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净稿.docx

上传人:lao****ou 文档编号:91735 上传时间:2023-03-02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37.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净稿.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净稿.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净稿.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净稿.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净稿.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亲,该文档总共4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净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订净稿.docx(4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附件4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2022年6月14日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菜油期货2307合约开始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商品期货交割业务的正常进行,规范标准仓单的管理,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标准仓单的注册、流通和注销等业务,按本办法执行。第三条交易所、会员、客户、境外经纪机构、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交割厂库(以下简称厂库)及指定质检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办理与标准仓单有关的各项业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章标准仓单第四条标准仓单是指仓库或厂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程序提交仓单注册申请后,经交易所注

2、册,可用于证明货主拥有实物或者可予提货的财产凭证。根据申请注册的主体不同,标准仓单分为仓库标准仓单(以下简称仓库仓单)和厂库标准仓单(以下简称厂库仓单)两种。根据期货商品完税状态的不同,标准仓单分为保税标准仓单和完税标准仓单。第五条 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系统办理标准仓单的注册、交割、转让、作为保证金和注销等业务。会员或客户使用标准仓单向商业银行等第三方提供担保的,须向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质权登记手续。未经交易所办理质权登记的,不得约束其他会员或客户等第三人。会员或客户在开通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的商业银行将标准仓单质押后,经交易所批准,可在该银行的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下,建立不超过质押标准仓单数量

3、的空头头寸。该头寸只能进行实物交割,不得平仓,但因交易所监管需要专项批准的除外。在交易所开通标准仓单质权登记及质权行使通道的商业银行,出现会员或客户到期未归还仓单质押贷款时;可通过转让仓单或建立对应期货空头头寸以交割等方式处置质押仓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流转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相关规定处理。第八条通用标准仓单是指标准仓单持有人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和程序可以到仓单载明品种所在的任一仓库或厂库选择提货的财产凭证。适用通用标准仓单的品种包括普麦、PTA、菜油、菜粕、早釉稻、晚釉稻、纯碱、短纤、花生。完税标准仓单与保税标准仓单之间非通用。通用标准仓单载明的内容包括:会员号、会员名称、客户交易编码、

4、品种、标准仓单数量、冻结数量、作为保证金数量等。第九条非通用标准仓单是指标准仓单持有人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和程序只能到仓单载明品种所在的仓库或厂库提取所对应货物的财产凭证。适用非通用标准仓单的品种为棉花、菜籽、动力煤、粳稻、甲醇、玻璃、白糖、硅铁、锦硅、棉纱、苹果、红枣、尿素。非通用标准仓单载明的内容包括:会员号、会员名称、客户交易编码、品种、标准仓单数量、仓库或厂库、检验时间、标准仓单编号、冻结数量、作为保证金数量等。第三章仓库仓单的交割预报第十条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向仓库发货前,应当由会员填写交割预报单,并以书面形式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形式向仓库预报。预报数量较大的,交易所可以要求货主提供拥

5、有商品的相关证明。特殊情况下,交易所可以要求仓库优先批准有近期月份持仓的交割预报。第十一条自接到会员交割预报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仓库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形式回复会员能够接收的商品数量。自接到仓库同意入库的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会员应当向仓库缴纳30元/吨的交割预报定金。仓库在收到交割预报定金的当日(工作日),开具入库通知单。对已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申请期货交割的,仍应提交交割预报,无须交付交割预报定金。入库通知单自开具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入库通知单有效期(公历日)分别为:(-)仓单普通小麦(以下简称仓单普麦)、棉花、菜籽、菜油、菜粕、早釉稻、晚釉稻、粳稻、甲醇、硅铁、镒硅、棉纱

6、、红枣、尿素为40天。(二)白糖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广东、广西及云南三省(区)等交易所认可的白糖主产区仓库为15天(公历日);其他时间和其他地区仓库为40天。(三)精对苯二甲酸(以下统称PTA)、苹果、纯碱为15天。交易所可视情况,调整入库通知单的有效期。第十三条入库通知单有效期内相对应数量的商品全部到库的,自商品入库完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交割预报定金予以返还;部分到库的,按实际到货量返还;未到库部分,交割预报定金不予返还。第十四条交易所公告暂停仓库入库业务的,自公告之日(含该日)下午闭市起,该仓库发生的交割预报视为无效预报,交易所不再受理相关商品的仓库仓单注册申请。第十五条货主

7、应当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向仓库交纳各项费用。第十六条办理完交割预报的货主发货前,须将运输方式、车(船)号、数量、到货时间等通知仓库。第四章仓库仓单的商品入库第十七条 交割商品入库时,商品的重量、包装相关单证等的验收及杆(采)样由仓库或指定检验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货主应到场监督,验收结果须经仓库和货主认可。仓库、货主应对验收结果签章确认,并共同对入库商品的真实性负责。入库商品未经仓库、货主签章确认的,不得用于期货交割。棉花样品的杆取由承检机构实施,仓库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仓库及货主有权对样品杆取进行监督。第十八条入库商品质量指标由质检机构检验的,自接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仓库应当对检验结

