返工,填写返工记录,由质检部门审核记录。11. 2.2.3包装人员连续不断检测所有产品,填写金属探测机运行检查记录,一旦发现偏离,立即查找分析偏离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填写纠偏记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由质检部门审核记录。12. 2.3成品抽样检验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13. 2.3.1对成品依据相关标准,按每批在500箱以内抽3箱样品,每增加500箱抽1箱,增加数量不足500箱的也增抽1箱,作感官抽样检验和微生物检验。14. 32样品中发现各检验项目不合格时应加倍抽取样品进行检验
6、,若增抽的样品中发现第一样本中相同的不合格项,由分管领导提出处理方案。翻箱复检,对可以返工的不合格项进行返工处理对不能进行返工的微生物等指标不合格的产品判为不合格批,由公司领导决定处理方案,并召开问题质量分析会,查明原因,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质检部门做好记录备案。15. 2.4发货前及发货后出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4.2.4.1质检部门在发货前接到发货通知单后,派质验员对库内成品进行感官抽样检验,做制品出口前检查记录,化验室人员对库内成品进行微生物抽样检验,出具成品微生物检验报告,检验内容及方式按每日成品检验方式进行,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执行4.2.3程序。4.2.4.2对已售出产品出现下列不合格情
7、况时,执行HACCP产品回收程序。4.2.4.3产品回收程序由销售部门负责执行。4.3产品召回程序4.3.1召回的时机:4.3.1.1公司采取措施处理所有不合格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食品链,除非满足如下情况:a)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已降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b)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在产品进入食品包装链前将降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c)尽管不符合,但产品仍能满足相关食品安全危害规定的可接受水平。4.3.1.2符合下列任一条件时,受不符合影响的每批产品才能在销售前视作安全产品:a)除监视系统外的其他证据证实控制措施有效;b)证据显示,控制特定产品措施的整体作用达到预期效果;c)充分抽样、分析和(或)充分的
8、验证结果证实受影响的批次产品符合被怀疑失控的食品安全危害确定的可接受水平。否则,应按如下行动之一进行处置:d)在组织内或组织外重新加工,以保证食品安全危害消除或降至可接受水平;e)销毁和(或)按废物处理。在按上述要求评价前,所有受不合格影响的批次产品应在组织的控制下予以保留。当确定为不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已经不在组织控制范围内时,组织应通知相关方,并启动召回。4.3.1.3生产加工的产品应严格执行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中产品标识的追溯相关规定,在桶底或桶身加上相关标记和符号进行识别,便于追溯和召回。4.3.2如需召回某一批次的产品,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以尽减少可能造成的危害。4.3.3产品生产加工
9、和出厂等有关记录的保存期(详见记录清单)应超过产品的保质期限,以便查找引起召回产品不合格的原因。4.3.4产品一经确定召回,先确定该产品的规格、批次、生产日期,确定该批产品数,再确定目标处于什么位置。4.3.5如产品已报验或正准备出运,应立即通知停止出运,并对产品进行隔离或召回产品等待处理。4.3.6产品已运出或已到顾客手中,公司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方法召回产品。4.3.6.1召回某批或多批产品,必须在通知和相关文件中列出产品的规格、批次、生产日期。4.3.6.2必须通知涉及机构和收货人,提供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召回原因及相关危害,通知收货人对产品的处理方法。4.3.7在召回产品时,还应该考
10、虑到由其危害所影响到其它产品有无危害(被召回的产品有无可能添加到其它产品中)4.4召回产品的退库手续4.4.1根据公司要求召回产品时或根据客户要求需退货时,需用红色笔填写顾客需求单,并经销售负责人签字同意,填写顾客意见处理报告通知质检部,由质检部安排质检部人员分析、鉴定、核实责任部门。4.4.2仓库根据手续齐全的顾客需求单进行清点数量及受损材料情况登记,质检部对退库产品取样复检,并在顾客意见处理报告上注明检验结论或另写专题报告。4.4.3质检部根据复查或专题会议的结论在顾客意见处理报告,写明处理办法、报总经理同意。4.4.4仓库根据顾客需求单内容办理退库手续。4.4.5财务部根据顾客需求单做好账目处理工作。4.5退库范围4.5.1产品出厂后,由质检部门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并确认有可能给顾客造成安全危害和其他损失的。4.5.2因质量问题客户投诉提出退库,经检验调查确认的。4.5.3其他属特殊原因退库的,需报总经理批准,按退库手续办理。4.6召回产品处理4.6.1退回的产品超过保质期的作报废处理,由仓库、财务作好财务处理。4.6.2召回产品退货后,必须按检验规程要求重新进行检验判定。4.6.3对未超保质期,但可以非S类产品要求的,作降级处理。4.6.4召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应向总经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