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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关于在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督总局外汇局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23)425号),全面推进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稳步实施并不断完善,促进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28号)要求,充分发挥青岛作为国际性港口城市、国家重要的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先行区、东北亚
2、国际航运枢纽、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主要节点城市的优势,带动外向型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促进全省外贸稳增提质。(二)基本原则。创新驱动。大胆改革创新,破除管理体制机制障碍,构建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适应的新型管理体系和政策支撑体系。产业联动。发挥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专业市场依托的加工制造产业集群优势,推进贸工联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优势自主品牌培育。贸易便利。提高市场和贸易开放程度,促进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搭建便利的联网信息平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体系,畅通市场采购贸易流程。监管有序。优化监管流程,着力处理好贸易便利化、监管规范化和市场现代化关系,加强配套制度建
3、设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三)发展目标。逐步建立起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运行体系,力争2023年,市场采购贸易出口200亿元;至I2023年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突破400亿元。二、实施要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经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确认、对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的出口商品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特定区域。根据商务部等国家部委批准范围,山东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适用区域,具体实施范围由青岛市确认。(二)特定商品。经认定的商品方可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三)特定主体。经青
4、岛市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境内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方可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四)联网信息平台。依托山东电子口岸建设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建立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即墨市场采购贸易综合管理系统。经营主体通过联网信息平台进行备案、交易信息录入、联网申报、收结汇和免税管理。三、基本流程(一)备案环节。主体备案管理系统作为信息化系统的基础数据,实现国际贸易相关经营主体的信息录入和备案管理,包括市场经营商户备案、外贸代理商备案和采购商备案。(-)交易环节。市场交易达成后,由外贸代理商或市场经营户登录即墨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录入商品的交易信息、采购商身份信息、交易原始单据等
5、。(三)组货环节。货代企业调取市场采购商户发送的商品市场采购信息,以集装箱为单位进行组货拼箱,填报装箱清单。(四)通关环节。联网信息平台辅助报关行进行报关操作,实现对货物清单进行合并归类,生成报关单申报信息,并对报关单申报信息进行符合性检查,通过山东电子口岸系统报关。(五)结算环节。外贸代理商或市场经营商户在办理完成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手续后,应及时通过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收款。(六)免税申报环节。市场经营户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免税申报。四、政策措施(一)经营主体准入政策。1 .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经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均可开展市场采购贸
6、易。2 .允许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后开展市场采购贸易。3 .鼓励采购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二)海关监管政策。1市场采购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039”适用范围为:在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内采购、经过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通关手续出口的商品。4 .海关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实行备案和信用管理,对出口商品符合有关要求的实行简化申报,在“源头可溯、风险可控、责任可究”的前提下,采取便利化通关措施。5 .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应当在采购地海关申报,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4,对需实施检验检疫的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
7、可在采购地或产地实施出口申报前监管。5 .申报出口货值不超过IoOo美元或重量不超过50公斤的小额小批量单一商品(同一HS编码),经营单位可视情向海关申请实施检验检疫自动审单、快速签发电子底账。6 .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办理原产地证书,利用进口国关税优惠政策,提升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三)商品质量监管政策。1 .引导企业加强产品自检,提升出口产品品质,加快市场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2 .发挥各方质量技术监督作用,对市场集聚区内商品进行不定期质量监督检查。(四)税收管理政策。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按规定实行增值税“免征不退”政策。市场经营户可依法享受地方税费优惠政策。(
8、五)外汇监管政策。1 .外贸代理商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商品,既可以由外贸代理商收结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由其代理出的个体工商户收结汇。允许个体工商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结汇手续。允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2 .完善市场采购贸易外汇管理,通过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加强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对市场采购贸易外汇收支主体实施主体监管、总量核查和动态监测。3 .鼓励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和节省汇兑成本。使用现金结算的,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六)其他。鼓励发展市场采购贸易,研究制定扶持政策措施。五
