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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量化评价标准(不良行为)序号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信用扣分标准行为记录期限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1.1严重不良行为投标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为该项目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40分50分1年1.2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情况和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40分50分1年1.3串通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的权益40分50分1年1.4不正当竞争以行贿、提供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揽招标代理服务。40分1年1.5拒不执行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
2、改正的决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拒不履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40分50分1年序号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信用扣分标准行为记录期限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1.6转让、转包转让、转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40分50分1年2.1一般不良行为弄虚作假在信用信息填报、更新或招标代理活动中伪造相关资料、弄虚作假。5分5分1年2.2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5分5分1年2.3无权代理、超越权限代理未与招标人签订书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而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或超出合同约定实施代理。5分5分1年2.4违规代理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违规而进行
3、代理。5分5分1年2.5调查不配合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取证。5分5分1年2.6未按程序代理未按招标投标法定程序或法定时间进行招标活动。3分3分6个月2.7未接受监督招投标过程未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每次扣3分。3分3分6个月2.8发布公告不规范未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或在不同媒介发布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3分3分6个月序号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信用扣分标准行为记录期限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2.9一般不良行为评标委员会组建问题未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3分3分6个月2.10干预评标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明示或暗示带有倾向或排斥特定投标人信息,故意误导评标专家、违
4、法违规干扰评标过程。3分3分6个月2.11未按合同要求安排专职人员未按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安排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从事招标代理工作,或使用非本单位注册或登记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3分3分6个月2.12异议回复问题未及时发布异议回复。1分1分3个月2.13踏勘现场问题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的,在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中组织潜在投标人签到或点名。3分3分6个月2.14文件组成问题未按规定公布招标文件的所有组成内容。3分3分6个月序号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信用扣分标准行为记录期限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2.15擅自更改成果文件擅自修改经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招标成果文件。
5、3分3分6个月2.16一般不良行为成果文件不齐全工程招标代理过程文件以及成果文件收集整理不齐全,伪造隐匿工程招标代理过程文件以及成果文件。3分3分6个月2.17质量问题因招标代理工作质量问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3分3分6个月2.18退还投标保证金问题无正当理由延迟或拒不发起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每次扣3分。3分3分6个月2.19收取额外费用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条件向中标人收取规定以外费用。3分3分6个月2.20书面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分1分3个月3.1不规范行为准备工作问题不按照交易场所交易受理规定进行项目注册、场地预约、信息发布工作。1分1分3个月3.2进场交易不规范行为未在
6、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专家抽取资料或未及时到专家抽取室抽取专家。1分1分3个月3.3评标委员会对招标文件发出澄清要求时,未协助招标人及时答复。1分1分3个月序号评价指标评价内容评价标准信用扣分标准行为记录期限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3.4不规范行为进场交易不规范行为不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及相关要求进场交易。1分1分3个月3.5未经身份查验或未佩戴交易场所发放的工作牌组织交易活动。1分1分3个月3.6开标当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到达交易现场办理入场查验手续或提交的材料不完整。1分1分3个月3.7项目负责人或至少一名合同约定的专职技术人员没有到场参加开标活动。1分1分3个月3.8未按招标文件约定开展随机抽取事项。1分1分3个月3.9未按开标现场实际情况如实记录。1分1分3个月3.10评标结束后,不按相关规定计发或拒不发放评标(审)专家劳务费用。1分1分3个月3.11公示不规范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未按规定公示,公示内容不完整、不准确。1分1分3个月注:(1)不良行为信用扣分期限均为1年;(2)发生严重不良行为及一般不良行为中第2.1、2.2项行为后,在行为记录期限内重复发生相同不良行为的,第二次行为记录期限为2年,第三次及以上行为记录期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