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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煤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保证采煤部全体员工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保互保意识,确保我区2023年度目标顺利实现,职工安全权益得到保障,经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制定我部班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一.年度目标1杜绝轻伤及非人身事故。2、实现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3、完成年度生产指标。4、不出现影响班组团结和区队和谐的不文明行为。二.责任为实现上述目标,采煤部全体成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以下责任: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集团公司、矿、区规章制度。2、爱护生产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3、及时报告险情,积极参加抢险救灾。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2、产方针;自觉学习生产技术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素质遵章守纪,按章作业,坚决抵制三违;搞好自保、互保、联保,做到三不伤害;团结协作,上标准岗,干放心活;宁可停工停产,绝不违章蛮干。5、服从各级领导和现场安全负责人的指挥、管理、调动、工作安排,认真落实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6、班前严禁喝酒,杜绝无证上岗。7、遵章守纪,文明生产,自保互保,保证同组作业人员的施工安全。8、在生产和工作中要自觉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本人无三违,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9、对自己岗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现场无法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生产安全部门。10、对工作中违章作业
3、、不听劝阻、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三.事故汇报和追查分析(1)当班出现各类事故,不论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都必须及时向区值班人员汇报,值班人员立即向部长汇报,切实履行上报程序,班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系统追查分析,并详实地写出事故追查分析报告交安全副部长处备案。(2)班后没有进行事故追查分析及没有及时交事故追查分析报告的,罚队长、当班副队长每人200元,并依据本管理办法加倍处罚。(3)瞒报工伤的,除按照事故性质进行处罚外,另罚班队长各10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当班责任队长诫勉谈话直至免职处分,造成其它后果的,责任自负。(4)事故的追查分析由
4、本班大队长负责,大队长未上班的由责任队长负责,跟值班人员参与,并督促落实。四.工伤事故管理办法(1)当月发生微伤事故一人次或者出现三级非人身事故一次,直接责任人罚款500元,工伤工资矿支付,伤愈后待岗学习一个月,当班责任副队长免职并罚1000元,执行下调一档工资系数不少于1个月,队长罚款1000元,当班当月工资全体下浮3%o(2)同一班队当月发生两起微伤或者一次事故造成两人微伤,责任队长免职并罚款2000元执行下调一档工资系数不少于3个月,队长罚款2000元,当班当月工资全体下浮5%o(3)出现轻伤一人次或者二级非人身事故一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工伤工资矿支付,伤愈后待岗学习不少于2
5、个月,分管副队长撤职并调离班组罚款3000元本队不享受当月安全奖利,大队长降职,不少于3个月,罚款3000元,当班当月工资全体下浮7%(4)出现重伤一人次或者轻伤两人以上事故,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0元,队长、副队长撤职并罚5000元,当班当月工资全体下浮10%,部管理人员由矿处理。(5)未尽事宜,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五.安全激励制度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经部委会研究,将视贡献大小给予2002000元的安全奖励;严重三违人员罚款500元,举报严重三违1人次给予200元奖励,制止三违避免事故发生者将参照安全贡献大小部研究决定进行奖励;班中打架等不和谐行为视情节给予不少于500元罚款。采煤部2023-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