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869895 上传时间:2024-07-0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3.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不罚字(2023)YS1号榆树市你宠我爱动物诊所:社会信用代码:MA17DFKR5M地址:商经营者:卜某臣经营者公民身份号码:我局于2023年7月22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为凭:1现场执法人员执法证复印件两份,证明执法人员身份合法性且符合双人执法。2.2023年7月22口现场检查(勘察)记录1份、调杳询问笔录1份、现场照片2张,证明2023年7月22日现场检查时,榆树市你宠我爱动物诊所正常营业。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发印件1份,证明榆树市你宠我爱动物诊

2、所的基本情况、经营者的身份。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的规定O我局于2023年贵月25_0以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长环不罚告字(2023)YS1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截止20不年上月生日,你单位未申请要求举行听证,也未进行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建设单位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备案,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J的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

3、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J及吉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中第1项“对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行政处的1初次违法;2.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且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3.非主观故意,无弄虚作假行为。”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决定:不予行政处罚。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长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长春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9月12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