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毕盛路面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沙毕盛路面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6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金沙毕盛路面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金沙毕盛路面建材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0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4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9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8六、排污许可申请 60七、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636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表图图图图图图图附附附附附附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1项目地理位置图2项目总平面布置示意图3项目区域水系图4项目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图5项目与毕节市三线一单分区管
2、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图6项目与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相对位置关系图附件1委托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附件4场地租赁合同附件5项目环境监管明细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金沙毕盛路面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3-520523-04-05-44034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贵州省(自治区)毕节市金沙县(区)禹谟镇(乡)中坪村地理坐标(106 度 ZL分 17.961 秒,21 度 21 分 11.062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 品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 业-55、石膏、水泥制品及 类似制品制造建设性质
3、团新建(迁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金沙县发展和 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2303-520523-04-05-440342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35.05环保投资占比()17.53施工工期(月)1是否开工建设团否 口是:用地(用海) 面积(it?)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无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国民经济分类中的“C3021水泥制品制造”, 根据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正本)可知,项 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项Fl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I=I录 (2019年本)和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 产品指导名录(2010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因 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本项目于2023年3月1日已取得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备 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3-520523-04-05-440342 (详见附件 3) o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地方产业政策。二、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中坪村。本项目周 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供水由农村供水系统供给、供电由
5、农村其他符合性分析供电系统供给。项目北侧紧邻金沙县兴鑫石材园进场道路,西 侧约33Om处为黄中线,交通便捷。项目选址位于二类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2类声环境质量功能区。周围生态系统以人工 农田生态系统为主,项目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及野生植物,且项目不在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风景名 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内。本项目租用金沙县兴鑫石材园空置场地进行生产,项目 碎石和砂等原料来源于该矿山,其余原辅材料来源于金沙县 本地市场。项目所在地不在金沙县县城规划范围内,不影响 金沙县城市总体规划。厂址距离禹谟镇人民政府约2.5km , 不在禹谟镇城镇规划范围
6、内,也不影响禹谟镇城镇规划的实 施;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金沙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 2030)和禹谟镇城镇规划。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 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 边旱地。筒仓灰分别经自带布袋收尘机处理后于仓顶排放;搅 拌区产生的粉尘由风机引入脉冲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管道 由拌合楼顶部排气筒(15m)排放;项目所在地主导风向为东 风,项目下风向30Om范围内无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周边 居民点(西侧约34Om的坪子上居民点)房屋楼层为13层, 高度约为310m,因此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引至15m高排气筒 排放对环境影响小;项目再采取地面硬
7、化、洒水防尘、原料堆 场进行半封闭式围挡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周围环境 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固定噪声源主要布设在生产区,采取隔 声减振降噪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对保护目标影响小。废机 油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 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实施对外环境的影响甚微。综上所述,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 ,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三、“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环境质量底线从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 生态环境4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各环境要素分析如下:大气环境:根据毕节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6月2日 发布的毕节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
8、公报环境空气质量现 状数据,金沙县城区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So2、NO2、PMlo、 PM2.5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和其百分位数平均质量浓度均可达到 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 求,本项目所在区域地势广阔,空气流通性好,环境容量大, 环境空气质量优于金沙县城区,该区域为达标区。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自然排放水体为北侧约IOOOm处的新民河,属于茶园河支流,茶园河属于偏岩河支流。根据 贵州省水功能区划(2015年版),新民河、茶园河和偏岩河 执行In类水体标准。根据毕节市2021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可知,偏岩河金沙外寨断面实达水质为In类,偏岩河口断面 实达水质为类,
9、项目区涉及河段无大型涉水污染项目,因此 项目北侧新民河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水体标准要求。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类标准。本项目周围无大型噪声排放源, 声环境质量良好,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生态环境:本项目占地范围内植被为杂草,评价区域内 无受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生态环境一般。同时本项目不在 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大坝永久基 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石漠化敏感区9种类型生态保护红 线范
10、围内。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综上,说明项目对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环境功能区不会发 生变化。(2)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生产、生活用水由农村供水管网供给,用水量较小 ,用水不会达到区域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电由农村电网接 入,不会达到电力资源利用上线。(3)生态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 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 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 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 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 重要基础设施项
11、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 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 环评文件。需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 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 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服务功能、支撑经 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 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 16号)(以 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全省各市区的生态保护红线 进行了划定,毕节市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遗产地、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国家重要湿地、国家湿 地公园、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 护区、五千亩以上耕地
12、大坝永久基本农田、重要生态公益林、 石漠化敏感区12种类型。根据2018年7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关 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2018) 16号), 毕节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为5723.23km2,占毕节市国土 面积21.32% o本项目选址位于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中 坪村,经核对毕节市生态保护红线图,项目区不在通知 划定的红线范围内。(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不违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原 则要求。根据毕节市三线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 案(毕府发2020 12号文),项目属于一般管控单元,项 目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均设置有效的防治设施,建设单 位落实到各环保
13、要求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 目与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毕 府发2020 12号文)相符合。四、与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 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发(2020) 12号)要 求,全市共划定141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 单元88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48% ,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 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 管控单元40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4. 19%,主要包括经济开 发区、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
14、较高的区域;一 般管控单元13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49.33% ,主要包括优先 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各分区管控要求如下。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 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 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区域进行管 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 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重点管控单元:以生态修复和环境污染治理为主,加 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 率。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对于环境 质量不达标的管控单元,落实现有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排
15、放削 减计划和环境容量增容方案。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为 主,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相关要求。经核对和查实毕节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 入清单及环境管控单元图、金沙县管控单元管控要求,本 项目涉及地块属于金沙县一般管控单元,具体管控单元要求 详见下表。表IJ “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空间属性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环境管控单元.单元管控本项目内容 符空间属性内容项目名称金沙毕盛路面建材 有限公司混凝土搅 拌站建设项目“三 线一 单”环境管控单 元名称金沙县一般管控 单元管控单ZH5205233000I兀多病码管控 单元 一单省贵州省行 政区域空f 局名污, 排1市毕节市元管 控空 间属性“三 线一单” 生态 环境 准入 清单 编制 要求县可布 勺束他物 文管 空金沙县1 .畜禽养殖业执行贵 州省农业污染禁养区普适性管控要求; 畜禽养殖业规模的 确定执行贵州省农 业污染普适性管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