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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设计说明多数情况下,消防改造及装饰装修工程单独立项上传数字化审图系统,是两套相对独立的图纸。设计说明应根据消防改造或装饰装修工程实际进行描述,内容应完整,有针对性,言简意赅。1.1消防改造工程1.1.1通用说明设计说明主要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负荷分级、供电要求、供配电系统、线缆选型及敷设、设备安装以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火灾自动报警等系统的具体说明等。工程概况的描述非常重要,特别是面积较小的局部区域改造工程,需要提供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功能、改造区域所在楼层、室外消防用水量、建筑类别、改造前后功能差异、商业总面积等必要信息,审查人需要根据以上信息确定改造工程消防负荷分
2、级、线缆选型以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灯具应急启动后在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等。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参考原有电气设计图纸并按照现行规范、标准确定,对于因功能变更导致负荷分级提高的消防改造工程,设计说明应明确其负荷分级并提出可行的供电要求。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发生火灾时的扑救难度,选择相应燃烧性能等级的电力电缆,不能因为消防改造区域规模较小而降低线缆的燃烧性能等级。说明中还应明确,消防线路明敷设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常见不合格问题:工程概况交代不清,无
3、法判定消防负荷分级、线缆选型以及应急照明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等;负荷分级不准确,发生火灾时消防负荷电源得不到保证;线缆选型标准偏低,如大、中型商店建筑营业区内敷设的线缆应选用低烟低毒阻燃型,局部改造时未按照项目整体进行线缆选型,很多工程直接采用BV、YJV型电线电缆,违反现行规范规定,成为消防安全隐患。1.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以下简称标准)自2019年3月1日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较好。以山东为例,整体改造项目应严格执行现行标准;局部改造项目,原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控制方式时,可维持原系统设计,
4、但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灯具选型及安装位置、方向标志灯间距等应执行现行标准;局部改造项目,原设计消防应急照明采用断电自动点亮方式时,应执行现行标准。设计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作时,应注意收集并严格遵守各省市主管部门发布的适用于当地的技术措施或设计验收指南,避免出现设计质量问题,造成安全隐患。设计单位应根据消防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写设计说明,删除可选择项目,保留符合工程实际的内容。很多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设计说明几乎把标准条文抄了一遍,是不严谨的。比如,设计采用了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系统,则灯具自带蓄电池、非集中控制型系统的相关内容无须赘述;根据建筑类型确定了灯具应急启动后,在蓄电
5、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为1.Oh,则0.5h、1.5h的内容不必描述;人员密集场所的楼梯间,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0x,则楼梯间不应低于5.O1x的文字不应体现等。当按照标准第3.6.6条的规定设计时,蓄电池电源供电时的持续工作时间应增加设计文件规定的灯具持续应急点亮时间。比如蓄电池电源的供电时间应满足1.0h(应急启动)+0.5h(非火灾状态)=1.5h(达到使用寿命周期后标称的剩余容量应保证放电时间),很多图纸将这3个时间标注错误。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可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部分工程采用了集中控制型系统,应明确说明应急照明系统的启动信号,可采用消火栓按钮。1.
6、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说明应该简要描述改造前原有系统的形式及运行情况、消防控制室(中心)位置、本次改造设计范围等。改造前,应对原系统产品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如能正常使用并且可以扩展,改造工程可以根据功能设计改造区域的末端设备,通过消防端子箱整体接入原有系统;如原系统不支持扩展,改造区域应设置区域报警控制器,与原系统直接或通过模块连接实现通讯;如原系统已不能正常运行,改造范围较大甚至整体改造,应严格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进行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属于设计院(公司)和消防工程公司的主要业务,设计说明一般比较完善,部分常见的不合理设计在下文“图纸表达”中列举。1.2装饰装修工
7、程1. 2.1通用说明设计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设计范围、负荷分级、供电要求、供配电系统、线缆选型及敷设、设备安装等。对于面积较小的局部区域装饰装修工程,审查人需要根据设计师提供的工程概况判定各场所的负荷分级以及非消防负荷线缆的燃烧性能、产烟毒性、燃烧滴落物/微粒等级是否符合标准等。装饰装修工程中走廊、楼梯间、电梯厅等公共区域照明的负荷分级应按照现行规范、标准确定,常见报审图纸,存在此类场所的照明回路接自与一般场所共用的三级负荷照明配电箱,属于不合格设计。常见不合格问题:设计说明直接引用原电气施工图纸,篇幅较长但针对性较差;设计依据采用较多过期或者无关的规范、标准;工程概况交代不清;大
8、型公建选用BV、YJV型电线电缆等。2. 2.2消防相关当消防改造、装饰装修工程由两家公司设计时,经常见装饰装修工程图纸包含应急照明设计,做法与消防改造图纸差距较大,此时应以消防改造设计为准,装饰装修设计应删除应急照明系统相关内容。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电气消防密切相关,设计说明应明确常用的防火要点: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B1或B2级保温材料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照明灯具及电气设备、线路的高温部位,当靠近非A级装修材料或构件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与窗帘、帷幕、幕布、软包等装修材料的距离不应小于50Omm;灯饰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材料;建筑内部的配电箱、控制面板、接线盒、开关、插座等不应
