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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宿城环保分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服务宿城经济发展、保护宿城生态环境”为理念,高举“法治环保”的旗帜,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为手段,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积极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营造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将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为切实开展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环境监察大队具体
2、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年初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并公布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确定依法行政工作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具体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都能得到有效执行与落实。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475人次,检查企业225厂次,调查270家企业。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积极开展,我局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显著提升,日常工作中能高度重视发挥市局法规处和法律顾问的把关作用,依法行政工作氛围日益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二、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推进各类污染物防治工作(一)开展宿城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
3、案(环办(2014) 112号)要求,我局于2015年3月下发宿城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对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园区的工业企业进行了调查,完成经济开发区147家和各乡镇123家企业环保基本信息调查;通知186家企业进行网上申报,目前已完成139家网上填报工作。(二)狠抓治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2014年,完成全区拆除和整改禁燃区高污染锅炉34台,2015年对辖区内禁燃区和建成区内使用高污染锅炉和设施设备的21家单位开展了整治,目前已经整治到位的有15家;完成了海洋印务、新亚彩印和华兴橡胶有机废气治理任务;对19家水泥建材企业进行了提标改造;对新区范围内21家建筑工地进行了排污申报和
4、定期现场核查,有效地推进了扬尘整治工作。耿车镇废旧塑料综合整治成效显著。启动了耿车废旧塑料加工利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利用“三集中”政策引导加工户生产向园区集中、居住向小区集中、交易向市场集中;采取联合执法清理重污染户,通过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和扩大宣传、广泛发动以及联合执法、逐步推进等举措整治排污大户。截至目前,累计取缔废旧塑料加工经营户935户,其中拆迁取缔710户、查处取缔225户。查处医院废物加工案16起。通过联合执法行动,耿车镇锅炉烧垃圾和露天焚烧垃圾现象已得到全面遏制,医疗废物加工已全面清除,从事污染严重的塑料加工也已逐步予以清理,耿车镇环境质量较两年前已得到了很大提升,耿车镇废旧塑料
5、产业转型和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针对蔡集镇王庄、杨集污染问题,8月初,我局联合多部门及蔡集镇人民政府和相关村组,对蔡集镇王庄、杨集两村的废塑料加工等污染企业和个体户,进行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有20名执法人员参与,共计排查废塑料加工等污染企业和个体户115家,下达留存书47份、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7份,现场查获医疗危险废物14.9吨,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三)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按照“雨污分流、分散治污、清水入河”的治理思路,以“政府推动、部门指导、上下联动、属地负责”为原则,从西民便河、古黄河、清水河上游源头水环境治污开始,对全区乡镇辖区内工业企业进行截污治理。对十支渠污染开展
6、排查,对沿岸的4家塑料加工户下发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督促4个乡镇10家重点排污企业按序时进度要求开展整治,对中扬,屠园,陈集三个乡镇重点排污大户进行取样,对陈集,屠园和中扬等4个乡镇的8家企业限期整改或建议进行行政处罚,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实现稳定达排放和规范运行。(四)推进畜禽养殖整治工作3月中旬,我局联合区农委及乡镇畜牧站相关同志,对王官集镇、蔡集镇、双庄镇、耿车镇四个乡镇14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存在环境问题的养殖场责令其完善环保手续,落实雨污分流、干清粪分离等防污措施。5月份,联合区农委,对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2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督查。8,
7、 9月份又对前期整治情况进行了复查,对4家未整治到位的养殖场建议责令停止生产和实施行政处罚。(五)扎实推进固废危废及辐射安全规范化管理工作及时完成2014年度工业企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和2015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上报工作;组织辖区内企业参加市局组织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与12家企业签订危废责任状;开展了危险废物重点监管源专项检查工作;组织召开危废规范化管理“一企一档”工作推进会,督促企业落实“一企一档”工作。对2家辐射安全许可证超期未能及时办理的医院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对其中1家医院进行行政处罚;完成辖区内5家医院预验收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工作。三、多方联动,不断提升
8、依法行政效率和水平在当前环境行政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下,环境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仍未根本改变,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的行为尚难有效遏制,环境行政执法刚性不够、执法手段偏软、强制性偏弱、威慑性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自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应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我局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紧密配合,迅速行动,不断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的探索和实践,集中对非法从事危险废物回收处置活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使环保执法从“单枪匹马变成多方联动,为处置重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搭建有效的执法平台。2015年1-
