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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潘集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制订本预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2、,狠抓政府具体职责落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商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二、编制目的和工作原则(-)编制目的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新
3、冠肺炎疫情,指导和规范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强化多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联防联控和属地管理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新冠肺炎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二)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群防群控,稳防稳控,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疫情的输入、蔓延和输出。2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新冠肺炎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指挥和调度,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做好社区和农村地区重
4、点人群的疫情监测、健康随访与管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3 .完善机制,快速反应。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加强疫情发展态势研判,特别是新发病例、疑似病例不同幅度上升的情况下,制定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等应对方案,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4依法管理,精准施策。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推行差异化、精准化疫情防控策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评估,动态调整。5.依靠科技,有效防治。规范防控措施,实现防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三、组织体系(一)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
5、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在区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负责全区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制定全区疫情防控重要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全区疫情防控中的重大问题。(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设立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在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的落实和疫情防控日常指挥协调工作。区委书记任指挥长,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委
6、副书记、常务副区长、宣传部长任副指挥长,分管副区长任专职副指挥长。1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职责:统一领导、指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定期会商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策略;商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 .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同为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疫防办)区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是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的具体办事机构,由区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为第一主任,区卫生健
7、康委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全区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实施统一管理和调度,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促局、区文旅体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经局、区城管局、区医保局、区红十字会、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潘集公安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中国电信淮南市潘集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南市潘集分公司、淮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北方医院、区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任领导小组(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3 .区疫情防控应
8、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与职责区卫生健康委: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审报、印发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指挥部)成员单位信息报送;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发布疫情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成应急综合指挥部交办事项。区委宣传部:组织指导新闻单位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工作;跟踪处置舆情,主动引导舆论。区委网信办: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及时处置谣言类不实信息。区发改委:协同有关部门保
9、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活物资市场物价基本稳定;配合建立应对长三角公共安全事件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和立项。区教育局:配合区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区科经局: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请求市有关部门协调采购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调配,组织企业复工复产。区公安分局: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区民政局:指导督促社区、村居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开展
10、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区司法局: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法律纠纷处置等。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人社局: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
11、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区水上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疫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引导动员农民群众群防群控;负责家禽等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牵头负责农业企业复工复产、田间管理、生产物资准备、农产品供应等工作。区商促局: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社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等;牵头负责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区文旅体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行业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旅游团队及人
12、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收、发布国家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有关工作。区应急局:负责组织对疫情防控提供必要的人力和技术支持等。区市场监管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城乡活禽交易市场的活禽交易;加强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管。区城管局:协同区市场监管局、区商促局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城乡活禽交易市场的活禽交易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潘集分局:负责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组织专家
13、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区医保局:负责解决困难病例医疗保障经费补助等。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车辆保障,督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场所防控措施落实等。区红十字会: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三)疫情防控专家组区卫生健康委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区级专家组。区级专家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专家组、医疗救治和病例诊断专家组。区级专家组职责:负责疫情分析评估工作,对新冠肺炎疫情性质、态势进行预测判断,提出防控策略和对策措施建议;对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4、启动、终止建议,开展疫情终止终期评估等。四、适用范围及响应分级本预案适用于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处置工作。本预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分级,依据新冠肺炎疫情可能造成的公众健康、社会影响等风险评估结果,分别执行省级应急响应标准、市级应急响应标准、区级应急响应标准。省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一级(特别重大级别)、二级(重大级别)、三级(较大级别)、四级(一般级别)应急响应,按照省政府(省级指挥部)的指令,我区启动省级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区级根据需要启动较大级别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根据需要启动一般级别应急响应。(一)市级应急响应标准
15、市级根据需要,评估启动较大级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1 .市范围内2个及以上县区(园区)一周内出现聚集性疫情,有社区持续传播的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需要市级统一协调应对疫情。2 .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二)区级应急响应标准区级根据需要,评估启动一般级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1乡镇(街道)范围内一周内出现聚集性疫情,有社区持续传播的风险,对本地区正常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3 .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认定的其他情形。五、应急响应(一)应急准备1 .疫情监测(1)医疗机构就诊人员监测。二级以
16、上综合医院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和报告意识,对所有发热患者和其他无发热的可疑患者,不明原因肺炎和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风险职业人群监测。对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和服务人员,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科室医务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和每周全员核酸检测。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对农贸(集贸)市场、普通医疗机构其他科室、快递外卖、交通运输等特定服务场所和行业人员每周开展抽样核酸检测。(3)重点人群健康监测。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出院新冠肺炎患者、入境人员等做好健康监测,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