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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发包人:承包人:签订时间:第一部分协议书2一、工程概况2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2三、工作目标5四、服务期6五、合同价款6六、发包人代表与承包人项目总咨询师、各专业负责人7七、承诺7八、词语含义7九、补充协议7十、签订时间8H一、签订地点8十二、合同生效8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8十四、合同份数8第二部分合同条款10一、一般约定10二、基本义务权利责任19三、工程勘察27四、工程设计31五、工程监理37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38七、履约担保43八、违约责任43九、索赔59十、反商业贿赂条款58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联
2、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O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O4、估算总投资:万元。5、资金来源:o二、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1、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内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综合协调工作等。2、服务范围:(1)勘察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超前钻、测量、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物探、监测、检测,以及对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勘察要求
3、。(2)设计服务范围:单体建筑:本项目实行设计总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通风空调、标识系统、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机房工程、环保工程、泛光照明、消防、防雷、电梯、基坑支护、人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园林景观等专业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外水、外电、煤气、钢结构、幕墙等专业设计、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建筑群:本项目实行设计总包,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装修、给排水、通风空调、标识系统、强电工程、弱电工程、机房工程、环保工程、泛光照明、消防、防雷、电梯
4、、基坑支护、人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园林景观等专业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外水、外电、煤气、钢结构、幕墙等专业设计、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设计变更。以及下列配合服务工作:1)造价文件编制服务:按照限额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协助竣工图审核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必须满足国家、省、市的造价编制有关规定及发包人的管理办法。2)技术配合工作:发包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验收及概算清理、专题研究、土地利用及附属资源
5、综合开发等;配合设计审查(概念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提交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必须满足审批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审查施工组织方案。3)报建配合工作:代理发包人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规划、人防、消防、航空限高、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专业的报建和验收手续及相关协调工作,报建和验收手续所需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根据报建和验收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有关申报资料进行修改和补充,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完善有关资料。4)设计配合工作包括临水(临时外水)、临电(临时外电)、施工总平面等设计工作,并负责配合完成本设计范围的二次设计;5)现场服务,施
6、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向监理人员书面技术交底;6)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7)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清单、预算)等;8)按用户需求提交项目设计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等;9)项目各阶段的设计深度需达到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有关规定。10)协助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会同发包人委托的B1M专业机构,采用B1M技术生成工程量清单。11)竣工图编制服务。绘制的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规范,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3)监理服务范围: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和工
7、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文件审核、投资控制(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款支付、签证变更及其造价审核及变更台帐的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2)按发包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发包人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理清各参建方职责及处理有关事务性工作等。3)属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监理范围之内(包含人防工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含地质勘察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的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监
8、理人监理范围。(4)综合协调工作:1)组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目标策划,明确总体目标、分项目标及阶段目标;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工作总控计划、分项计划及阶段计划;协助发包人统筹协调项目的外部关系,起草相应文件;2)组建后台技术支撑团队,指导和支持管理团队开展设计技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进度管理等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3)负责拟定详细的项目前期管理实施方案,经发包人审定后组织实施;4)协助发包人组织召开项目工作协调会议,负责会议材料、场地、设备等会务工作;5)协助发包人开展勘察进度、质量及现场的管理工作;6)协助发包人开展设计进度与设计质量的管理工作;7)协助发包人开展设计评审及优化工作;8)代理发包
9、人办理规划报建、专业报建、市政配套设施报建等项目前期阶段的所有报建报批手续;9)协助发包人开展设计文件、报建报批文件等文件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工作;10)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咨询服务单位的咨询进度、咨询质量进行管理、监督与考核;11)支持并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前期管理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和编制工作。12)本项目B1M模型的建立和应用由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专业单位来实施,承包人需积极配合发包人委托的对应单位,并协助BIM单位对各项成果进行复核,按照BIM单位的意见修改设计文件,保证其在日常工作中能正常开展相关业务。三、服务目标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工作目
10、标包括:1、投资控制目标:在包含完整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全部建设内容的前提下,确保投资控制在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2、质量控制目标:按照国家最新颁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X)2016)(注:如有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一次竣工验收合格。3、服务期控制目标:在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后日历天前完成该项目的全部竣工验收及完成工程结(决)算并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主要节点目标如下:(1)方案设计修改:在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后一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修改。(2)初步设计:在方案设计修改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3)施工图设计:在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日历天内
11、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工作日内完成补充。(4)勘察: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因政府政策变化、委托人计划调整、行政审批受阻、不可抗力原因等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滞后,工期应相应顺延,顺延工期申请方式详见2.3.7)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达到省级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四、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及完成工程结(决)算并资产移交使用单位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五、合同价款签约合同总价为万元(大写:),其中:勘察费暂定为:
12、万元(大写:);(其中,工程勘察费暂定为万元,工程测量费暂定为万元,工程物探费暂定为万元,工程监测费暂定为万元,工程检测费暂定为万元);设计费暂定为:万元(大写:);(其中,基坑支护设计费暂定为万元,基本设计费暂定为万元,总体设计费暂定为万元,主体设计协调费暂定为万元,预算编制费暂定为万元,竣工图编制费暂定为万元,绿色建筑设计费暂定为万元);监理费暂定:万元(大写:)0合同总价包含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购买、专家评审、报建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证照工本费、外地考察费、向规划部门购买测量控制点(不少于3点,其中1个点带高程坐标)、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合格证测量放线册的费用、负责绿建
13、审查所需的土壤氨和噪声等检测的费用,具体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注1以上价款为人民币计价。注2.各分项费用的最终结算价不得超过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费。注3.若设计过程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员一同前往外地考察,承包人应予以配合,考察费用按本合同所列设计费的5%列支,如有结余则归承包人所有。注4.综合协调等其他合同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工作不另行单独计费,含在合同价款中。六、发包人代表与承包人项目总咨询师、各专业负责人发包人代表:O承包人项目总咨询师:O承包人项目技术总负责人:O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七、承诺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
14、按基本建设程序以及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办理合同价款支付申请。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一日签订。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广州市天河区签订。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生效。承包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15、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协商或在有关主管部门主持下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2、在争议解决期间,承包人必须尽职尽责继续完成发包人所委托的工作。否则,发包人有权先行解除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将有关资料无偿移交及退回发包人己付的款项。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贰份;副本拾陆份,发包人执捌份,承包人执捌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发包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盖公承包人(牵头人):(盖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大8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盖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承包人(联合体成员1)(如有):(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邮编: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一般约定1.1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