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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管理办法为加强车辆管理,做到有计划、合理地使用、维护车辆, 保证行车安全,节约开支,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车辆使用1、医院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 负责,及时、合理的使用和调度车辆。2、车辆主要用于院领导、行政、医疗、教学、科研和 接待国内外专家等活动的公务用车。在车辆紧张时,优先满 足医、教、研用车。3、因公务需要用车时,一般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 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用车申请单”须经科室 负责人批准,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交院长办公室签发派 车单,车队队长以派车单为凭据安排司机和出行车辆。除车 队队长外,严禁其他任何人直接安排驾驶员出车,严禁车队
2、队长无凭据安排司机和出行车辆,否则,由责任相关的驾驶 员或车队队长自行支付一切费用,自行承担出车过程中出现 的一切意外责任,并依照医院相关规定论处。4、临时、紧急情况下用车须由科室负责人与院长办公 室电话联系,先行开具派车单,事后补办“用车申请单”。5、院长办公室派车调度原则上以“用车申请单”送达 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度安排车辆。6、除院领导公务用车外,医院所属车辆一般不安排长 途,如确系必要,需报院长特批。二、车辆费用1、医院车辆费用中的维修费、年审费、保险费从总务 科专项经费中列支,汽油费、柴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其他费 用则从院长办公室专项经费中列支。2、驾驶员出车长途补贴暂时按每
3、公里0.05元计,由院 长办公室指派专人按月结算。3、所有司机在出车时,需将实际行车里程、时间、地 点、发生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详细记载于“一周行车记 录表”上,每周将所领到的派车单等有关单据整理汇总后填 写付款凭单,并交车队队长审核签字后,经院长办公室主任、 院长批准,到财务科报销。4、每位驾驶员的每月出车公里补贴,由车队队长以收 回的有效派车单为依据,按实际行车里程核算,若驾驶他人 车辆,则要在他人“一周行车记录表”上注明,以便统计。 统计结果报院长办公室审核,院长审批发放。5、司机若发现车辆需维修时,应及时报告车队队长, 由车队队长鉴定是否需要维修,如确需维修,经总务科长同 意,院长办
4、公室备案后,到医院指定维修厂维修。如单次维 修费用超过1000元,维修前必须经分管副院长同意;超过 5000元,则需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维修后,由车队队 长和司机负责验收,单次费用超过1000元的维修验收,则 需由总务科、监审科参与,验收合格方可履行报销手续。如 果是行驶途中临时故障需抢修时,应于返回医院后交验修理 凭证,若有换装零件应将原废旧零件交回车队处理。6、修车费用报销时须附车辆修理厂提供的修理清单, 并经该车司机确认后送车队队长验收签字,总务科长审核, 分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后,到财务科报销。三、车辆管理(一)车辆运行管理1、本院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专人维护、专人保管制度, 实行以单
5、车为单位的成本控制管理办法。2、司机在出车或返回前后半小时,须认真检查车辆安 全状况(水、电、油),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若发现车 辆有损坏或异常现象,司机应立即报告车队队长,按程序办 理修缮事宜。3、司机外出行车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返回医 院时,应及时通知车队队长,车队队长报告院长办公室,以 利调度。4、医院所属车辆于每日使用后,必须驶回指定地点存 放。5、严禁出私车,如果在出私车过程中出现事故,一切 责任后果由司机自负,医院有权终止司机驾驶车辆的权利。6、为便于车辆之维修与保养,在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经车队、总务科、分管副院长核准后,每年选定1至2家特约修车厂负责医院车辆维修与定
6、期保养工作。7、医院车辆的过户、领照、标售由总务科、经济管理 科、财务科共同负责。(二)车辆燃油管理1、每辆车每月月底制定燃油计划,然后凭加油卡到指 定加油站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因长途出车或特殊情 况需在外地加油的,回医院后3天内必须向车队队长汇报、 登记。2、车队队长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个月车辆行驶里程及 耗油量予以统计,计算每百公里平均油耗,并与该车之前几 个月耗油情形逐一比较,作为控制耗油量及车辆保养之参考。3、院长办公室每月5日前汇总有效派车单并核算上月 耗油量,建立车辆耗油表,对节油车辆年终进行奖励。(三)车辆资料管理1、车队安排专人将车辆有关资料及各项证件妥为保管, 以便追踪办
7、理年度车辆检查,投保及缴纳各种费用等事宜。2、车辆之原始资料(行驶证除外)非因办理过户、换 照、索赔、检验等需要时,平时不得携带外出,统一由车队 安排专人妥为保管。(四)违规肇事管理1、本院司机违规或肇事时,由车队队长向保险公司申 请理赔,如因人为因素引起罚款或赔偿,应由司机负全部责 任;其处理事故时间及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时间,则按正常上 班,但涉及到刑事责任,则由驾驶员自行负责。2、如果医院司机违规而肇事,其情节重大者(如吊销 执照或触犯刑事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医院有关规定处 理。3、各项违规肇事责任归属按有关交通执法部门判定为 准。(五)安全奖与索赔1、车辆全年无事故,保险公司按规定支付
8、的安全奖的 60%由车队队长统一管理使用,年终作为驾驶员安全考核兑 现。2、因公出行车辆若因驾驶员违规违章而发生事故,保 险公司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由驾驶员依照违规违章程度, 按事故费用的5%20% (每次不超过5000元)负担并扣 除安全奖。四、驾驶员职责驾驶员要按照“文明、守法、安全、爱车、节约”的原 则驾驶车辆。具体地说就是:1、驾驶员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出车,文明服务。2、驾驶员要遵章守法,严守职业道德。3、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遇紧急情况,可以先出车,后补单。4、服从领导,听从调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 路线出车,为院领导等公务用车做好服务工作。5、爱护车辆,自觉维护、保养好车辆,做到出车前检 查、行车中检查和返院后检查,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6、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弄虚作假;严禁以车谋 私。7、做好出车记录,严谨驾驶作风,严格操作规程,确 保行车安全。8、严禁酒后开车;不准把车辆借给他人驾驶;行车中 要中速行驶,严禁开高速车;严禁带故障上路。9、负责车辆年审、交纳各种费用等工作。10、协助院长办公室做好办公室的其它工作。 五、本管理办法自2009年5月1日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