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纪律重申:湖南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2023-02-2314:17三湘风纪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热衷传播网络谣言,网上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必须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早在2023年7月,省纪委监委就规范我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制定“十条戒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一、不准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定的信息;二、不准制造、传播谣言特别是政治、人事谣言,杜撰、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三、不准泄露、扩散应当保密的内容或者其他尚未公开的事项;四、不准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信息;五、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拉帮结派;六、不准利用网络红包、转账支付等功能进行权钱交易;七、不准利用网络平台捏造事实、编织谎言,对他人进行诽谤、诬告和人身攻击;八、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非法营利活动;九、不准擅自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十、不准利用网络平台从事其他与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