9、9月,对非法从事医疗废物加工处置涉嫌环境犯罪6起案件和非法倾倒废酸1起案件移交了公安机关;2013年以来,共办理了 13起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罪的案件,有力打击了多年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顽疾,解决了危害群众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强了环境执法刚性,形成了环境执法合力。四 严格执行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公正、合法、廉洁、高效,确保环保执法队伍依法行使职权,我局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保障。(一)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明确执法工作职责凡行政处罚案件必须按规定程序立案调查审批,经市局法规处严格审查,切实做到主体正确,事实
10、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完整规范;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坚持实行集体审议制度,有效保证环保执法的合法、合理与公正。今年以来,我局针对谷硅新材料等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发出了 33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光大环保等3家单位下达了限整改通知书;对非法排放污染物的42家企业下发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对龙河医院、金鼎蓄电池、鸿世桩业、三园调味品、维益食品、鸿山生态奶业等6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建议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4.183万元;此外,对14家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当场处罚,处罚金额9700元。同时,按要求完成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完
11、成行政执法职责界定、信息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市环保局深入推进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局建立了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信息公开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宿城分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办法等具体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度、明确责任、界定范围、规范程序,及时纠正错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执法监督的制度化;加强行政命令、行政处罚案件的事后监督,确保环境违法行为能得到及时纠正和阻止,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和扩大。(二)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主要体现在:1
12、、深化落实决策机制。严格遵守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程序,健全完善了我局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使相关决策出台前更加注重和落实决策前的充分酝酿、科学论证、公众参与及依法审查制度,监管措施更加到位,有序管理意识进一步增强。2、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和清理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开展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及时报送执行情况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形成政策制度的良性循环机制。(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不擅自降低审批验收门槛,不超越审批权限,不以牺牲环境利益为代价,加强污
13、染源头控制,2015年1-9月,我局共办理试生产项目14件,办理三同时验收项目11家。(四)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一是通过采取公示、座谈会等形式扩大公众环境知情权,有关试生产及“三同时”验收意见均通过网上宿迁进行公示。二是通过完善环保工作网站,加大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将环保工作及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等在宿迁市环保局网站上公布。(五)制订本局各项工作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工作实际编制了区环保局工作制度汇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按章办事。一是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所有的信访案件,我局都要求信访工作人员认真对待,克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及时处理,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2015年1-9月,
14、共接收宿城开发区以及乡镇范围内环境信访举报496起,其中12369及市局交办信访件82件,12345网络问政平台414。所有信访案件均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做到了信访处理率100%,回复率100%。为确保环境信访调处到位和众群满意,年初以来再次对近3年以来群众反复举报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复查。二是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排污费征收工作,抓住重点排污企业,做到依法公开、公正、透明征收。2015年1-9月份,共发出排污核定通知书33份,征收排污费125.8455万元,全部上缴区财政,并按季度录入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系统。五、强化宣传
15、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一)加强法制学习教育,提高环境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局制定了年度法制培训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学习日”学习,并于7月组织局内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环保政策法制培训班。我局还将各项学习培训、考试等纳入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健全法律知识学习考试考核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另外,我局完成了今年的执法证件的申报、年审及换证工作,确保全局每位执法人员持有合法证件上岗执法。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一直保持在100%。(二)积极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宣传学习环保法及各种法律法规,并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六五”环境日,“科普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在广场宣传时,赠送新环保法公众版给大家,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向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