9、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上等。原工程设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中,装饰装修工程应设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原工程未设计的,装饰装修工程应按照现行规范、标准确定是否设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及监测点设置位置等。1. 2.3审查要点装饰装修工程照明系统应明确各类场所灯具选型及技术指标,各场所的照度标准值、照明功率密度限值,主要场所及公共区域照明灯具的控制方式等。新建项目的精装修设计,公共建筑重点审查与原施工图的衔接、设备安装及线缆选型敷设、消防相关等内容;住宅建筑重点审查套内各房间插座型号数量及安装高度、紧急求助报警装置及户内火灾探测器的设置等。二、图纸表达2. 1消防改造工程2. 1.1共性问题(1)条件
10、图很多报审图纸不注重建筑底图的准确性。比如门窗缺失,各类功能房间(如变电所、配电室、消防控制室(中心)、弱电机房、强电间、弱电间等)的门未明确其防火等级,未向疏散方向开启,变电所、配电室出口数量不足等。(2)局部改造的相关问题部分局部改造项目规模较小,改造范围未包括走廊、楼梯间等公共疏散区域,未包括和相邻区域共用的防、排烟风机等公共消防设施。消防救援防火监督部门、住建消防验收部门在例行消防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很多,甚至多个项目违反了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这类项目设计时,应在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图中补充相关内容,以免影响消防验收。(3)容易忽视的问题设计图纸常见违反国家规范、标准中不在电气章节中
11、的有关电气专业的条文,很多报审图纸设计不完善或者没有相关设计,导致消防设计不合格,设计单位应重点关注类似问题。部分常见的条款举例详见表1。容易忽视的电气专业条文举例电气专业相关规定步行街两侧商铺的电气消防规定避难层(间)的电气消防规定高层病房楼避难间的电气消防规定避难走道的电气消防规定电气线路穿越或敷设在保温材料时的防火保护措施消防电梯的电气消防规定规范、标准条款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CB500162014(2018年版)第5.3.6条第9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16-2014(2018年版)第5.5.23条第7、8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4条第4、5款
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16-2014(2018年版)第6.4.14条第6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16-2014(2018年版)第6.7.11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16-2014(2018年版)第7.3.8条第4、5、7款2. 1.2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属于增设的辅助标志,当疏散通道两侧设置了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Im以下的墙面、柱面上;当疏散通道两侧无墙、柱等结构时,方向标志灯应设置在疏散通道的上方,建议方向标志灯的标志面与疏散方向垂直设置。其他常见不合格问题:设计说明、图例、系统图的设计参数不统一;
13、未明确标志灯的规格沫标注系统的额定电压;配电回路的灯具额定功率超出标准;楼梯间内疏散照度不足;楼层标志灯未设置在楼梯间每层面向梯面的墙上;室外楼梯、安全出口外面及附近区域、连廊的连接处两端未设置疏散照明灯具等。2.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门外上方应设置消防控制室指示灯。对于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消防控制室,应在其通往室外的路径上增设指示标志,以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尽快找到消防控制室,现场指挥灭火。(2)系统图一般情况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中的报警总线兼备报警和联动功能,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在只有报警信号的总线回路,报警总线可采用阻燃铜芯电线电缆。在系统图中采用模块对应急照
14、明集中电源进行联动,也是常见的设计错误,集中控制型系统应由设置在消防控制室的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火灾高危单位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应与城市远程监控系统联网。(3)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是最常见、使用最多的探测器,安装间距应按照规范的规定,根据其保护面积、保护半径等确定,并不应超过探测器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规定的范围。常见设计师不考虑保护面积,直接按照保护半径布置感烟探测器,导致探测区域内感烟探测器数量不足。在安装高度h6m,地面面积S80m2的情况下,常见的8400mm8400mm的多个柱网空间,在柱网的正中间设置1只感烟探测器,按照保护半径R=5.8m设计,相邻探测器保护范围未重叠的部分正好在
15、结构柱的位置,有设计师认为设计合理且经济性最好。其实不然,上例中每个柱网的面积是70.56m2,应按照1只感烟探测器保护面积60m2,考虑公共场所容纳人数,计入修正系数K,并结合梁高、井字梁型式以及顶棚的实际情况,计算探测区域内的感烟探测器数量,安装时还应保证其与灯具、风扇、扬声器、空调送风口、洒水喷头等的安全距离。当安装高度h12m,地面面积S80m2时,1只感烟探测器可以保护这个空间。如房间狭长或平面不规则,应按照此条件下感烟探测器的保护半径R=6.7m进行复核。(4)特殊场所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宜同时选择两种及以上火灾参数的火灾探测器,常见报审图纸只设置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一种,且
16、建筑高度超过16m时未增设多层布置。高度大于12m的空间场所,电气线路应设置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照明线路上应设置具有探测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商场、市场或具备易燃、易爆物堆积场所的照明回路应设置探测故障电弧功能的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幼儿园、养老院等行动不便或无火险意识人员活动场所、酒店客房、宿舍、医院病房等房间的照明回路应设置故障电弧保护器。(5)其他问题消防端子箱应安装在符合防火要求的配电间内或采用内衬岩棉进行防火保护;采用壁挂方式安装的火灾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电梯前室、疏散楼梯间内应设置应急广播扬声器;消防值班室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计算机网络机房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