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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自助设备集中加配钞管理系统操作规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自助设备集中加配钞管理系统(以下简 称SCMS)的正常运行,确保自助设备集中加配钞业务真 实、准确、安全、高效,根据银行金库运营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自助设备,是指现金类自助设备, 包括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存取款 一体机(CRS)等。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的集中加配钞,是指金库或承担集 中加配钞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成立专职团队 或引进外包服务,集中处理加配钞任务监控和分派、专用钞 清分、专用钞现金调拨、钞箱配钞、清机加钞、回钞清点入 库、
2、账务处理、长短款及单边账处理等工作,实现自助设备 加配钞业务的电子化、专业化、流程化管理。第四条 本规程所指非集中加配钞,指除集中加配钞管 理外的安装动态密码锁具的自助设备,由挂靠网点或支行人 员负责操作,通过SCMS对下箱体门控开、闭锁进行管理。第五条 本规程适用于银行应用SCMS的所有机构。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基本原则(一)坚持“根据指令、见单处理”的原则。SCMS 操作用户以系统上一流程环节电子信息为指令,按权限办理 业务。(二)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S)坚持加配钞“双人操作”的原则。第七条 管理机构要合理设置任务监控参数,科学安排 自助设备清机频次,提高自助设备正常运行率。
3、第八条 应用S CMS处理自助设备集中加配钞业务 要采用“封箱配送、整体换箱”方式。废钞箱可不整体更换, 采取双人监控下装入专用封(箱)并加封(锁)的方式带回。第九条 集中加配钞模式下,需在管理机构开立两个系 统柜员号,分别用于日常账务处理和长短款差错处理;自助 设备挂靠网点开立一个系统柜员号,用于资金调拨流转。电 子柜员要带柜员平账器和现金箱。第十条集中加配钞模式下,钞箱要加卡封片(条), 卡封片(条)需采用条形码或签章方式确认装封人员。卡封 片(条)条形码信息在SCMS中可选择扫描录入或不扫描 录入两种模式,由一级分行统一设置。第十一条 管理机构应建立集中加配钞业务应急预案, 明确各种突发
4、事件和应急处置流程,确保集中加配钞工作安 全运行。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应急处置内容:(一)系统或电子设备无法登录或操作。(二)车辆、人员或钞箱无法到达(送达)设备现场。(三)其他突发事件影响加配钞业务无法处理等。第三章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十二条部门职责(一)运营管理部门是SCMS应用管理工作的业务主 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系统的推广应用、培训保障、系统维 护、业务指导、业务检查、需求更新、制度修订等工作。(二)电子银行部作为自助设备主管部门,协助开展系 统的推广应用、制度修订等工作。(S)科技部门是SCMS应用管理工作的技术主管部 门,负责系统开发、升级改造、资源保障、运行维护、服务 器管理等
5、工作。(四)网点或支行是非集中加配钞模式下动态密码锁具 的使用部门,负责派发任务、保管使用电子钥匙和PDA、 开闭锁具等工作。第十三条 岗位设置和职责(一)集中加配钞管理模式。SCMS需设置省行管理岗、分行管理岗、系统管理岗、 业务主管岗、监控监督岗、综合处理岗、库房管理岗、现金 清分岗、现场项目经理岗、设备管理岗(A、B)、账务处 理岗等岗位。1 .省行管理岗:负责维护二级分行机构、分行管理岗、 岗位登录方式、设备型号、卡封使用模式及修改用户登录方 式。2 .分行管理岗:负责维护管理机构、系统管理岗及修 改用户登录方式。3 .系统管理岗:负责管理机构初始化资料维护,包括: 机构、用户建立及自