8、果进行确认并通知客户O第十九条 交易所认可的免检商品和适用非通用标准仓单的商品入库后,仓库应当对货主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商品数量、生产厂家、存放库房及垛位等事项登记造册,并由货主签字确认。第二十条 入库商品质量检验结束后,检验单位将检验报告以数字认证方式上传至交易所仓单注册注销系统。由质检机构检验的,质检机构应当及时将检验报告寄送仓库或由仓库领取。货主或者仓库业务急需的,质检机构可先行告知检验结果。第一节小麦入库第二十一条 仓单普麦重量验收应当在库内整车过地磅。第二十二条 仓单普麦入库质量检验由仓库组织实施,入库检验样品由仓库在卸车前抽取,检验结果不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不允许注册。入库过程

9、中发现不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部分不允许注册。第二节棉花入库第二十三条自新年度(每年9月1日)起,交易所开始接受新年度棉花的报验申请。第二十四条棉花入库时,仓库按入库通知单、原验证书和码单接收棉花。第二十五条 棉花重量和质量检验实行公证检验制度。按照棉花国家标准和期货交割棉公证检验实施办法(暂行)执行。第二十六条入库棉花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棉花包装(GB6975-2013)规定的I型号棉包(22710公斤),且须附有检验证书及原码单。第二十七条棉花入库过程中和仓单注册前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仓库应当拒绝转存为期货交割商品,并及时通知会员或者货主:(一)掺杂使假的;(二)不符合GB1103.

10、 1-2012组批规则的;(三)棉包出现严重污染、水渍,发现火烧、霉变等,或者有异味的以及包装不完整的;(四)未经检验,棉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五)崩包率大于5%的;(六)含杂率大于3.5%的;(七)非本棉花年度生产的;(A)单包回潮率大于10%的;采用塑料套包法包装的,一批棉花中单包回潮率超过9%,或者按批计算的平均回潮率超过8. 5%的;(九)经检验发现颜色级有51、32、13、23、33、14、24,长度有小于27毫米,长度整齐度有U5档,马克隆值有C级C1档,断裂比强度有S5档的棉花;(十)其他不符合交割规定的。第三节白糖入库第二十八条白糖包装应当符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11、规定。第二十九条白糖入库的,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单证:(一)国产白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二)进口白糖:允许该批白糖在中国境内销售(贸易方式为“一般贸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该批商品报关口岸当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该批商品出具的卫生证书;生产厂商或者该批商品出口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并签署进口白砂糖单证合法、真实、有效保证书。第三十条 重量验收:可采用过地磅同时抽包检斤方式,或者单独抽包检斤方式。第三十一条质量检验:一个垛位杆取一个样品,样品一式两份,封样后寄(送)质检机构。货主也可委托经国家

1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第三方杆样,仓库配合并监督杆样,由此产生的费用(不包括仓库配合杆样费)由货主承担。第三十二条自收到每批白糖样品起5个工作日内,质检机构应当出具检验结果并通知仓库。第四节PTA入库第三十三条 生产日期超过90天的境内生产的PTA和自境外发运之日起超过60天的进口 PTA,仓库不得接收入库。境内生产的PTA申请注册完税仓单的,入库时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PTA生产厂家出具的符合交割标准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证明书须载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适用的质量标准和该批产品的质量检验结果等信息。境外生产的PTA申请注册完税仓单的,入库时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商品的船运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13、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入库单位公章。商品所有人应当对所提供的单证签署进口PTA单证合法、真实、有效保证书。申请注册PTA保税标准仓单的,入库时应当向仓库提交本批商品的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及海关要求的其他单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入库单位公章。不同生产厂家生产的PTA应当分开预报。第三十四条重量验收:PTA单包净重为1吨或者L 1吨以及交易所公告的相关规格。重量验收可采用过地磅同时抽包检斤或单独抽包检斤的方式进行。第三十五条PTA质量检验按每550吨一个样品抽取;

14、不足550吨的按550吨计。样品一式三份,双方封样后寄(送)质检机构两份。自收到每批样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质检机构应当出具检验结果并通知仓库。免检交割品牌生产厂家直接申请入库的,入库PTA质量可以免检;货主向交易所和仓库提交指定生产厂家出具符合交易所要求的产品质量责任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入库PTA质量可以免检。第五节菜籽入库第三十六条菜籽重量验收采取在仓库内整车过地磅方式进行。第三十七条 入库质量检验由仓库负责。仓库可全部或部分委托质检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仓库承担。第三十八条入库菜籽采用仓房内堆放方式储存。不同客户入库的菜籽不允许混存。第三十九条 入库检验样品由仓库在卸货前抽取,检验结果

15、不符合交割质量标准的不允许注册。每次抽取样品就库分为二份,每份1公斤。仓库任选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由货主和仓库签字封样,由仓库妥善保存。第四十条货物入库时,达不到交割质量标准的商品,经双方协商,仓库可提供整理等服务。第四十一条自每批货物样品抽取结束时起,仓库应于24小时内做出检验结果,并及时通知货主。第六节菜油入库第四十二条菜油运输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第四十三条 入库菜油应当提供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随货同行的产品化验单。产品化验单中须载明产品名称、产地(包括原产国)、压榨或者浸出、产品执行标准、等级、是否转基因产品及编号等。第四十四条采用汽车运输的,菜油重量验收以地磅计量为准;采用火车运输的以火车罐打尺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档 > 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8-2022 001doc.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085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必要时第一文库网拥有上传用户文档的转载和下载权。第一文库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一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