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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为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促进行业创新发展和转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通过深化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改革和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发展,统筹解决传统出租汽车行业的历史积弊和网约车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
2、,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发展定位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车、网约车两种方式。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的基本思路,综合考虑城市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并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三、主要任务(一)深化巡游车改革1
3、加强经营权管理。我县已从2017年1月1日起,对所有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不再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一律许可配置给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要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现有巡游车经营权期限届满应实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依据考核结果重新许可。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现有的巡游车经营权,在经营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经营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炒买炒卖和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违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期限内确需变更经营主体的,需报原实施许可的人民政府
4、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2 .健全利益分配机制。督促指导出租汽车经营者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租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要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3 .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巡游车运价继续实行政府定价。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价格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巡游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确定、及时调整巡游车运价。4 .规范巡游车经营行为。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是经营管理的主体,要加强对所属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管理部门要加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
5、其违规行为计入XX省营运驾驶员计分管理系统。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服务。巡游车不得提供合乘服务。巡游车不得利用电召平台、手机等通信工具,违规组客从事违规经营活动。5 .推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鼓励现有巡游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
6、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二)规范网约车经营1 .规范网约车经营市场。在县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在大竹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市场规模,在县城区引进2-3家不同的网络平台公司。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其数据库信息要接入政府监管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2 .规范网约车经营条件。原则上不实行数量管控,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动态管控。网约车车辆及驾驶人员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有关条件。严格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等
7、相关规定,做好网约车的经营服务管理。3 .明确网约平台经营期限。许可网约车平台公司每轮经营期限为6年,经营期内实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到期依据考核结果进行重新许可。网约车辆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强制报废。4 .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根据网约车的特点和高品质、差异化的市场定位,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指导价内进行上下浮动,市场调节,略高于巡游车运价。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可由县人民政府规定政府指导价。5 .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网约车平台数据库信息要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入网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依法为社会提供运营服务,保
8、障运营安全和乘客的合法权益。平台公司要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得泄漏涉及国家安全的相关信息;应与驾驶员签订经营合同,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严禁收取入网车辆和驾驶员保证金。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等不得以任何形式炒作网约经营权;不得为网约车提供合乘网约服务。网约车不得进行线下揽客、违规组客等违规经营活动。(S)完善服务设施建设要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合理布局,认真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车站、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巡游
9、车候客区域,为巡游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1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出租汽车服务标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要教育引导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开展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2 .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简化许可程序,推行网上办理。公开出租汽车经营主体、数量、经营权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定期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建立政
10、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和乱收费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3 .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及时清理和修订出租汽车行业规范性文件,同步制定相关配套实施政策文件,为依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提供良好法规制度保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建立
11、联合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各项改革。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二)健全责任体系1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出租汽车管理是地方事权,准入退出、行为监管、维护稳定等事项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许可、管理工作。2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交通运输部门是出租汽车的行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出租汽车行业的日常管理机构。宣传、维稳、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紧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维稳部门要对改革中的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巡游车企业为运输
12、经营、安全、服务和维稳的主体,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要设置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做好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全力为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经济、安全、舒适的出行服务。(S)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牵头做好宣传引导方案,加强社会沟通,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附件:XX县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附件XX县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为顺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各项改革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办
13、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XX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主任XX任办公室副主任。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县委宣传部。1.统筹组织好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3.做好网络舆论的宣传和引导工作。4.配合市网信办做好网约车平台线上服务能力的审核工作。5.做好线上监管工作。
14、6.配合查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7.处置和查处网上有害信息发布。(S)县委政法委。1.深入排查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大情况和信息的收集力度,做好涉稳形势研判,对涉稳情况要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2,结合当前形势,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相关部门维稳联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形成维稳工作合力。3.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出租汽车行业各类突发事件。4.做好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四)县发展改革局。1.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企业及相关协会价费行为的监管,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2.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查机制
15、。(五)县经信局。落实省、市新能源出租汽车相关支持政策,依托省、市网约车大数据收集分析应用体系建立XX县分体系。(六)县公安局。1.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做好对网约车服务平台的备案管理,督促指导网约车服务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措施,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3.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和规范网约车管理,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选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安全守法的驾驶人。4.协助做好网约车车辆性质登记。5.做好驾驶员背景审查工作。(七)县司法局。为出租汽车改革相关政策制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支持。(A)县财政局。做好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16、经费保障。(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强对巡游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管理力度,建立完善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和出租汽车驾驶员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十)县交通运输局。1.牵头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及时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及时完善改革措施,抓好组织实施。2.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进行社会风险稳定评估,确保社会稳定。3.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做好注册地在我县的巡游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工作。4.牵头建立联合监管机制。5.制定完善网约车管理和经营服务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6.督促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实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对平台、车辆、人员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十一)县市场监管局。1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秩序。2.做好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登记服务工作。3.加大信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