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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注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一.市低收入群体的现状1 .低收入群体的划分标准低收入群体是一个比较意义上的概念,指相对于一般水平,收入处于较低层的居民家庭,由贫困人口及贫困边缘人口组成,其主体是贫困人口,同时包括初步解决温饱、但基础还不稳固随时可能返贫的贫困边缘人口。划分低收入标准的方法有很多,主要有:(1)绝对值法。将总体平均收入的1/2或1/3定为低收入线。(2)比例法。将住户按人均收入从低到高排序,把那些处于最低层的5%、10%或20%的居民家庭定义为低收入户。(3)贫困线拓展法。将贫困线按一定比例扩大,例如扩大到115%、125%、135%或150%等。(4)日美元标准。世界银行提出人均每日
2、消费1美元的国际贫困标准,各国按照购买力平价测算出本国贫困标准。目前,我国对低收入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界定标准,综合考虑各种划分标准,结合民政工作职能,本调研报告以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划分低收入群体的标准,对收入低于保障线的城乡困难群体进行分析研究。2 .市低收入人口的规模及分布(1)城市方面:2007年末,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7421人,占全市非农业人口的2.03%。从地域分布和占当地非农业人口的比例看:新罗区4019人,占1.3%;永定县2539人,占2.5初上杭县1581人,占1.8%;武平县2519人,占3.5%;长汀县3884人,占2.7%;连城县1257人,占2.5%;漳
3、平市1622人,占19%。按低保家庭成员分类,在职职工623人,占3.6%;离岗人员4010人,占23.0%;离退休人员272人,占1.6%;失业人员7636人,占43.8%;“三无”人员1105人,占6.3%;其它人员3775人,占21.7%。按保障对象所在单位性质划分,国有企业职工7364人,占42.3%;集体企业职工4208人,占24.1%;其它人员5849人,占33.6%。从行业分布看,低收入群体就业人员主要分布在一些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行业,如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等,相对而言,在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卫生体育、教育文化艺术、公共管
4、理和社会组织等收入水平相对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行业中,就业的比重明显偏低。(2)农村方面:2007年末,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10.966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的5.4%。从地域分布和占当地农业人口的比例看:新罗区4613人,占2.8%;永定县18656人,占5.1%;上杭县18591人,占4.7%;武平县16808人,占5.7%;长汀县19957人,占5.7%;连城县22712人,占8.2%;漳平市8318人,占4.5%。从致贫原因看:五保对象11574人,占10.6%;因残致贫家庭223人,占20.2%;因缺乏劳动力致贫家庭23918人,占21.8%;因病致贫家庭25686人,占23.4%;因灾致
5、贫家庭15258人,占13.9%;其它原因致贫家庭11106人,占10.1%。3 .市低收入群体的主要特征特征之一:规模逐年下降。在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全市低保对象规模呈逐年缩小趋势。2004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13.48万人,2005年为13.17万人,2006年为12.85万人,2007年,在城乡低保标准均有较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人数为12.71万人,目前又降至12.6万人。这是我市低收入群体规模变化的基本趋势。特征之二:收入明显提高。我市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总体上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收入提高幅度较大,生活得到有效改善。城镇住户调查资料显示,最低收入居民组
6、人均可支配收入2004年为3303.8元,2005年为3457.0元,2006年为4721.4元,2007年为4579.6元。这是我市低收入群体收入状况的主流,是研究低收入群体收入问题必须把握的基本观点。特征之三:收入增长偏缓。与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相比,低收入群体增长偏缓。从增长率上看,20042007年4年间,城镇最低收入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了1.39倍,年均递增.5%,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了1.38倍,年均递增11.4%,两者基本持平。但从增加值上看,城镇最低收入组增加了1275.8元,而全市平均水平增加了3897.8元,是前者的3.06倍。特别是2007年,我市城
7、镇最低收入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出现负增长,与上年相比,减幅3.0%,而同期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7.2%。这是我市低收入群体收入问题的突出点,也是分析研究的重点。特征之四:生活质量较低。由于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有限,微薄的收入基本用于日常生活支出,满足生存需求特征显著,恩格尔系数较高。2007年,我市IOOO元以下收入组农户人均消费支出2190元,仅为全市农村居民平均水平3911元的56%;城镇最低收入组家庭人均消费支出3940.4元,仅为全市城镇居民平均水平10155元的38.8%,恩格尔系数高达59.08乐比全市城镇平均水平36.05%高出23.03个百分点。这是我市低收入群体收入状
8、况的直接表现。4 .市社会救助工作现状近几年来,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把它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体制,通过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初步建立了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专项救助相配套,以应急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覆盖城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地保障了全市城乡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1)社会救助体系的主要内容和成效一是城市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我市1998年启动城市低保工作,经历了全面推进、扩大保障面、稳步发展三个阶段,2002年以来持续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原则上
9、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3%40%之间确定,做到既能保障城市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又有利于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各地现行保障标准在160210元/人.月之间。2007年下半年以来,针对副食品价格上涨和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市采取发放临时补贴、提高补助水平等措施积极应对,较好地保证了城市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基本生活。2008年9月份,全市发放城市低保金214.78万元,人均月补助123元,比2007年6月全市平均补助额66.7元增长56.3元,比增84.4%。二是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从2004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和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将家