9、、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分工,统筹协调推进青岛即墨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稳步实施和不断完善,各项试点任务落实到位,力争试点工作早出成效、多出成果。(二)完善综合管理机制。根据贸易流程、监管内容,明确各阶段、各项目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及其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国际贸易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打击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体系建设,构建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根据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需求,
10、建设集报关、物流、货代、融资、保险等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市场采购贸易商品、集聚区认定办法及经营者、供货商、采购商的备案管理制度。科学规划采购商品和市场集聚区范围,规范交易信息采集、确认流程。建立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外汇等管理部门信息共享联控机制,采取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四)加强贸易预警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动建立政府、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企业“四位一体”的贸易监测预警机制,探索建立贸易互信和贸易协同应对机制。鼓励自主创新、自创品牌,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附件2关于在烟台三站批
11、发交易市场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督总局外汇局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23)425号),全面推进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稳步实施并不断完善,促进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抢抓获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重要机遇,积极参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突出烟台三站市场综合性定位、专业化经营的优势,在优化服务、创新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具有烟台特色的市场采购产业链和生态圈,探索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省稳外贸稳外资工作做出更大贡献。力争202
12、3年,市场采购贸易出口100亿元;到2023年末,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突破200亿元。二、实施要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经过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确认、单票报关单的货值最高限额为15万美元出口商品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一)特定区域。根据商务部等国家部委批准范围,山东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适用区域,具体实施范围由烟台市确认。(二)特定主体。经烟台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境内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方可从事市场采购贸易。(三)特定商品。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四)联网信息平台。依托山东电子口岸,建立涵盖市场采购贸易各
13、方经营主体和贸易全流程的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市场综合管理系统),经营主体通过联网信息平台进行备案、交易信息录入、联网申报、收结汇和免税管理。三、基本流程(一)备案环节。包括市场经营户备案、外贸代理商备案和采购商备案。(二)交易环节。交易达成后,由外贸代理商或市场经营户登录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录入商品的交易信息、采购商身份信息、交易原始单据等。(三)组货环节。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装箱后运抵组货拼货场所,完成组货拼箱,填报装箱清单。(四)通关环节。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当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等规定要求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办理商品出口手续,申
14、报数据需来源于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五)结算环节。外贸代理商或市场经营户在办理完成市场采购贸易出口手续后,应及时通过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收汇结汇。(六)免税申报环节。外贸代理商或市场经营户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免税申报。四、重点工作将发展市场采购作为连通内外循环、实现“六稳六保”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聚沙成塔”作用,支持烟台三站市场突出优势特色、强化带动效能,加快打造面向日韩、辐射全球的商品交易和集散中心,形成新的外贸增长极。(-)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完善市场采购商品认定、贸易流程服务、信用评价、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国际贸易风险预警防控、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假冒伪
15、劣商品等工作体系,优化各环节制度和流程,持续降低企业行政性成本,提升市场发展水平。(二)建设展示服务中心。按照“功能叠加、便利便捷、行业一流”的原则,高标准建设市场采购展示服务中心,集聚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物流中介、线上直播、展示导购等功能,实现政企无缝对接、供需高效周转,进一步挖掘市场外贸潜力,拓展发展空间。(三)提升产业带动效能。线上线下多渠道扩大宣传,招引境内外相关企业、商户入驻,迅速做大市场采购出口规模。探索市场采购与跨境电商有机融合,形成各有侧重、相互补充的发展格局。引导市场采购企业、商户与全国外贸产业集聚区开展对接合作,培育更多线上线下自主品牌,带动更多优质产品拓展海外市场。(四)
16、突出日韩合作特色。充分发挥区位优势,支持市场采购各类主体发展面向日韩出口卖家的“集货集发”、面向日韩采购商的“采购供货”和服务日韩采购商的“代采代购,等多种业务,集聚全国出口日韩的产品、企业,打造拓展日韩合作的新载体。(五)提升政策落实效能。放宽主体准入,鼓励各类经营者在烟台备案登记,开展市场采购贸易。探索完善海关信用、风险管理机制,实施更加便捷的转关、通关服务。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下的出口商品实行不征不退的税收征管办法。在银行系统对接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的基础上,支持具备条件、委托第三方报关出口的市场主体以自身名义办理收汇,支持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探索对境外相关人员来烟台采购、居留、工作等实行更加便利的服务模式。(六)充实发展人才储备。充分利用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