6、助设备、电子柜员、锁具、PDA、钥 匙、钞箱、车辆、押运人员、线路等维护工作。4 .业务主管岗:负责审批设备清机计划;负责在确认 无法完成加钞任务时,按照设备管理岗的申请终止或强制终 止加钞任务流程;负责审批清机差错明细核销;负责在设备 金额为零时,对现场余额进行确认;负责对重置设备清点金 额授权。5 .监控监督岗:负责制定设备清机计划;负责制定紧 急任务;负责分配清机任务人员组合及车辆;负责重置清机 计划的执行日期。6 .综合处理岗:负责设备各类钥匙(包括电子钥匙、 加钞区门控钥匙、设备上体箱钥匙等,但不含备用钥匙,下 同)、PDA等物品的保管、交接;负责维护设备点钥匙串; 负责清机差错核销
7、登记。7 .库房管理岗:负责加钞现金的出库、交接;负责清 机收回现金的交接、入库。8 .现金清分岗:负责接收出库现金,进行清分,并按 加钞任务装箱;负责接收清机收回钞箱,开箱后对现金进行 清点;负责将钞箱收回现金交回入库。9 .现场项目经理岗:负责对出库现金和钞箱收回现金 进行复核、监交,隔天加钞计划钞箱入库监交;负责清分装 箱及钞箱收回现金清点的现场管理和差错确认;负责空钞箱 及钞箱袋的日常管理;负责钞箱锁钥匙及卡封的保管、发放 工作。1 O .设备管理岗(A、B):负责与综合处理岗交接 PDA、自助设备各类钥匙等物品,其中:A岗负责PDA 操作,B岗负责自助设备各类钥匙使用;负责与现金清分
8、员 交接加钞的钞箱,现场对自助设备卸、装钞箱,将收回钞箱与现金清分岗交接;负责紧 急任务的现场处理。1 1 .账务处理岗:负责钞箱收回现金入账及长短款挂 账与销账处理;负责清机差错核销确认;负责重置设备清点 金额。(二)非集中加配钞管理模式。SCMS需设置省行管理岗、分行管理岗、支行管理岗、 业务主管岗、综合处理岗、设备管理岗(A、B)等岗位。 省行管理岗和分行管理岗的职责与集中加配钞管理模式相 同。1 .支行管理岗:负责维护非集中加配钞管理的网点及 其操作用户。2 .运营主管岗:负责维护自助设备各类钥匙等实物; 负责派发开锁任务。3 .综合处理岗:负责自助设备各类钥匙、PDA等物 品的保管、
9、交接。4 .设备管理岗(A、B ):负责与综合处理岗交接P DA、自助设备各类钥匙等物品;负责现场对自助设备下箱 体门控开、闭锁具,进行相关业务操作。第四章机构和用户管理第十四条 S CMS按照实际行政隶属关系进行机构 权限管理,数据访问遵照“上级可以访问下级、下级不能访 问上级、同级不能互访”的原则。第十五条省行管理员负责为二级分行建立分行管理 员;分行管理员负责为管理机构建立系统管理员和采用非集 中加配钞模式的支行建立支行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负责为本 管理机构建立除系统管理员外的系统操作用户;支行管理员 建立辖内非集中加配钞行部除支行管理员外的系统操作用 户。第十六条 SCMS在P C机和P
10、 D A端的用户均是 通过指纹验证的方式进行登录,密码登陆方式原则上在应急 情况下使用。修改用户登录方式由省行管理员或分行管理员负责。第十七条用户指纹信息在总行指纹认证管理系统建 立。第十八条 必须严格按照部门制约、岗位制约的管理要 求设置用户,相兼容的岗位允许“一人多户二以下岗位原 则上不相容:(一)系统管理岗与库房管理岗、账务处理岗、现金清 分岗、设备管理A、B岗分离。(二)业务主管岗与监控监督岗、库房管理岗、设备管 理A、B岗、账务处理岗分离。(三)账务处理岗与库房管理岗、现金清分岗、现场项 目经理岗、设备管理A、B岗分离。(四)库房管理岗与监控监督岗、现场项目经理岗、设 备管理A、B岗