10、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市7个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按照省定标准执行,20042006年,按照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IOoO元确定(即每人每月83元),从2007年起提高到1200元(即每人每月100元)。目前,全市有农村低保对象108543人(含五保对象11711人);2008年19月发放保障金(不含五保供养金)4749.04万元,9月份人均补助60.8元。三是农村五保供养扎实推进。我省(市)在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时将五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给予全额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今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五保供
11、养工作得到有效的推进。目前,各地集中供养标准在170-300元/人.月之间,分散供养标准在130150元/人.月之间。全市11711名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其中集中供养1752人,分散供养9959人;2008年19月发放五保供养资金1552.2万元,人均月供养水平148.2元。四是城乡医疗救助全面实施。2005年启动农村医疗救助试点,2007年启动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到2008年全市全面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农村救助对象为:农村低保对象(含五保对象)、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2005年以来,全市共有7766人(次)享受农村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402.78万元,
12、人均救助518.6元。城市医疗救助对象为:城市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三无”人员。2007年以来,全市共有81人(次)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12.63万元,人均救助1560元。五是其他专项救助有序建立。为帮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其他方面的特殊困难,推动社会救助全方位、立体化发展,民政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建立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制度,充实了社会救助的内容,使广大特殊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和保障。六是创新实施农房统一保险。从2006年起,市全面实施农民房屋统一保险制度,由政府全额出资为所有农村住户的房屋进行统一保险,同年8月在福建全省推
13、广。保障标准逐年提高,2006年全市统保时为3000元,全省统保后提高到5000元,2008年起又提高到IOOOO元。据统计,2006年至今,全市共理赔16834起,向受灾农户支付赔款2770.33万元。农房统保有效地保护了农村群众特别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提高了灾民自救能力。(2)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各专项救助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还不够完善,影响了救助资源综合效能的发挥。因此,必须衔接整合各单项社会救助制度,使各单项社会救助制度互通、互联、互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才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效能。此外,对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政策缺失,又形成了新的不公平。二是管理
14、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现行体制多头管理、条块分割,不仅增大了相互协调的任务和难度,影响了救助工作效率和效果,也容易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等救助资源重复和浪费。三是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救助工作的法律基础薄弱,制度不够健全,在一些方面责任还不明确,职能还有交叉,工作缺乏衔接,问责和激励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工作的整体合力不强。基层网络平台薄弱,救助机构不健全、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力量薄弱、设施简陋等问题日益突现,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四是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方面财政投入不足,社会救助投入占各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过小,一些地方财政存在列而少支、列而不支、拨付迟滞现象;另一方面社会捐
15、助资金少之又少。二,低收入群体成因分析低收入群体形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因素,又有外部因素;既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原因;既有体制原因,也有政策原因。我们主要通过内部、外部两方面因素的分析,来寻求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的措施。1内部因素一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共性因素低收入家庭人口负担、素质的差异,直接导致效率的差异,进而导致收入结果的差异,造成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一是家庭人口多,负担系数高。低收入户在劳动力上虽有“量”的优势,但“质”的劣势更为突出。据2007年全市490户农村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年人均收入IOOO元以下组家庭户均人口数5人,比全部样本户均人口4.01人多了0.99人;平均每户整半劳
16、动力3人,略高于全部样本的2.69人,但其平均每一劳力负担人口为1.7人,比全部样本的1.49人高出0.21人。据2007年全市360户城镇住户调查资料显示,10%最低收入组家庭户均人口数3.48人,比全部样本户均人口数3.15人多了0.33人;平均每户就业人口数2.17人,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为166人,比中等收入家庭负担人数0.92人高出0.74人。而5%贫困家庭户均人口数3.22人,比全部样本户均人口数3.15人多了0.07人;平均每户就业人口数2.45人,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为3.18人,比中等收入家庭负担人数0.92人高出2.26人。同时,低收入家庭成员中老人、儿童比例偏高,家庭教育及赡养负担较重。据统计,在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所占比重达24.1%,比全市农村60岁以上人口比重高了9.23个百分点。二是劳动力素质低,从业能力弱。劳动力素质与收入密切相关,可以说劳动力素质的差距是贫富差距的核心。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