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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和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XX区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引领和骨干带头作用,加快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XX市总工会印发XX市先模创新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X工办发2016)X号)精神,XX区总工会在全区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推广工作。为规范工作室的创建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目标与任务第二条工作室由有技术、业务方面专长,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的先模人物作为负责人,并以先模名字或先进集体名字命名,同时有相关技术骨干组成
2、的创新团队。第三条工作室的创新内容主要包括:科技创新、技能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第四条工作室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创建活动,努力成为企业的智囊团、岗位的创新台、项目的攻关组、人才的孵化器和团队的方向标,带动群众性科技创新、技能创新活动深入开展。第五条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引领广大职工增强主人翁意识,树立新理念,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业务专长和技术优势,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劳动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推动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积极发挥劳模“传帮带”作用,开展技术培训、业务交流、高师带徒
3、等活动,着力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职工队伍。第三章创建与管理第六条基本条件:1有领军人物:至少有一名在技术、业务方面有专长且具有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市级(含)以上劳模、XX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技艺精湛的工匠、各类技术标兵、学科带头人、学术专家作为领军人物;2 .有创新团队:工作室成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协作氛围浓厚,创新实践活跃;3 .有规章制度: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4 .有固定场所: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5 .有配套设施:配备必要的专业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等软硬件设施设备;6 .有经费保障
4、:所在单位在经费上能给予保障;7 .有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完善的管理制度,运行规范有序。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并取得一定效益。第七条创建程序:(一)申报。由所在单位工会推荐,并征求所在单位党政认可后,每年6月30日前上报相关材料(见上附件1)到XX区总工会。(二)评审。XX区总工会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提出初步名单,经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名单。(S)命名。由XX区总工会命名为“XX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授予牌匾。第八条监督管理:由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创建、申报和管理等日常工作。XX区总工会负责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评选、考核
5、、命名、复核等工作,对工作室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并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一)建立管理制度。工作室应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等。(二)建立台账制度。工作室应建立创建活动、创新成果和成员发展、资金使用等台账。(S)建立考核制度。工作室对自身工作进行定期自检,由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监督考核。(四)工作经费。工作室日常工作和活动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新命名的工作室,区总工会将给予一次性建设经费IOOOO元。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建设、增加设施、开展活动等必需开支,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五)实行动态管理。XX区总工会将不定期对已命名的工作室进行复核,工作室可先对照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自查
6、,对活动开展不力、不出创新成果、流于形式的工作室直接摘牌。如当年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新项目取得重大成果,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科研成果和科技创新奖,可向区总工会申请一定的经费补助。经费可用于工作室开展活动的必需开支,确保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第四章措施与要求第九条创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创新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重要实践活动,需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争取本单位党委、行政领导的支持,将工作室创建活动列入工会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企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规划。第十条各基层工会要关心工作室成员的成长进步,在总结推广创新成果、推荐申报创新先进人物时给予关心和扶持;在评先评模、组织疗休养、考察交流、培训学习和进修深造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第十一条各基层工会要广泛宣传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先进事迹,总结推广创新工作室的成果或做法,积极引导广大职工以典型为榜样,扎实工作,创先争优。第十二条各基层工会要努力将创新工作室打造成为传播劳模精神的“基地”,提升职工素质的“平台”,激发职工创新争先的“发动机”,企业节能增效的“百宝箱”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加速器”,唱响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这一技术创新的金字招牌,将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XX区总工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