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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卫生院迁建项目项目代码2023-410523-84-01-08395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302省道南侧、白营社区南地理坐标(114度25分13.892秒,35度56分3.12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423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九、卫生84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中的“其他(住院床位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2、(选填)汤发改办2023132号总投资(万元)700环保投资(万元)34环保投资占比()4.86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5794.39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气体,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本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无须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本项目不涉及对生态和海洋环境的污染,不需要设置生态和海洋专项评价;本项目不涉及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不需要设置地下水专项评价。综上所述,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规
3、划情况汤阴县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汤阴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2019年3月8日公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分为两个层次,县域和中心城区。规划目标:以城乡居民的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为出发点,通过政府引领和市场主导,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设施统一规戈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明确、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方便快捷、分工协作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原则:(1)需求导向、公平优先的原则(2)整体效益、均等可享的原则(3)分级分类、多元办医的原则(4)多规合一、刚弹结合的原则规划内容:为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合理提出未来医疗卫生设施的发展需求和建设标准,科学控制各类医疗设施的规模和发展方向,指导汤阴县医疗卫生设施合理配置。本项目为卫生院迁建项目,根据汤阴县医疗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中内容及图例展示情况,本项目为规划中的“镇卫生院”,本项目的设立符合规划内容,汤阴县自然资源局出具了关于本项目拟用地的情况说明(附件4),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
5、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Q8423乡镇卫生院,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3年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的第三十七条“卫生健康”中的第五款“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故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本项目已于2023年7月29日取得了汤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卫生院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汤发改办2023132号),同意本项目立项实施见附件2。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2、选址合理性分析(1)与周围环境的相容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汤阴县302省道南侧、白营社区南,项目的东北侧为居民用房,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农耕地;北侧为白营社区服务中心用房;西
6、侧为建设用地,西侧68m处为京广高铁。周围环境对拟建项目的建设无制约性因素。综上所述,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看,本项目的选项合理可行。3、与“三线一单”相容性判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于2023年4月1日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实施方案,其中总体要求: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3)37号)的相关要求,加快建立并实施我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推动我省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8日以豫政202337号文发布T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
7、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安阳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1月17日印发了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安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2023年版)的函(安环函(2023)8号),主要内容如下:(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全省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为确保政策协同,划定的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数量、面积和地域分布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空间格局、约束性指标等调整确定。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
8、或限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要求,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
9、,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力+3+4+18+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力”为全省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3”为我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三大重点区域大气生态环境管控要求;“4”为省辖黄河流域、淮河流域、海河流域、长江流域四大流域水生态环境管控要求;“18”为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N”为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汤阴县302省道南侧、白营社区南,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属划定的大气布局敏感区。本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选址范围不涉
10、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建成后,废水、废气、固废均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与生态保护红线不冲突。(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项目废气、噪声的排放不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功能区划,环境影响可接受。在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防渗措施后,日常管理到位、定期监测的条件下,可以有效避免非正常工况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预测,项目实施后,周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土地资源:本项目占地面积占地5794.39位于汤阴县302省道南侧、白营社区南,占地面积较小,不会突破土地资源利用上线;水
11、资源:本项目用水量为12261.52m3a,水源为市政供水,能够满足本项目的使用要求,不会突破水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汤阴县302省道南侧、白营社区南,根据安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2023年版),本项目与安阳市汤阴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7项目与安阳市汤阴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环境要素类别现状1J问题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在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设施符合ZHOOO4阴大布敏区汤县气局感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环
12、境风险防控主要环境问题:无。污染物排放管控1、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造、铝用炭素、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2、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本项目为医院建设项目,不在管控范围内,本项目建设符合要求符合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安阳市汤阴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4、本项目与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
13、相符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内容可知,汤阴县共有1个县级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汤阴县御前路中段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其保护范围如下: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厂厂区及外围200米、南至汤河、北至人合路的区域。本项目距离汤阴县御前路中段地下水井群(共6眼井)约5.3k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3)107号)规划。5、本项目与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相符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内容
14、可知,汤阴县共有8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别为:古贤乡地下水井(共1眼井)、菜园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任固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五陵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瓦岗乡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伏道镇地下水井(共1眼井)、地下水井(共1眼井)、宜沟镇地下水井群(共2眼井)。距离本项目厂区最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为地下水井(共1眼井),具体保护范围如下: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井外围3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区外围300米的区域。项目距离地下水井(共1眼井)距离约为0.9km,不在地下水井(共1眼井)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符合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3号
15、)规划。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建设背景及由来汤阴县中心卫生院现位于汤阴县政府东,占地面积2369.7现状建设有1栋门诊楼、1栋病房楼、1栋办公综合楼。2023年7月汤阴县遭受重大洪涝灾害,卫生院门诊楼本属于危房,经过洪水浸泡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原卫生院紧邻302省道,302省道正在施工,卫生院地势较低,302省道施工期间,因排水造成该段地基沉陷,令患者出入院存在安全隐患,且卫生院占地面积小,院内空间狭窄,现有院区已不能满足业务用房需求,为切实改善辖区群众就医环境,特对卫生院进行整体迁建。建设地址位于:302省道南、白营社区南侧,占地10亩。该块土地己经市政府(安政土(2009)14号文件)批准为建设用地(附件3),党委会已决定将该块土地划拨卫生院新址建设使用(附件5)o根据其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知,卫生院迁建项目估算总投资700万元,拟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