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理告知书榕市监信处告(2023)54号福建金迪实业有限公司、熊后冬、李林、涂丽晴、万祥红: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福建金迪实业有限公司涉嫌虚假登记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理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告知如下:当事人:福建金迪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64969,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后冬,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街道东街121号新亚大厦7层07室,成立日期:2012年04月11日,股东:熊后冬。当事人因未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于2023年05月11日被本局吊销营业执照。经查:熊后冬有效期限为
2、2010.02.01-2030.02.01的身份证丢失后,于2016年12月19日挂失并补办新证。福建金迪实业有限公司冒用熊后冬丢失的身份证复印件于2018年03月26日在本局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将法定代表人、股东由涂丽晴变更为熊后冬,并进行章程、联络员、董事、监事、经理备案。当事人上述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所指的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公司变更登记的行为系冒用熊后冬丢失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取得,没有证据证明是熊后冬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当事人的行为给他人的个人生活、国家机关公信力带来严重危害,情节严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拟撤销本局于2018年03月26日核准的福建金迪实业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理,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申请听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办案人员:周光华联系电话:林腾浩联系电话: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