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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后的重点工程房屋征收工作流程一、项目对接。建设局对接业主单位,业主方提供项目立项批复等要件(七 要件之一),签订委托书,建立专项账户,保障征收启动资金。二、前期调查。(一)建设局对接征管办,由征管办下达停办征收范围内相 关事宜的通知。(二)建设局向相关街道下达征收工作委托函,开展前期相 关手续工作。组织街道完成项目征收签约服务单位遴选、征收工 作人员培训、预评估、测绘等工作。(三)街道组成工作小组,分片分组包干入户,请被征收人 填写房屋调查表,做好资料收集存档;将所有数据录入房 屋调查结果汇总表,测绘部门配合征收签约单位完成征收范围 内的未经登记面积的测量工作,评估公司出具预评估报告(七要
2、 件之一)。(四)建设局去函区审计局,请审计局指派跟踪审计公司。(五)街道组织征收签约服务单位整理房屋调查表,并 逐一核对和甄别所有录入数据,同步进行分类汇总。出具初步汇 总表(七要件之一)。三、准备启动。(一)建设局草拟征收补偿方案,并召集业主方、区法制、 区征管办、区城管局、区规划局、区审计局、区房管局、街道、 征收签约服务单位进行方案论证。按照论证结果,对方案进行修 改和完善,确定文本后,报区征管办审查,由区征管办报区政府。(二)区政府审批后交街道进行公示征收补偿方案(征 求意见稿)。(同步挂江岸区外网)(三)街道及征收签约服务单位入户征求征收补偿方案 意见。(四)建设局与街道签订房屋征
3、收委托协议,街道与征 收签约服务单位签订征收签约服务协议。(七要件之一)(五)建设局协调督促业主方资金足额到位,提供银行出具 的资金证明,同时与银行、街道共同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 (七要件之一)(六)街道组织拟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根据补 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状况,从项目合法性、 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方面论证,拟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 告,报征管办。(七要件之一)(七)征收签约服务单位反馈征求意见结果,建设局拟定补 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和最终补偿方案,再次 报征管办备案。(可与征收决定同步公示)。(七要件之一)(A)建设局组织街道、征收签约服务单位沟通审计流程及 注
4、意事项;制作补偿协议书、结算单;起草选房办法,报征管办 备案。(九)建设局配合征管办准备下达征收决定文本资料,征管 办按征收决定相关程序报区政府,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改完善 后,完成征收决定文本制作及公告。四、正式启动。(一)区政府正式下达房屋征收决定后,督促街道将房屋征 收决定书及三个附件(关于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书的公告、补 偿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的公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一 并公告。(同步挂江岸区外网)(-)街道公告通知评估公司报名(同步挂江岸区外网), 联系公证机构全过程跟踪。将评估报名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对所 有被征收人入户填写协商意见书,并选定评估机构进行公证; 公告评估公司选定结果。(三)街道组织评估机构入户评估。将所有分户评估结果在 被征收范围内公示及送达,评估机构现场做好解答工作。(四)启动签约。街道组织征收签约服务单位入户签约。(五)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 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建设局督促街道按照下 达补偿决定的法律程序组织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资料报区征管力、。五、工程完工验收。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全部拆除完后,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房 屋征收完毕进行验收。街道、签约服务单位办理被征收房屋房产 证及土地证注销手续。六、征收完毕确认。建设局、街道联合出具征收完毕确认申请书报征管办确认 后,建设局将地块移交业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