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海洋生态损失补偿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强海洋生态损失补偿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关于加强海洋生态损失补偿工作的意见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及依据(一)起草背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提出“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提出“国家建立、健全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两部上位法均提及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建立、健全,但并无细则为海洋生态补偿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撑。目前,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缺乏规范性文件为生态损失补偿工作提供借鉴指导。部分用海单位存在拒不履行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责任,补偿资金筹集不及时、不到位,补偿
2、项目推进缓慢、管理混乱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2017年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提出:“制订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二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23年4月6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3年度改革工作计划提出:“指导台州市开展海洋生态补偿工作,出台台州市海洋生态补偿管理办法”。2023年6月25日,台州市人民
3、政府印发的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到:“建立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生态补偿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海洋生态损失补偿机制的要求,我市起草了关于加强海洋生态损失补偿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将解决我市涉海工程海洋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推动海洋生态补偿落实到位。(二)起草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3 .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4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5 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6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渔工
4、程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和补偿有关事项的通知7 .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A9110-2007)8 .海洋生态资本评估技术导则(GB28058-2011)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台州市于2023年4月启动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形成台州市海洋生态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初稿),文件拟通过市财政收款方式落实海洋工程生态补偿措施,经与市财政局沟通,无法实现。2023年7月,赴江苏连云港市调研相关经验做法,并起草了关于加强海洋生态损失补偿工作的意见(初稿)(以下简称意见),前期咨询了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有关意见,拟通过三部门联合发文。意见编制完成后,2023年9月18日9月2
5、5日征求了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沿海各分局意见,7个沿海县(市、区)分局反馈意见2条,采纳1条;2023年9月18日-22日征求了市自然资源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局等部门意见,1家单位反馈无意见,1家单位反馈意见1条,部分采纳;未采纳意见已与相关单位沟通达成一致。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在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条。三、内容简介该意见适用于在台州市管辖海域内的海洋生态损失补偿管理工作。其目的是通过制订海洋生态损失补偿制度,督促用海单位落实生态补偿措施,促进海洋生态保护性投入。关于加强海洋生态损失补偿管理工作的意见共分两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六章19条款。第一部
6、分阐明起草背景和部分法律依据。第二部分(一)指导思想。阐明本意见的指导思想和起草目标。(二)基本原则。包括4条款,明确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权责一致、合理补偿,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政府主导、业主实施四项基本原则。(三)补偿范围、形式、标准及时间要求。包括4条款,明确洋生态损失补偿的范围、形式、标准及时间要求。(四)补偿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明确用海单位为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资金的筹集和落实责任主体,补偿资金具体使用的内容范围为海洋生态建设;生态系统整治、修复和保护;海洋环境综合管理等。(五)补偿项目管理。明确市、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海洋生态损失补偿的主要管理内容、对用海单位的实施要求和具体实施流程。(六)保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生态损失补偿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