11、分离。(五)设备管理A、B岗与监控监督岗、综合处理岗、 现场项目经理岗分离。(六)现金清分岗与现场项目管理岗分离。(七)设备管理A、B岗与现金清分岗可有条件地相容, 同一条线路的现金清分岗和设备管理岗不能由相同的人员 担任,同一人员可以在不同的线路分别担任现金清分岗和设 备管理岗。第十九条 SCMS用户调动岗位,用户信息必须及时 更新,用户离岗时,应立即删除该用户信息。用户为外包人 员时,外包合同须明确规定外包公司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离 岗或调动岗位信息。第二十条 日常操作中,SCMS用户离开工位时,应 及时退出系统,确保系统信息安全。第二十一条 管理机构只有一条加钞线路的,设备管理 A、B岗每
12、年至少换岗一次,每次换岗时间至少一个月,每 次至少换一人,不得以A、B岗互换替代换岗;有两组及以 上加钞线路的,各组设备管理员A、B岗人员应每季度至少 进行一次交叉重新组合。第二十二条 SCMS自助设备和用户新增、变更、删 除应填制银行SCMS系统自助设备信息登记申请表(附 件1 )和银行SCMS系统用户信息登记申请表(附件 2 ),通过总行业务运营响应平台上报,由分行管理员、支 行管理员或系统管理员进行变更。用户指纹信息的维护按照柜员指纹认证系统业务管理 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钥匙、PDA及钞箱管理第二十三条 日终时,上箱盖、加钞间门控钥匙(以下 简称任务钥匙)及电子钥匙、PDA应在监控
13、录像下入柜加 锁保管。由综合处理员负责保管、发放。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员根据任务到综合处理员处领 取任务钥匙、电子钥匙、PDA;任务完成后,应及时交还 综合处理员。当天任务未完成的,设备管理员应在日终前将 任务钥匙、电子钥匙、PDA等实物先交回综合处理员保管, 下一工作日再领取,继续处理未办结任务。第二十五条未启用的电子钥匙、PDA等开闭锁设备 由综合处理员入保管柜保管。启用时,应先经业务主管批准 再拆封,并在完成相应技术处理或SCMS登记后使用。非集中加配钞模式下,未启用的电子钥匙、PDA等开 闭锁设备由支行运营管理部门(或委托自助设备集中管理机 构)负责保管。第二十六条 电子钥匙、PDA等开
14、闭锁设备无法正常 使用、遗失的,综合处理员(或设备管理员)应及时向业务 主管报告,在SCMS终止相关任务、停止或修改该设备的 使用功能。第六章集中加配钞操作第二十七条 当日加钞任务流程(一)制定加钞计划。监控监督员每天通过SCMS了 解自助设备钞箱缺钞、满钞等情况,并结合清机周期,在“制 定计划”界面选定计划类型、加钞日期、勾选设备、核对设 备加钞金额和钞箱数,提交确认。任务状态转为“待审批”。计划类型分为当日加钞计划、隔日加钞计划和空钞箱计 划。(二)计划审批。业务主管在“我的任务”界面点击加 钞计划条目,进入“计划加钞设备”界面后,对设备加钞计 划进行审批。任务状态转为“已审批待出库(S)
15、库房现金出库。库房管理员在“我的任务”界面 点击任务条目,进入“加钞计划与任务”后输入实际出库金 额,提交出库。任务状态转为“已出库待交接”。现金出库后,系统联动AB IS用O 6 O 4交易记账, 系统柜员领入现金。(四)出库现金交接。现金清分员进入“加钞计划与任 务”界面与库房管理员交接现金,由业务主管或现场项目经 理监交。任务状态转为“已交接待清分”。现金交接后,系统联动A BlS用O 6 O 3交易将出库 现金从系统柜员现金箱调拨回库房。(五)现金清分装箱。现金清分员按自助设备用钞标准 对现金进行清分,按加钞计划对自助设备进行配钞、装箱、 加封,在“现金装箱”界面扫描录入钞箱编号、金额
16、、卡封 条形码(卡封设置为扫描录入模式下),并按自助设备将钞 箱放入钞箱袋加封。任务状态转为“已完成清分待分配”。现金装箱后,系统联动AB I S将库房现金调拨出库, 挂靠网点的设备,系统联动O 6 1 3交易,其资金转为在途 状态;挂靠管理机构的设备,系统联动O 6 O 4交易,其资 金转入系统柜员现金箱。清分与装箱非同一组现金清分员办理的,双方应做好现 金交接手续,接收的现金清分员可只复点钞券张数。(六)分配加钞任务。监控监督员在“清机计划”界面 点击进入“人员组合”菜单,勾选设备管理员A、B组合; 在“我的任务”界面点击加钞计划条目,按线路分配车辆及 设备管理员A、B。任务状态转为“已分配人员待接收钥匙”。(七)交接任务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