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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教职工工作量评价办法为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和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科学量化工作任务,为绩效考核提供依据,根据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工作量评价办法。一、工作适应的对象在本校工作的在职在编全体教职员工。二、工作确定的原则1 .人事匹配原则。按照省定教职工编制标准与我校师生实际人数确定基础工作量,并确保二者之间相互匹配。2 .实事求是原则。依据学校规模,立足实际,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量化评价体系。3 .岗位平等原则。学校的每位教职工都是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成员,缺一不可,坚持通盘考虑,平等对待。4 .客观公正原则。增加客观实际的数据,减少人为模
2、糊的评议,用简单明了的公式揭示客观存在的事实,体现客观、公正、公平。三、工作量确定的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山东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及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必修课程安排表,结合我校实际,对应的各科基本工作量为:语文、数学、英语任教2个班;物理、地理、生物任教4个班(毕业班为3个班);道德与法治、历史任教5个班(毕业班级任教4个班);化学3个班;体育任教5个班;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劳动教育等任教10-T2个班。个人工作量计算实行以周标准课时数为基础的核算办法。周标准课时数二周课
3、时总数全部任课教师数(未上满全部周次的除外)。标准工作量计235分,每超一节加2分,每少一节减2分,满分260分。各类人员工作量核算办法大体如下:1 .管理人员工作量基于学校实际,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工作量计算分两类进行:校级干部的工作量为满量;中层管理干部(不分正副职)的工作量为标准工作量的1.5倍+周平均课时数。2 .教学人员工作量(1)专职教学人员:按实际任教节数计算。初三毕业班和初二毕业学科教师的工作量乘以系数1.25o(2)处室兼课人员的工作量:周标准工作量的1/2+个人平均课时数;(3)班主任的工作量:周标准工作量X系数+任教节数,系数的确定按新城中学班级管理团队评价办法评价情况分三档
4、计算(一档:0.25,二档:0.23,三档:0.21),同时兼备课组长的系数根据备课组长评价情况再增加0.05、0.04、0.03o(4)备课组长工作量:周标准工作量X系数+任教节数,系数的确定按备课组长评价评价办法分三档计算(一档:0.09、二档:0.08、三档:0.07)o(5)级部主任兼班主任的系数根据班主任的评价情况再增加0.05、0.04.0.03,兼三职的再增加0.025、0.02、0.015。(6)最终量化成绩计算公式:“=235+(乘系数课时数一周标准课时数)*2”.3,非教学人员(不含管理干部)工作量采取述职评议的办法。评议分两级进行:一级是所在处室(级部)评议(占30%),
5、这一级评议的目的是当事人大部分的工作在本单位,本单位的成员对当事人的工作更为了解,评价比较客观;另一级是校级评议(占70%),非教学人员的工作往往涉及的面广,往往涉及到与各级部处室的协作,校级评议更加综合更加有可比性。根据两级评议的成绩,以标准工作量(235分)作为最高分,以教学人员最后一名的成绩作为最低分拉分差赋工作量分数。4.特殊说明(1)未上满全部周次的人员总量化分=原量化分数*上课周数/总周数(超过3/4学期的除外);(2)对于按照学校规定班数任课,但在实际计算中仍达不到标准工作量的教师,上浮至标准工作量分数;(3)音体美微不属于处室兼职;(4)音体美微比赛、竞赛辅导类工作量量化办法单独制定,经全体音体美微教师通过后按比例折算记入工作量;(5)本量化办法中的岗位系数均作为补助各岗位课时使用,不同于职称评聘时的班主任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