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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持续巩固防治成效,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XX省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XX市统计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区统计局于2023年4月至2024年2月组织集中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决策部署,切实履
2、行主体责任,坚持从严从实、标本兼治,多方协同、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数据失真失实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思想根源上遏制统计造假冲动、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有针对性地制定刚性制度,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加快推动形成不敢、不能、也不想统计造假的政治生态,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提供坚实统计保障。二、主要任务(一)聚焦源头数据质量,开展自查自纠。统计部门和镇街结合实际组织实施自查自纠,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摸清本地区统计数据质量情况,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等统计造假行为进行纠正。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包括:是否存在违反国家统计调
3、查制度问题;是否存在一套表调查单位入退库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统计数据失实问题;是否存在统计调查对象不如实报送当期统计数据问题。(二)全面系统梳理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各类统计造假案件进行系统梳理,建立问题清单,为确定专项统计督察、重点执法检查地区和单位奠定基础。问题清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案件查处过程中落实国家统计政令和要求打折扣;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不到位;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三)紧扣重点统计指标,组织专项数据核查。区统计局各相关专业针对重点统计指标,采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核查、相关数据综合核查等方式对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对数据异常地区以及总量较大、波动异常、新
4、增或变动的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核查。主要包括:工业统计领域工业总产值等重点统计指标;投资统计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等重点统计指标;贸易统计领域商品销售额等重点统计指标;人口统计领域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等重点统计指标;能源统计领域能源消费量等重点统计指标;科技研发统计领域研发投入等重点统计指标;其他相关重点统计指标。结合专业实际,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技术在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中的应用。根据核查发现的数据质量等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地区核实核查并予以改正,同时数据核查及整改情况报告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四)综合研判分析情况,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区统计局根据举报问题线索和有关情况综合研判分析,制定重点执法检
5、查工作方案,选取部分镇街就相关专业领域,分批次对有关地区重大统计造假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执法检查。扩大检查范围,提高被检查地区企业或单位检查比例。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数据失实问题;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五)聚焦问题加强整改,迎接专项统计督察。省、市统计局将聚焦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及其背后深层次原因,对统计造假问题突出地区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与统计工作相关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并强化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内容包括:是否存在统计造假屡禁难绝、是否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宽松软
6、”、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是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围绕省、市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要求开展整改落实情况自查,全面做好迎接省、市局专项统计督察准备。三、阶段安排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3年4月15日前,区统计局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及时印发实施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安排。各镇街、园区要在4月20日前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计划。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23年4月15日-4月30日,区统计局、各镇街、园区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梳理,5月5日前分别报送自查整改表、问题清单表和自查自纠情况报告。第三阶段:核查检查。2023年5月-2024年1月区统计局对镇街、园区专项治理情
7、况开展重点抽查,选取部分地区组织实施专项数据核查、重点督察检查,推动严肃追责问责。各镇街、园区可以在辖区内开展重点抽查。区统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2023年第二、三、四季度末月20日前向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业务条线的专项数据自查核查情况。第四阶段:总结报告。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各镇街、园区向区统计局上报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总结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梳理存在的不足和取得的成效。2024年1月底前,区统计局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统计局上报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2023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四、工作要求(一)从严从实查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重大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发现
8、一件、查处一件。区统计局要严格落实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针对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统计造假放任不管、失职失责,甚至直接干预统计数据报送、参与统计造假的,要应查尽查,在专项治理期间集中查处一批统计违法案件。(二)严肃追责问责。对已查处但尚未完成追责问责的案件,各级统计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相关责任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按照规范程序移送案件材料,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已经离任的也要追责问责。对于长时间、大面积存在统计数据造假,给当地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带来恶劣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约谈属地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对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发现
9、的当期统计数据造假案件,从严从快处理。(三)强化落实整改。完善整改跟踪督促检查机制,采取查询原始数据、调阅文件资料、实地复查复核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健全完善防治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结合统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所涉失实数据改正办法,坚持先追责后改正。对已出台的制度办法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调研督办,相关情况一并纳入总结报告。(四)开展警示教育。对于专项治理期间查处的统计造假典型案件,区统计局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适时组织开展统计造假案件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作用。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始终保持防治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五
10、、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监督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有力有序推进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分管负责人要结合分管职责,加强统筹协调,抓好工作落实。各相关科室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目标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细落实省、市统计局相关工作部署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积极稳妥推进专业数据核查工作。(二)注重协同配合。区统计局
11、要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贯通协同,进一步增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其他监督合力,加强监督成果运用。要第一时间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重大问题线索,及时报送专项数据核查、重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项治理期间,各镇街、园区统计部门每月2日前向属地纪检监察部门报送上个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积极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干部考核任免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推动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协商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三)严格督促检查。要
12、将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区统计局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督促推动。区统计局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部分地区专项治理行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不力、推诿拖延,打招呼说情、插手干预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各镇街、园区统计机构和区统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及时报告自查自纠和数据质量核查发现的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和治理的成效等情况,并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四)力求治理实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在专项治理期间逐项对账销号。能够立行立改的,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要全面总结专项治理行动成果经验,在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一批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提高统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五)营造法治氛围。要结合专项治理行动,以夯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为着力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把统计普法与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紧密结合,与深化统计监督有机贯通,促进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组织、开展统计工作。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和协同性,广泛凝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