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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电梯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
2、全第一、改革创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预防和减少事故,降低故障率,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二)主要目标。到2023年,形成管理制度健全、应用标准到位、安全责任明晰、工作措施有效、监管机制完善、社会共同参与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全市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电梯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城市水平,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
3、完善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各镇(街道)及新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职责。各镇(街道)及新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电梯安全管理,督促电梯维护保养企业、使用管理者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治理,协调处置涉及电梯安全问题的投诉和纠纷,协调落实电梯运行、检验、维护保养、维修、改造、更新等经费。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政府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将电梯安全应急救援资金列入同级政府预算,提高应急救援的响应和保障能力。(二)相关部门监管职责1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实施对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企业、电梯使用单位、电梯检验检
4、测机构的安全监察及相关作业人员的考核,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开展电梯事故调查处理,指导行业组织(协会)制定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2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建设工程中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梯的选型和配置把关,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和相关服务,负责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改造(更换)及电梯停运情况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拨付。3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4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指导、推动电梯行业(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自主的技能人才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
5、聘工作。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核查建筑的权属,配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就间距等涉及规划技术问题进行审查。6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按照有关规定参与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7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相关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等工作。8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电梯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将电梯企业的质量安全诚信信息纳入电梯招投标评审内容。9 .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消除电梯安全隐患。10 .市电信局、市
6、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加强电梯井道公众通信网络覆盖。11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救援的具体实施。三、重点任务(-)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1 .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加强产品型式试验和一致性核查,强化安装监督检验,提升电梯产业整体质量发展水平和新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等)整合优化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本体安全和配置标准提出更高要求,鼓励电梯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建设工程中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图审机构落实责任,从源头上解决选型
7、配置不合理、底坑渗水、入户式设计等电梯安全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序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电梯维护保养费用、修理费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等)2 .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加强电梯隐患排查及综合整治,重点对“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以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实施重点挂牌督办,落实使用管理责任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专项维修资金,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机制,对于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根据评估结果确需进行重大修理、改造或更新的,由各镇(街道
8、)及新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明确电梯大修、改造、更新经费筹措方案,落实市级财政予以保障。建立健全由各镇(街道)及新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协调处置、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的电梯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以及村(居)委会、业务会、物业三方协调机制,妥善解决电梯领域群体性纠纷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及新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二)加强电梯质量安全监管3 .建立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新模式。推动有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引导制造企业拓展维护保养、物联网监控等售后服务功能,从制造型向制造服务型转变。推行透明维保、智慧管理,逐步推广“全包维保”。允许符合
9、条件的电梯维保单位利用远程监测技术等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检查维护和现场保养维护相结合的模式,申请开展电梯按需维保。对于重大活动安保需要或故障高发的电梯,鼓励相关单位或机构增加维护保养频次或开展安全保障性检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4 .规范电梯检验、检测管理。加强对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推进行风建设,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电梯定期检验要在强化电梯维保企业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科学调整电梯检验、检测内容和定期检验周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三)落实电梯质量安全责任5 .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电梯制造企业对电梯设计制造环节的质量安全以及电梯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10、,对出厂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维护保养、使用等进行跟踪监测、技术指导和服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负责相应环节的施工质量、现场安全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落实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保障电梯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厉打击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使用管理者相互勾结,在电梯维护保养、修理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骗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 .严格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制定落实电梯质量
11、安全监管权责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实现依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健全电梯质量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依法严肃查处电梯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监管缺失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四)加强电梯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7 .完善政策和制度保障。落实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电梯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提升电梯安全性能和质量水平。加强电梯安全监察、技术检查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人员、装备和经费保障,提高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8 .健全追溯体系和应急救援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以故障率、使
12、用寿命为主要指标的电梯质量安全评价体系,逐步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问题可查、责任可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推进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研究推进智能电梯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将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的电梯纳入96333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物联网建设,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及新城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9 .积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和专业经营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发展住宅电梯以及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责任保险,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的电梯责任保险。优化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发挥保险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10 .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和“两微一端”作用,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加强中小学电梯安全教育,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加强电梯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电梯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I、技能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