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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州市枫溪区第七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报人姓名:项目保护单位:推荐单位:潮州市枫溪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二。二三年八月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一、填表说明(一)封面中“项目类别”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按公布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二)封面中“推荐单位”一栏填写推荐单位或项目保护单位。(三)表格中“姓名”及“出生年月”均应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四)表格中“工作单位”一栏应填写政府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官方名称,没有工作单位填写“无,(
2、五)表格中“手机号码”一栏应填写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如申报人因特殊情况无手机号码,应填写联系人手机号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六)表格中“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累计年限”应减去中断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的时间。(七)表格中“个人简历”一栏,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学习、工作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等情况。(A)表格中“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应从申报人开始至少上溯三代填写师承授徒情况,包括至少三代传承谱系情况(注明师徒关系)、每代传承人掌握该项目核心知识和技能艺能情况、每代传承人同门人员简要情况等。(九)表格中“授徒传艺情况”需简要介绍申报人徒弟情况,包括其徒弟掌握该项目核心知识、艺能技能以及
3、开展传艺活动等情况,如有再传徒弟,一并简要介绍。(十)“掌握项目知识、核心技艺情况及相关成就”栏目中,应填写个人在该项目领域里独特的技艺表现形式、个人所获得的奖励、表彰及成果;(十一)”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其他贡献”栏目中,如无相关内容,可不填。二、注意事项(一)申报表应填写电子版本。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提交纸质版本时,签字(盖章)部分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并捺印指纹,签字、盖章部分不得复印或印刷。(二)提供的照片资料以表格中“照片”一栏为模板填写,照片需粘贴6寸(4R)彩色照片不得复印、打印,共需提交6张彩色照片,每张照片按模板填写为独立一页,6
4、张照片页按顺序一并附在申报表最后。照片页可根据示例扩展。提交纸质版本时,照片可直接打印(彩色)在照片页上,也可粘贴在照片页上。(三)表格空间不足的部分可自行扩展,但应注意格式规范完整。(四)若某一部分内容需提供证明或说明材料,可另附附件,但应在相关栏目中标注“详见附件”等字样,每个栏目添加附件不超过10页。姓名性别2寸彩照民族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件为准)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中国公民(是/否)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健康状况手机号码通讯地址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累计年限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授徒传艺情况掌握(相关证明材料可附件)项目及知相识关、成核就心技艺情况开展
5、公益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所做的其他贡献(包括展演、宣传、调查研究及持有有关实物、资料等)(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IOoO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照片需提交6张,以此栏为模板填写,6张照片按顺序整理,附在最后)昭八K片手机号码:拍摄地点:著作权人姓名:拍摄时间:照片说明(Ioo字以内):本人声明及授权书本人申请(同意推荐)作为潮州市枫溪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签字(盖章)年月日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应复印正反两面并粘贴)(贴身份证复印件处)区专家评审组意见专家组组长(签字):年月日区专家评审组名单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单位签字区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专家组组长(签字):年月日区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姓名性别辘专业职称单位联系电话签字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意见(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页等从此页开始依次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