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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诸暨市十里牌农贸市场长效保洁和垃圾分类一体化采购项目(编号:浙江明业2023-08-02)文件采购单位:诸暨市十里牌农贸市场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单位:诸暨市浣东街道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二三年八月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章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编号:浙江明业2023-08-0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 市十里牌农贸市场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诸暨市十里牌农贸市场长效保洁和
2、垃圾分类一体化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采购委托代理三、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十里牌农贸市场长效保洁和垃圾分类一体化采购,服务 期限为二年,每年预算金额为16万元,总预算金额为32万元,详见采购需求。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具有该项目业务承接能力,且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8月9日-2023年8月16 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O公告代发板块,采购公 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
3、,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七、谈判须知:磋商供应商须在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1.营业执照。八、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投标人须于2023年8月21 B 14:3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84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均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 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
4、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其 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 时间为准),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84号(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方亚 薇;联系电话:(拒收到付)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 口 14:30时整开标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84号)十一、其他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 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作出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二轮报价须在接到通知后20分钟内完成并发送至代理公 司指定邮箱,逾期将被拒收。(格式及相关资料详见六、二轮报价单)十二、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袁铁民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方亚薇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单位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84号诸暨市十里牌农贸市场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八月九日第二章磋商须知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诸暨市十里牌农贸市场长效保洁和垃圾分类一体化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320000.00),任何超过 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
6、效报价(包含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考核处 罚费用及税金)。5磋商供应商(供 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该项目业务承接能力,且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不接受。7标的划分囹本次招标采购共分1个标的,招标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9采购文件的 获取详见公告10磋商时应提供 资料本项目无须提供原件资料。相关资料均以复印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体虬供应商必须保证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视为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资料。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12技术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除法
7、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外,格式见附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3)磋商供应商情况介绍;(4)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加盖单位公章);(5)成功案例和业绩证明(如有);(6)投标设计方案文本;(7)采购文件标明的影响磋商供应商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如主要设 备材料的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本地化服务能力证明):(8)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如需要);(9)磋商供应商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如需要); (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如需要); (H)磋商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磋商供应商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采购文件作实质
8、性响应,该 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13商务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磋商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14现场演示不需要。15投标样品不需要。16磋商响应文件 份数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商务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17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18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告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19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20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5%
9、的履约保证金,合 同履行完毕且双方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1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4:30时整22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84号)23开标时间2023年8月21日14:30时整24开标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84号)25质疑与答疑时 间投标人应在2023年8月16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与 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招标人将在2023年8月17 B 17:00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
10、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 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答疑回复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26其他特别提醒:1、本项g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 委2011 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 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 为合同总金额,按合同总金额X 15%收取,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 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2、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一并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一、总则1 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 .定义1.1 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1.2 ”磋商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3 “产品”系指
11、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1.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 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1.5 “项目”系指磋商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1.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 . 7本采购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 可根据采购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 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由
12、评标小组在磋商响应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3 .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4 .投标委托磋商供应商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 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 .投标费用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获得采购文件和编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成交供应商 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6 .特别说明:6.1 提供相高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 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
1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 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 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 理。6. 2磋商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6. 3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 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 4磋商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 标后发
14、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 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磋商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 5除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 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 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 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 6磋商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 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 果出现
15、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 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 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7.质疑和投诉7.1 磋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逾期提出的,采购 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7.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 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 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 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答疑内容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