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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吉林省新生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新生活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面向养老、普惠托育、智慧医疗、智慧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补短板、普惠化、数字化、信息化方面的新型基础设施。为深入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生活”设施建设,构建安全、诚信、便利、环境友好的高品质生活服务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和新要求,聚焦养老、托育、教育、医疗领域服务设施,加快补齐短板、提
2、高质量,推动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不断壮大新动能、创造新供给、服务新需求,促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需要,立足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动“新生活”设施建设。坚持普惠发展。加强政策引导,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引导各方主体有序参与养老、托育领域的普惠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发展生态。坚持创新引领。深入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统筹安全和信息化应用,推动教育、医疗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化转型。(三)预期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结构优化、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新生活”服
3、务设施,推进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领域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构建高品质生活服务体系。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在地级市城区普遍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数达到10000张,基本形成居家老年人巡访、帮扶、服务三位一体的关爱体系,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社区托育服务骨干网基本完善,普惠性托位数量大幅增加;建立“互联网+教育“大平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信息技术与医疗服务深度融合,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现代医院服务模式。二 重点任务(四)加快补齐“一老一小”服务设施短板。1 .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为
4、重点,推进5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30个社区老年食堂项目建设,不断满足居家和社区老年人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省民政厅)2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整合政府各部门政策、资金和项目资源,健全以县市社会福利院、乡镇福利中心、村级养老大院和互助养老站点为载体,城乡互动、功能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民政厅)3 .加强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支持示范性试点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评估机制,实现提质扩容,促进全省托育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4 .支持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
5、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在新建居住区等配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新建、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共建共享。(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5 .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设施。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证、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举办普惠托育机构,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富余托位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五)积极推进医养结合设施建设。6 .促进医养康养融合。加快推进养老与医疗、教育、文化、旅游等行业融合发展,有效利用和汇集更多服
6、务资源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大健康理念深度融入养老服务。吸引省内外社会资本投资养老产业,逐步培育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养老企业和服务品牌,促进银发经济蓬勃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7 .推进中医医疗机构老年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公立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机构老年疾病诊疗能力,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推动优质中医药诊疗资源下沉,促进中医医疗与老年健康服务相融合。通过省级中医老年病质量控制巡查、老年医疗护理服务试点建设等措施,提高老年疾病中医药诊疗及护理水平。(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升老年人中医药特色健康
7、管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开展保健养生、康复疗养、特色食疗、药疗等项目,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发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制定并推广一批针对老年人群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康复方案。推动研发操作简单、老年人使用便捷的中医康复器具。(责任单位:省中医药管理局)(六)大力推进智慧教育设施建设。9 .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5G+智慧校园”新样态、新模式和新机制,升级教学设施、科研设施和公共设施。实施高校智慧教室建设工程三年计划,推动高校结合实际需求规划建设一批智慧教室,完善智慧教学环境。开展“智慧教育示范区”、“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建设一批面向
8、未来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10 .健全教育平台体系。规划建设“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提质升级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推进省级基础教育数字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升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慕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汇聚和共享。(责任单位:省教育厅)11 .变革课堂教学模式。推动学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打造网络化、沉浸式、智能化的新型教学模式,深化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的改革创新,精准评估教学和学习效果。开展高校智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推进高校课堂教学创新和
9、课程改革。建设一批“互联网+教育双优试点校和领航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七)加快推进智慧医疗服务设施建设。12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支持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和患者需求,开展预约诊疗、智能分诊、候诊提醒、诊间结算、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自助打印和查询等线上功能建设与应用,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3 .推动互联网诊疗与互联网医院建设。支持各级各类具备条件的医院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服务监
10、管平台建设,并依法依规,加快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诊疗和互联网医院的准入审批。推动互联网诊疗服务和互联网医院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高远程医疗服务利用率,充分发挥远程医疗服务在下沉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近就医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14 .高水平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智慧化升级。实施好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的引进力度,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高水平的现代化医院。积极推进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省级高水平妇产科诊疗中心、省级高水平儿科诊疗中心等项目建设,改造提升医院信息化设施,配备一批高精尖医疗设备,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责
11、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三、保障措施(八)强化组织领导。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分别建立养老、托育、教育、医疗领域“新生活”设施建设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推进本领域各项建设任务。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统筹工作机制,分领域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确保本地区“新生活”设施建设任务顺利推进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九)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大省级资金投入力度,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注重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市场化融资机制,
12、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融资模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生活”设施建设和运营。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支出结构,通过相关经费渠道大力支持“新生活”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十)强化责任落实。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省直项目的主体责任以及本行业市(州)、县(市)项目的督导责任。各地区政府是本地区“新生活”设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推进落实本地区项目建设任务。实施“新生活”设施项目清单化管理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建设任务,形成项目清单,落实建设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加强总体调度工作,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中医药管理局)7