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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珠海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2023年12月一、总则-1-(一)区划目的一1一(二)区划原则一1一(三)区划依据-2-(四)区划范围-3-二、声环境功能区定义及适用标准-3-(一)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定义-3-(二)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4-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4-(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4-(-)2类声环境功能区-5-(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5-(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5-四、附则-7-附件一一9-附件二-18-附图:珠海市及各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25-一、总则(一)区划目的2011年,珠海市印发实施了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以下简称适用区划),对控制区域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起
2、到积极成效。然而,随着珠海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路网快速扩张,城市内部用地结构、规划不断变化,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类型与范围已发生了改变。为了适应城市新的发展需求,进一步改善和巩固珠海市声环境质量,在适用区划的基础上,调整更新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必要的。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结合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调整制订本区划。(二)区划原则改善质量,科学划定。区划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照区域规划用地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并且单块声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km2o加强监管,严控四类。调整功能区类
3、别需进行充分说明,严格控制4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因地制宜,合理可行。遵循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可行性和可达性,因地制宜,合理划定,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全域划定,适时调整。声环境功能区划应覆盖整个城市规划区范围,并根据规划和用地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三)区划依据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4)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2 .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4、15190-2014)(3)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5)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6)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927-2017)3 .相关规划。(1)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3年)(2015年修订)(2)珠海市法定规划一张图(3)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5)珠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6)珠海市生态文明建设“十三五”规划(7)珠海富山产业新城总体规划(20162023年)(8)珠海港总体规划(四)区划范围本区
5、划范围为珠海市行政区陆域范围。二、声环境功能区定义及适用标准(一)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定义1O类声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2. 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3. 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4. 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5.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6、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二)声环境功能区适用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标准如表Io表1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MB(A)夜间dB(A)0类50401类55452类60503类65554类4a类70554b类7060“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标准;“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标准。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
7、(A)o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穿过城区的既有铁路(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及其改、扩建项目,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A)、夜间55dB(A)执行。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大型城市公园等;乡村区域中无交通干线经过的远郊村。共划
8、定声环境功能区35个片区,划定面积为206.50km2,占全市总面积的I189%。(二)2类声环境功能区除1、3、4类以外的区域,划定面积为1169.97k)2,占全市总面积的67.35%o(三)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各类工业区规划范围总体上划定为3类区,范围内的尚未开发建设的工业用地和以村庄、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为主的非工业用地,执行2类区标准。共划定声环境功能区41个片区,划定面积为199.4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I148%。(四)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
9、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城际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为4a类,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为4b类;城市轨道交通(地面)和城际轨道交通(地面段)站场、停车场、车辆段和动车所、公交枢纽、公路客运站场、港口站场、机场、拱北口岸、珠海国际赛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区域为4a类,铁路干线的站场、机务段和车辆段等为4b类。交通干线边界线:城市道路、公路和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道边线或高架道路的地面投影边界;铁路干线、城市(或城际)轨道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内河航道以河堤护栏为起点,没有
10、护栏的以堤背水侧坡角为起点;城际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的站场、停车场、车辆段和动车所、公路客运站场、公交枢纽、港口站场、机场、拱北口岸、珠海国际赛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铁路干线的站场、机务段和车辆段以用地红线作为边界线。交通干线两侧距离:当交通干线两侧分别与1类区、2类区、3类区相邻时,4类区范围是以交通干线的边界线为起点,分别向两侧纵深50米、35米、20米的区域范围;城际轨道交通和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的停车场、车辆段和动车所、公路客运站场、公交枢纽、港口站场、机场、拱北口岸、珠海国际赛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直接以其用地红线作为划分边界,不考虑纵深范围。当纵深范围内有三层以上(含三层)
11、建筑物时,第一排建筑物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范围内受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第一排建筑物背向道路一侧为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若纵深范围内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高于前排建筑或虽低于前排建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道路交通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的范围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4b类区两侧范围不考虑建筑物楼层。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本区划实施后,新建成的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按上述条款执行。纳入声环境功能区划的4a与4b类的现状交通干线共446条(详见附件2),其中4a类交通干线445条(高速
12、公路7条、一级公路34条、二级公路55条,城市快速路9条、城市主干路102条、城市次干路236条、城际轨道2条)和4b类交通干线1条(铁路干线1条)。4a类还包括汽车站场13个、城际轨道交通服务区域6个、内河航道7条、港口站场18个、机场3个,拱北口岸、珠海国际赛车场;4b类有铁路干线服务区域1个。此外,将近期规划的21条交通干线纳入4a类,包括6条高速公路、7条快速路和8条主干路(见附件2)。四、附则(一)本区划文本及图件不作为定界依据。本区划文本及图件根据用地现状确定,规划中的产业园区待批准实施后,按本区划划分原则进行相应调整。(二)机场(珠海金湾机场、珠海九洲机场、珠海莲洲通用机场)与机
13、场周围区域内除飞机外的交通运输、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源,应执行其所在本区划声环境功能区对应的噪声排放标准;飞机降落与地面滑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按照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的要求进行管理。机场周围区域指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起飞、降落、低空飞越)噪声影响的范围,以经批准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确定的区域为准。(三)本区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珠海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废止。(四)本区划由珠海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附件:10-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2 .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3 .珠海市及各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附件一0-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一、0类声环境
14、功能区的划分本次声环境区划不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附表1-1I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一览表编号行政区功能区名称区域范围XZ1O1香洲区高新区、万山区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珠海淇澳-担杆岛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全域范围,以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为准。XZ102香洲区万山区珠海万山万山群岛市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珠海万山万山群岛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全域范围,以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为准。XZ103香洲区高新区珠海高新凤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包括珠珠海面新凤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的全域范围,以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为准。XZ104香洲区中心城区珠海香洲黑白面将军山区级森林公园包括珠海香洲黑白面将军山区
15、级森林公园的全域范围,以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为准。XZ105香洲区中心城区珠海香洲板障山市级森林公园包括珠海香洲板障山市级森林公园的全域范围,以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为准。XZ106香洲区高新区北理工珠海学院、北师大珠海校区、北师大香港浸会联合学院、北师大附属外语学校南至凤凰山、北至金唐西路、东至金凤路,围绕赤花山的连片教育用地,以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与北师大附属外国语学校的用地范围为准。XZ107香洲区横琴新区广东横琴国家湿地公园包括广东横琴国家湿地公园的全域范围,以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为准。编号行政区功能区名称区域范围XZ108香洲区中心城区珠海香山湖省级湿地公园包括珠海香山湖省级湿地公园的全域范围,以自然保护地边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