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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企人员可以“经商兼职吗?需注意哪些?答疑汇编来了!目录一、经商办企业1 .党员干部能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吗2 .禁止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是否与鼓励非公经济人士入党存在矛盾3 .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4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能经商办企业吗5 .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所获利益如何处理二、兼任兼职6 .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可否兼职7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否在企业兼职8 .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可否由一人担任9 .纪委书记可否兼任下属单位一把手10 .企业纪委书记可以兼任党委书记吗11 .市直机关监察室主任可以兼任纪工委书记吗0党员干部能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吗?问:201
2、5年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会被给予相应处分。请问,党员干部能利用互联网开淘宝店、微店等卖东西吗?2016/1/25中国纪检监察报编辑部:2015年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2018年条例第94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列出了“经商办企业”等6种具体违纪情形。第八十八条中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等。这些规定中不得经商、
3、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其实,对公务员,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来源:2016年1月25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学习贯彻条例解疑释惑”专栏。禁止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是否与鼓励非公经济人士入党存在矛盾?一方面禁止党政机关干部经商办企业,另一当面又鼓励非公经济人士入党,二者是否存在矛盾?2016/4/14中央纪委法规室: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2018年条例第94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一)项将“经商办企业”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这里规定的从事营利活动具体行为是否构成违纪要以是否违反了有关规定为前提条
4、件。这些规定主要是指现行有效的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第(一)项“经商办企业为例,有关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等规定,这些规定禁止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及这些机关、团体中的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边做官、边经商,难免公私不分,以权谋私,至少会使广大群众、其他没有“官商背景的经济人士产生合理怀疑,因此,第八十八条规定与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发展党员并不矛盾。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根据2015年条例第88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2015/11/19中央纪委法规室:中
5、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2018年条例第94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充分理解该项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未改变原条例的规定。原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二)项将“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列为违纪情形之一,其中“违反规定”的表述与该条第一款开头“违反有关规定”的文字表述重复。修订过程中,为避免重复我们删除了个人违反规定”,实质内容没有变化。关于买卖股票问题,我们经历了一个从一律禁止到逐步放宽的过程。199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
6、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规定。在当时国家证券市场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规定对于促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证证券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证券业监管制度的逐步健全,特别是证券法的颁布实施,证券市场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因此,2001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买卖股票的规定,并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2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3)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4)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能
8、经商办企业吗?网友草原如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经商办企业?2014/8/13中央纪委法规室: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此规定。编者注: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本法规定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所获利益如何处理?问: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所获利益应如何处理?201
9、1/6中央纪委审理室: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应当追究其党纪政纪(务)责任;同时将其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的经济利益予以收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所获利益,是通过付出一定的劳动、资金投入取得的,甚至还要承担一定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则在对其所获利益进行收缴时,应当采取收缴扣除合理成本后的净收益的方式;如果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是与他人合作或合资经商办企业的,不能随意将他人的经济利益予以收缴。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案件审理室编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常见程序性问题解答,2011年6月版。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可否兼职网友“梦回青山碧水”咨询:中国共产党党员
10、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五)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第十五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
11、(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明确: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五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退出现职、接近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问题的意见等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文中要求:“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通过兼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引进、科技咨询等方式进行流动
12、。综合以上规定,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科级及以下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只要合乎法律法规要求,就是允许的?2015/2/4中央纪委法规室:您好!综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您咨询的问题做如下解答。公务员法第四十二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
13、酬工根据这些规定,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科级及以下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需要区分不同情况。一、关于印发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规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21个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机关工作人员,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范围。这部分人员,应当遵守公务员法中关于兼职问题的规定。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愿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公务员法中关于兼职问题的规定。三、其他事业单位中的科级及以下人员,应当遵守事业单
14、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关于兼职问题的规定。详见政务处分法第36条释义I违法从事营利性活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否在企业兼职网友taishan”咨询:请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其中违反国家规定”是指什么规定?事业单位中非参公编制的普通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企业中兼职?事业单位中什么级别以上的领导干部不能在企业中兼职?事业单位中党员是否可以在企业兼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普通人员和领导干部)只在企业中兼任职务而
15、不领取报酬是否可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普通人员和领导干部)在其单位投资或出资的企业中兼职是否可以?2015/2/4中央纪委法规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中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企业中兼职,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属于参公管理人员、行政机关任命人员等之外,还要看其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是否对其在企业中兼职有相关规定,不能一概以编制、级别和是否为党员来划分。比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北京市的公办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即使只是兼任职务而不领取报酬,或者在其单位投资或者出资的企业中兼职,也要看其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是否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