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下放与决策共治:加强民主参与的重要机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权力下放与决策共治:加强民主参与的重要机制.docx(2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为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农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一、民主决策事项(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1、传达学习党委、政府日勺决定指示,研究提出贯彻贯彻意见;2、党组组员分工及调整;3、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效能建设、平安建设的目的、任务和措施;4、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与调整,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事项,人员的录取、招聘、解雇、轮岗交流、离职学习培训等事项和其他有关干部人事管理事项;5、讨论审定以局党组名义制发
2、日勺重要文献,以及向上级组织推荐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6、其他党组认为有必要研究和讨论的重大事项。(二)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1、传达贯彻政府或国家、省农业厅日勺决定指示以及本局党组会议的决定,研究贯彻措施和措施;2、局行政领导的分工与调整;3、讨论研究重要农业工作和大型专题调查工作;4、分析研究经济运行状况,提出供党、政领导决策参照日勺意见和提议;5、研究制定农业工作规划;6、审定大型专题调查、基建项目和大宗设备购置等重大经费开支。二、民主决策程序1、提出预案。预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在深入调查研究、充足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拟决策的重大事项,确定初步方案后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
3、室提出,尤其重大或比较复杂日勺、敏感日勺事项,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日勺决策预案,经局重要负责人审核同意,提请会议讨论决定。2、沟通酝酿。会议议题和有关材料一般应提前发给班子组员,以便预先熟悉状况,准备意见。对会议议题提交的初步预案,应征得重要负责人同意,必要时应当同班子其他组员充足沟通,互换意见。3、召集会议。会议由局重要负责人主持,重要负责人不能参与会议时,可委托班子其他组员召集主持。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组员到会方能举行。遇有特殊问题急需决策而班子组员不过半数时,可拟议初步意见,征求未到会班子组员日勺意见,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组员同意后,方可做出决策。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由局重要负责人确定
4、。4、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会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简介预案及提出理由、论证成果等状况,然后安排充足时间让班子组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决策中,班子组员要充足发扬民主,体现个人意见。与会人员对议题应当刊登同意、不一样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和理由。表决可采用投票表决方式,也可采用口头表决或举手表决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日勺原则形成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班子组员人数日勺半数为通过。如少数班子组员因故未参与会议,应将讨论决定及时通报,并充足尊重他们日勺意见。对需要决策的问题产生分歧时,一般应暂缓表决,待深入调查论证、商讨和沟通,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后,再作决定。决策后,经实践证明不妥的,适时开会讨论修订。对
5、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状况,未能及时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的,班子组员可以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汇报。5、形成会议纪要。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均要作详实记录,对有关重要事项,根据需要由办公室印发党组会议纪要和局务会议纪要。党组会议纪要由党组重要负责人签发,局务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重大决策和不适宜公开日勺事项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三、民主决策监督检查1、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作出日勺重大决策,由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抓好贯彻贯彻,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2、重大决策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日勺一般问题,应及时沟通状况,并积极积极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汇报,提请党组会议或局务
6、会议专题讨论。岗位责任制第一条为提高管理效能,增强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的整体性,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充足发挥本单位的基本职能和运行职能,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局机关各科室合用本制度。第三条实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一致、责任分明,任务清晰、规定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核的原则,按照工作规定,将每个科室以及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目的规定等内容详细化,并贯彻对应责任。第四条莆田市农业局的重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农村日勺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并组织实行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下同)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
7、政策;参与拟订各项涉农政策;组织、指导农业执法工作。(二)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平常工作;负责理解掌握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业、农村工作状况;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决策参照意见和提议。(三)负责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参与拟订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农民承担监督管理、村民筹资筹劳、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建设与发展。(四)承担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勺平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行扶贫开发规划、政策;按分工组织、协调实行有关扶贫开发的工程和项目;协调开展社
8、会扶贫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五)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指导农村基层建设、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和指导农业及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并指导实行新农村建设、农村小康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六)指导粮食、经济作物、畜禽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贯彻增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构造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按规定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日勺有关工作,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题资金日勺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七)牵头研究起草和指导实行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推进现
9、代农业示范区等专题建设;拟订并指导实行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行重点龙头企业及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与发展。(A)指导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和指导农业产业的安全生产原则化建设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种植业、畜牧业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处置、救援等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九)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畜禽屠宰监管工作
10、;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标,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行;承担农业原则化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查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与监督管理。(十)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行农作物种子(种苗,不含林木种苗和花卉)、食用菌菌种、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不含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环节投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管工作。(十一)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产部门拟订动植物疫病防控计划并组织实行,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水生动物)
11、境内的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有关工作;监测、公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兽用疫苗、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十二)拟订农业科技示范、农技推广日勺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实行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引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组织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村级农民技术员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与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系统劳模的评比和组织指导农民
12、体育健身活动。(十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实行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改良政策,依法管理、培肥地力。(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行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运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提出农产品严禁生产区域提议,依法对农业资源保护实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可养区生猪养殖场的改造升级,推广生猪生态养殖模式及养殖废弃物的综合运用;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水生动植物物种、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十五)研究拟订农垦发展政策,指导农垦系统深化改革;组织和指导国有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运用工作。(十六)负责承接农
13、业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增进和有关农业经济、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牵头组织研究拟订莆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的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行;研究拟订农业运用外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行;组织实行山海协作,研究确定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农业外经和创汇农业工作,组织协调农业项目招商引资等工作;指导亚行贷款项目申报和监管工作。(十七)负责农机总站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日勺党建、人事、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农业产业的行业管理和直属单位日勺审计工作。(二十)承接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五条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13个内设机构职能
14、为:(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力、)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日勺组织承接;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信访、接待、行政后勤、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机关效能(绩效管理)建设、行风建设;牵头协调农业安全生产工作。(二)综合科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处理农业农村改革、经济发展及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承担农业农村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工作;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提议;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献和材料;负责农业宣传、政务信息和机关综合文字工作。(三)政策法规科参与拟订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日勺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起草制定推进城镇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
15、有关政策文献;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献日勺审核工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惠农、统筹城镇发展等政策法规的征询和宣传;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听证工作和协调、指导、参与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四)经济管理科(市农民承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资产和审计工作,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建设与发展;对全市农民承担进行审核、仲裁、监督、管理,承担监督减轻农民承担平常工作。参与并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波及农民承担的多种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农民承担监督管理和村民“
16、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五)农村发展与基层工作科参与研究拟订新农村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新农村建设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运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改工作;承担农村固定观测点工作;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党员干部驻村工作;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六大员”有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等农村基层工作;承担市委农村工作机制创新协调小组的平常工作。(六)计划财务科组织拟订并监督实行农业和农村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技术改造计划;提出部门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组织部门预算执行并监督管理;配合有关科、站做好农业项目申报、管理及项目实行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