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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2、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醒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和对应的防护措施。4、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5、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实行专人管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6、每年对职工进行至少一次职业卫生培训。7、每两年对从事职业危害因素岗位的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并进行建档管理。8、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
2、遇到特殊困难,应给予特殊劳动保护。9、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二、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执行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方针,履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职责,特制定本制度。1、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载明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待遇,不得隐瞒或欺骗。2、职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发生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作业的,应与职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手续。3、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和建议及时如实告知职工。4、
3、在本单位醒目地点设立公示栏,公布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监测、评价结果。5、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应急处理措施。6、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三、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宣传1、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2、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耿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传。职业健康教育培训1、单位主
4、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I、考核和发证。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工人,由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1)培训教育内容: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企业安全生产近远期规划、组织管理措施及生产工艺流程等基本情况。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企业各种安全生产
5、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2)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培训,教育内容:本车间生产工艺流程。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注意事项。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3、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同时告知岗位工人,
6、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4、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对从事电气作业、金属焊接等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特殊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由市安监局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根据证件的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2)每年公司要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凡新增或调换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由市安监局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5、一般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对车间主任、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每年必须对在职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防治职业危害安全教育培训,要有培训教育计划
7、、培训教案和培训花名册。四、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和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1、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更换符合国家标准或作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2、定期为职工免费发放足够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或其它物品替代。3、本公司所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凡是产生粉尘危害的,分工种每年发放手套2双、防尘口罩3个,有噪声危害的岗位每半年发放耳塞1只,有高温危害的安装电扇、排风扇等降温设施。4、教育和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职工违反规定,未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给予批评教育,并处罚款十元。5、防尘口罩、手套、防噪声耳塞应
8、每半年检测一次,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更换,重新配发。6、检查、参观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应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五、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职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由职业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一人一档,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方便查询、提取。2、按规定与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签订体检协议,组织职工进行岗前体检、岗中体检和离岗体检,支付体检费用,及时如实将体检结果告知职工。3、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
9、康损害的职工,应调离原岗位,妥善安置,并享受规定的待遇;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职工离开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申报内容应当包括:(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或材料;(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或强度;(4)作业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配备情况;(6)个体防护用品
10、的配备情况;(7)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8)安监局规定的其它应当申报的资料。2、职业危害管理档案应当包括生产区内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数量、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内容。4、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下列重大变化事项时,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
11、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适时监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1、企业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2、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工作。3、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进厂职工进行上岗前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培训,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职工本人,并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或安排休养。4、各车间、班组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
12、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5、正常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6、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并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7、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工程竣工后要进行职业危害验收监测,验收不过关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你所在的 车间 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 O如防护不当,该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对你的 造成损害。在本
13、岗位,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你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O一旦发生职业病,本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你提供相应待遇。当你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时,请重新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请你履行以下义务: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欢迎你随时提出行之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建议。特此告知。本人签字年 月日用人单位盖章年 月 日填报人:职业
14、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类别初次申报O变更申报O变更原因单位注册地址工作场所地址企业规模大O中O小O微O行业分类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有O无O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数专职兼职劳动者总人数职业病累计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粉尘类有O无O接触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化学物质类有O无O接触人数物理因素类有O无O接触人数放射性物质类有O无O接触人数其他有O无O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作业场所名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接触人数(可重复)接触人数(不重管)(作业场所1)(作业场所2) 合计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日期:联系电话:填表说明L【申报类别】是指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如是变更申报,需要填写【变更原因】。2 .【变更原因】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八条的内容简要填写。3 .【单位注册地址】指单位工商注册的地址。4 .【工作场所地址】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活动的地点。5 .【法定代表人】指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6 .【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2011) 75号)的要求,填写大、中、小、微。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