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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私法形考任务一试题3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试题1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厂A判例法B.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 C.学说法D.成文法试题2民事诉讼法第262条规定: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有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执行.这一规定属于()。厂A.司法豁免1 B.反致C.公共秩序保留厂D.法律规避试题3海牙关于离婚与别居的法律冲突和管辖权冲突公约第2条规定离婚之请求,若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这是()。A.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B.单边冲突规范厂C.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厂D.双边冲突规范试
2、题4冲突规范由()组成。A.假定处理厂B.制裁系属厂C.假定制裁“D.范围系属试题5我国是多法域国家,存在()个法域。r A.2C.4试题6意大利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A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1 B.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查明,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协助C.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D.由法学专家负责查明外国法的内容试题7()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r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判例D.国内立法试题8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A.冲突法调整B.国际公约调整C.程序法调整D.实体法调整试题9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
3、()原则。* A.住所地法B.居所地法C.惯常居所地法D.本国法试题10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A.夫妇财产契约的缔结,关于其方式或依据缔结契约国之法律,或依婚姻举行时婚姻当事人各自之本国法,或依婚姻继续中夫妇各自之本国法,均为有效B.本人与第三人关系中,代理权的存在与范围以及代理人行使或意图行使代理权所产生的效力,应适用代理人为有关行为时其营业所所在地法6 C.离婚依其原因发生时夫之本国法,但其原因事实非日本法亦认为离婚之原因者,法院不得为离婚之宣告D.在任何情况下,外国的法律和法规、一个组织或法人的章程和规定,以及私人间的规定和协议,如果违反公序良俗,在意大利领土上无效最高
4、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A.不采用反致B.采用反致C.采用循环反致D.采用转致试题12法国民法典第6条规定:个人不得以特别约定违反有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这是一条关于()的规定。A.公共秩序保留广B.识别r C.反致厂D.法律规避试题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单边冲突规范rB.选择型冲突规范-C.重叠型冲突规范厂D.双边冲突规范试题14侵权行为适
5、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A.侵权行为B.侵权行为法律C.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侵权行为地试题15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原则。厂A.惯常居所地法r B.居所地法厂C.住所地法“D.本国法试题16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A.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B.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C.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D.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第一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是1893年在法学家()的倡导下由()政府发起召开的。A萨维尼德国B.戴西英国C.库克美国D.阿塞尔荷兰试题18我国北洋军阀政府在1918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国际私法立法()。r A.民法施行
6、法B.法律适用条例C.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D.中国国际私法试题19识别的对象是()。A.系属B.连接点* C.客观事实D.冲突规范试题20法律的域内效力也称为()。r A.域外效力B.境外效力C.属地效力D.属人效力二、多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试题21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厂A.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0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D.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歹A.国际条约厂B.国际惯例厂C.国内判例LD.国内立法试题23当准据法是某个特
7、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在国际私法上需要解决的问题是()。“A.法律的人际冲突,B.法律的时际冲突厂C.法律行为冲突“D.法律的区际冲突试题24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A.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B.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厂C.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D.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试题25国际私法理论上赞成反致的理由包括()。“A一国采用反致制度,可以扩大本国法的适用范围歹B.采用反致有时可以使判决在外国得到承认和执行0C
8、.适用反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结果的一致性厂D.采用反致制度可以维护外国法律的完整性,体现了对外国主权的尊重试题26不接受反致、转致的国家有()。厂 A.瑞土“B.伊拉克厂C.中国歹D荷兰试题27国际私法理论上反对反致的理由包括()。歹A.采用反致就是否定本国冲突规范“B.采用反致有损内国国家主权厂C.采用反致会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便“D.采用反致有悖于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试题28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0A.毕叶厂B.贝斯特里基17 C.萨维尼厂D.比尔实践中查明外国法的方法包括()厂A.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当事人不能提供时,由法官采取措
9、施负责查明歹B.原则上把外国法视为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法官不能查明时,当事人、法律专家及知道外国法内容的人可以提供“C.把外国法看作是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外国法“D.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负责查明并向法院举证试题30广义的反致包括()“A.转致厂B.循环反致“C.狭义反致歹D.间接反致试题31识别可以基于以下()原因产生厂A.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划归不同的法律范畴厂B.有关国家的法律对同一事实情况赋予了不同的性质r C.受案法院法官对同一事实情况依与案件有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厂D.与案件有关国家之间,一国法律上的概念是另一国家法律上所没有的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时的解决方
10、法包括()“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歹B.适用一般法理0C.适用与外国法相近似的法律厂D.类推适用内国法“E.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试题33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试题3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4条规定:当事人规避我国()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
11、律的效力.厂A禁止性17 B.强制性厂C任意性0D.规范性试题35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歹A.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0B.依法院地法识别0C.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D.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E.依准据法识别试题36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冲突规范?厂A.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厂B.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C.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歹D.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试题37以下哪些选项属于双边冲突规范?A.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厂B.
12、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厂C.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厂D.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试题38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0A.国内立法歹B.国际条约厂C.国内判例“D.国际惯例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厂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试题40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主要包括A.通过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直接调整“B.通过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调整厂C.通过制定程序规范间接调整厂
13、D.通过冲突规范间接调整三、案例分析题(2道题每题10分,共20分)试题41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 7份遗嘱文件,其中包括1份遗嘱和6份遗嘱附录书。遗嘱和2分附录书是按比利时实体法规定的形式作出的,其他4份遗嘱附录书虽未按这种规定的形式作出,但符合英国遗嘱法的规定。按照英国法,甲死亡时的住所在比利时,而依比利时法律关于外国人在比利时设立住所必须经政府许可的规定,甲死之时其住所仍在英国,因为它为获得这种许可。英国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该英国公民甲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审理此案的英国法官按英国冲突法的指引,对上述问题的解决适用了比利时法,承认依比利时法律作成的遗嘱和2份附录书在形式上具有有效性。但同时
14、指出:英国法官审理此案应该像比利时法官一样去适用法律。由于比利时冲突法规定:“未在比利时合法设立住所的外国人所立遗嘱的有效性依当事人本国法确定”,因此,比利时法官会适用英国发起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于是,英国法官将最终适用英国法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在形式上也有效。问.当英国冲突法规则在本案指向比利时的法律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还是冲突法?2 .英国法官适用法律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1 .这是一个反致的案例。所谓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关系,甲国(法院国)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引,以乙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依乙国的冲突法规定却应适用甲国法作为准据法,结果甲国依据乙国的法律判决案件。本案中,在确定遗属及2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所依据的是比利时的实体法,而在确定其余4份附录书的有效性时,英国法官适用的是比利时的冲突规范。2 .对于反致,各国立法和实践的态度不一。英国法官适用比利时冲突规范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避开英国冲突规则关于“遗嘱的形式要件只能以依遗嘱人最后住所地确定”的苛刻规定,以尽可能地确认反映当事人意愿的遗嘱在形式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